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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瑛

(原中紀委常委)

鎖定
曹瑛(1908年2月14日—1990年3月26日),字湘仲。曾用名石磊,張慕良、鍾真才。湖南省平江縣柘莊鄉人。1925年,在嶽州第三聯合中學加入中國共產黨,做學生運動,被追捕。1927年被派到武昌中山大學讀書,覆在粵漢鐵路做學生和工人運動。1928年,到九江任贛北特委委員、南潯鐵路總工會幹事、《潯報》記者。1929年到上海吳淞區和浦東區工作。次年任南京市委代理書記。後被捕,由互濟會營救出獄。復到上海任中共江蘇省委巡視員,中共閘北滬中區委書記,再次被捕判刑。1937年國共合作出獄,赴延安,入中央黨校學習。1938年後,在武漢八路軍辦事處、中共中央長江局、南方局桂林辦事處、南方局組織部工作。1941年底再到延安,在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處工作,當選中共七大代表,任七大秘書處長和國統區代表團秘書。抗戰勝利後,歷任中共長春特別市委書記、吉林省委宣傳部長、北京市委秘書長。湖南省委常委兼長沙市委書記、駐捷克斯洛伐克特命全權大使、國務院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副主任等職。曾當選第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文革”中遭不公正對待,1978年平反,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中共十二大會上當選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2]  1990年3月26日,曹瑛在北京逝世。 [1] 
中文名
曹瑛
別    名
石磊
張慕良
鍾真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08年2月14日
逝世日期
1990年3月26日
畢業院校
武昌中山大學
出生地
湖南平江縣

曹瑛人物生平

曹瑛,1908年2月14日生,湖南省平江縣人。曾用名石磊。5歲上私塾。後在平江縣第五高級小學、嶽州第三聯合中學讀書。青年時代接受進步思想,從事學生進步活動。曾任嶽州第三聯合中學學生自治會會長、縣學生聯合會主席。1925年初加入中國國民黨,任嶽州黨部青年幹事,後任青年部部長。同年冬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1926年至1927年擔任中山大學學生會副主席,先後在湖南嶽州、武昌中山大學和粵漢鐵路一線從事學生運動和工人運動。1928年4月任中共江西贛北特委委員、南潯鐵路工會幹事。1929年在中共上海閘北區委、浦東區委和吳淞區委工作,任區委書記。1930年9月擔任中共南京市委負責人、市委副書記、代理書記,領導恢復南京黨的組織、發展革命力量的工作。1931年2月在南京被國民黨逮捕,因無證據,被關押10個月後獲釋。11月任中共上海滬中區委組織宣傳部部長。1932年2月參與領導上海電話工人罷工運動。4月被調任中共江蘇省委發行部部長,不久調任江蘇省委巡視員。12月因叛徒出賣在上海被捕,被判處無期徒刑,關押在南京中央軍人監獄,在獄中堅持鬥爭。
全國抗日戰爭爆發後,1937年9月經黨中央營救出獄。10月赴延安中央黨校學習。11月以後任山西犧盟會宣傳部副部長。1938年初在陝西三原縣安吳堡任西北青年戰時短期訓練班職工大隊教導員。5月調中共中央長江局組織部工作,任部長秘書。1939年4月到廣西八路軍桂林辦事處工作。負責組織工作,曾召集廣西同志開會,宣佈成立新的廣西省工委。1940年赴重慶,在中共中央南方局組織部工作。1941年底回到延安,1942年在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處工作,主要負責《黨務廣播》編輯工作。1944年11月任中央辦公廳秘書處長,承擔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的會議記錄及七大的籌備工作。1945年4月至6月作為大後方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兼任七大秘書處處長。
抗日戰爭勝利後到東北工作。1945年8月至11月任中共吉林長春市委書記。同年11月至1946年1月任中共吉林省工委委員。1946年1月任中共吉遼省委委員。4月至5月任中共長春市委副書記、書記,長春新報社社長。同年7月至1948年5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委員,1946年7月至1947年3月、1947年10月至1948年4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宣傳部部長。1946年7月至1947年2月任中共吉林省敦化中心縣委書記。1946年9月至1947年2月、1948年2月至7月兼任中共吉林省委城工部部長。1947年2月至3月任吉林軍區吉東軍分區政治委員。3月至4月任中共吉林省吉東地委書記。4月至9月任中共吉林省吉敦地委書記、吉林軍區吉敦軍分區政治委員(至同年10月)。1948年3月任吉林市警備司令部政治委員。4月至5月任中共吉林市委書記。10月任中共長春特別市市委書記兼警備司令部政治委員、長春軍事管制委員會副主任。同年12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代理秘書長,後任秘書長。
1949年8月至1953年1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兼長沙警備區政治委員、長沙市政協主席等職。1954年後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61年12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副主任、黨組代理書記等職。“文化大革命”期間遭不公正對待。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其冤案得到徹底平反。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在黨的第十二、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1990年3月2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1] 
曹瑛遺囑 曹瑛遺囑 [3]
曹瑛生前留有遺囑:把遺體獻給醫療單位解剖,不保留骨灰,不舉行遺體告別。曹瑛的遺囑得到了家屬的完全支持。他夫人陳維清同志給黨中央寫信表示,她和子女完全同意按照曹瑛同志的遺願辦,也不發訃告,不發生平事蹟,只在報上發一簡單消息。曹瑛同志病重期間,到醫院看望的領導同志有宋平李鐵映薄一波宋任窮温家寶王首道餘秋裏張勁夫陸定一陳錫聯耿飈黃華康世恩習仲勳和中顧委、中紀委、中組部的負責同志及生前友好。鄧穎超喬石王震等領導同志打電話或派人到醫院看望。 [3] 

曹瑛親友回憶

何洛:1932年末,我們幾十個被國民黨反動政府逮捕來的共產黨“政治犯”,集中在南市公安局院內,由武裝警察押上囚車,解往南京憲兵司令部看守所審處。正在點名驗收時,靠我左首站立的那位難友低聲説道:“這地方我是第二次來了。”怎麼,他在向我打招呼嗎?可彼此素不相識。在陰沉沉的晨光中,我打量他,比我年長,是個“老資格”?好似學者模樣,和我一樣戴眼鏡,神情莊重和藹,我也就回他一個親切的微笑。點名後,才知道他叫鍾真才(曹瑛當時的化名)。我和他雖關在看守所同一個監獄裏,但不同號子(囚室)。趁每次開門出去打飯、打水相遇之機,我總偷偷和他扯談幾句。當時我才22歲,黨齡不到一年,鬥爭經驗甚少,有事很想找老同志商量商量。過幾天,比較熟悉些了。言談中,他才吐了一句——“要警惕!”我點點頭,表示理解。經過法官提審、叛徒勸降,我們都堅定地對付過去了。不久,老鍾和我在同一個判決書上同被判處無期徒刑。這才知道老鍾是我黨江蘇省委巡視員,比我年長3歲。這更增強了我對他的信賴感。
從憲兵司令部看守所被押送“中央軍人監獄”的途中,老鍾趁機又向我耳語道:“監獄也是戰場!要挺住,鬥爭到底!”我點點頭低聲答道:“鬥爭到底!”老鍾前後這些短促的悄悄話,在將近五年的鐵窗生活中,我都把它當做警策的力量。由於監獄管理科長的剋扣盤剝,我們每頓都吃“三子飯”(砂子、石子、稗子)、爛黃豆芽,老小白菜,夏天一連3個月還盡吃白水煮冬瓜。不少人得了腸胃病,吐酸水,如胃穿孔,只有調病監等死。老鍾就籌謀着和同志們商量,發動絕食鬥爭。通過暗中串連,大家情緒高漲,意見一致,這場爭取改善伙食和其它生活待遇的鬥爭就在整個新字監開始了。不達目的,絕食到底。第三天上午,那個最壞的陳看守長,就把老鍾和老葉釘了腳鐐,妄圖殺雞給猴看。這更促使難友們躺在板牀上,連水也不喝。過了一天,獄方無奈,只好把伙食改善了些。白水煮冬瓜改成小白菜,每月一次薄而小的肉片也稍厚了點兒,菜桶裏漂浮着的一層油也未被撇去,放風次數加多了一兩次,鬥爭才算勝利結束。
在國民黨的監獄裏,老鐘錶現了共產黨人的機智勇敢,鐵骨錚錚,和地下工作時同樣,起到了鬥爭的帶頭人作用。 [5] 
1950年代中國留捷學生羣體:曹瑛在擔任駐捷大使期間,不論公務多麼繁忙,對學生的事,總是非常關心,在我們身上傾注了大量的心血。每逢年關、節假日,甚至週末,曹瑛大使怕我們想家,總是邀請我們去大使館,我們都懷着“回家”的心情到使館過節日。 曹大使拉着我們的手,問生活習不習慣,學習成績如何,同捷克同學的關係好不好等,有時還將他最愛吃的辣醬給我們帶回宿舍。我們舉辦集體活動,他和維清同志總是撥冗前往,與我們同吃,同娛樂,對我們進行革命傳統教育。他發現有的同學產生了畏難情緒,就語重心長地説,“孩子們,我們國家還很窮,人民節衣縮食供養你們,為什麼?要你們學好本事,報效祖國。”他的話是那樣真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使我們感到無比親切、信服,他真是我們的貼心人。 [4] 

曹瑛社會評價

何洛:曹老為黨的革命事業盡瘁一生,做了無私奉獻後,悄然離去了;但他在遺囑的末尾,更沒有忘記又用雄健的筆跡寫道:“英特納雄納爾一定要實現!”他確不愧是:錚錚鐵骨,亮節高風。忠黨為羣,無私大公。 [5] 
參考資料
  • 1.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763-764頁
  • 2.    湖南省平江縣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彙編,平江縣誌,國防大學出版社,1994.07,第736頁
  • 3.    《曹瑛生前交待喪事從簡 把遺體獻給醫療單位不舉行遺體告別》,《人民日報》1990年3月31日,第2版
  • 4.    《永遠懷念學習曹瑛同志》,《人民日報》1990年6月14日,第6版
  • 5.    何洛:《錚錚鐵骨 大公無私——悼念曹瑛同志》,《人民日報》1990年9月2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