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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

鎖定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決定製訂的,經出版社申報、專家評審、網上公示,確定了9716種選題列入“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後有2025種教材選題被推薦進入“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補充)公示。 [1-2] 
中文名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
外文名
National Planning Textbook in the 11th Five-Year Plan of General Higher Education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項目意見

一、“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的內容要堅持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做到思想性和學術性的統一。
二、“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要適應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的發展,體現科學性、系統性和新穎性。要及時反映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的新成果,並隨着學科的發展及時修訂。
三、“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的編寫、出版,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出版法律、法規,恪守學術道德,堅守學術誠信,杜絕任何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發生。
四、承擔任務的各方面要共同努力,通力協作,保證高質量出版“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教材編著者所在高等學校要從政策、資金等方面提供條件,支持編著者按計劃完成書稿編寫工作;教材編著者,按時編寫出高質量的教材;教材的出版單位要從資金等方面對教師編寫教材予以保證,並嚴把出版環節,保證教材的編校和印刷質量,按時完成出版任務。
五、“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將採用項目模式進行管理,加強對編寫、出版過程的監控。教育部將通過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網及相關媒體跟蹤教材的編寫、出版進程,發佈相關評價信息。
六、“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將引入評審、評介和選用機制。充分發揮教學指導委員會等專家組織的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教材評審與評介工作,促進教材質量的不斷提高。各高等學校應加強教材選用管理,嚴把教材選用關,確保高質量教材進課堂。 [1]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管理規定

1.承擔編寫任務的作者要根據《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申請書》的承諾,緊密結合學科、專業、科技發展和教學需要,按時編寫出高質量的教材,並保證內容的思想性和科學性。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不得侵犯其他作者的著作權。
2.承擔編寫任務的作者所在的學校應在政策、經費等方面為作者創造良好的環境,支持作者按計劃完成書稿編寫工作,瞭解編寫狀況並檢查完成情況。
3.承擔出版任務的出版社要按照本社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申請書》中的承諾,提供條件保障。配備得力的編輯人員,按時完成出版任務,並保證教材的編校和印刷質量。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證教材的合法出版權。
4.規劃教材要進行嚴格的審稿。承擔審稿任務的專家應具有正高以上職稱(高職高專規劃教材要求副高以上職稱),審稿人為兩人以上。必要時召開審稿會議,審稿不合格的應及時修改並重新審稿,確實未達到規劃教材要求的,依據審稿意見,取消其規劃教材稱號。
5.規劃教材統一標記為專用標記,任何出版單位不得超範圍使用,也不可使用近似的標記和名稱。
6.為做好規劃教材的宣傳推廣和評介工作,使規劃教材更好地為教學服務,各出版社要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將所承擔的規劃教材的相關信息報送教育部高教司。
7.教育部將在“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網”上建立專門的管理模塊,及時向高等學校和出版社公佈規劃教材項目的進展情況,對未按時完成的進行公佈,必要時將予以取消。同時,對已出版的規劃教材進行多種形式的評介,各高等學校和出版社應積極參與和關注。
8.規劃教材交稿時間應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逾期沒有完成的,將取消其稱號。
9.各高等學校應高度重視教材的選用工作。加大對規劃教材的選用,促進高質量教材進課堂。 [3]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選題結果

2006年8月8日,經出版社申報、專家評審、網上公示,最後確定了9716種選題列入“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 [1] 
2008年1月2日,按照《關於補充申報“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選題的通知》的要求,共有186個出版社申報了9735種教材。經專家評審,有2025種教材選題被推薦進入“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補充)並予以公示。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