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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楚王司馬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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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楚王司馬瑋傳》出自房玄齡著《晉書》。
中文名
《晉書·楚王司馬瑋傳》
作    者
房玄齡
原文
楚隱王瑋,字彥度,武帝第五子也。初封始平王,歷屯騎校尉。太康末,徙封於楚,出之國,都督荊州諸軍事、平南將軍,轉鎮南將軍。武帝崩,入為衞將軍,領北軍中候,加侍中、行太子少傅。
楊駿之誅也,瑋屯司馬門。瑋少年果鋭,多立威刑,朝廷忌之。汝南王亮、太保衞瓘以瑋性很戾,不可大任,建議使與諸王之國,瑋甚忿之。長史公孫宏、舍人岐盛並薄於行,為瑋所暱。瓘等惡其為人,慮致禍亂,將收盛。盛知之,遂與宏謀,因積弩將軍李肇矯稱瑋命,譖亮、瓘於賈后。而後不之察,使惠帝為詔曰:"太宰、太保欲為伊、霍之事,王宜宣詔,令淮南、長沙、成都王屯宮諸門,廢二公。"夜使黃門齎以授瑋。瑋欲覆奏,黃門曰:"事恐漏泄,非密詔本意也。"瑋乃止。遂勒本軍,復矯詔召三十六軍,手令告諸軍曰:"天禍晉室,兇亂相仍。間者楊駿之難,實賴諸君克平禍亂。而二公潛圖不軌,欲廢陛下以絕武帝之祀。今輒奉詔,免二公官。吾今受詔都督中外諸軍。諸在直衞者皆嚴加警備,其在外營,便相率領,徑詣行府。助順討逆,天所福也。懸賞開封,以待忠效。皇天后土,實聞此言。"又矯詔使亮、瓘上太宰太保印綬、侍中貂蟬,之國,官屬皆罷遣之。又矯詔赦亮、瓘官屬曰:"二公潛謀,欲危社稷,今免還第。官屬以下,一無所問。若不奉詔,便軍法從事。能率所領先出降者,封侯受賞。朕不食言。"遂收亮、瓘,殺之。
岐盛説瑋,可因兵勢誅賈模、郭彰,匡正王室,以安天下。瑋猶豫未決。會天明,帝用張華計,遣殿中將軍王宮齎騶虞幡麾眾曰:"楚王矯詔。"眾皆釋杖而走。瑋左右無復一人,窘迫不知所為,惟一奴年十四,駕牛車將赴秦王柬。帝遣謁者詔瑋還營,執之於武賁署,遂下廷尉。詔以瑋矯制害二公父子,又欲誅滅朝臣,謀圖不軌,遂斬之,時年二十一。其日大風,雷雨霹靂。詔曰:"周公決二叔之誅,漢武斷昭平之獄,所不得已者。廷尉奏瑋已伏法,情用悲痛,吾當發哀。"瑋臨死,出其懷中青紙詔,流涕以示監刑尚書劉頌曰:"受詔而行,謂為社稷,今更為罪,託體先帝,受枉如此,幸見申列。"頌亦歔欷不能仰視。公孫宏、岐盛並夷三族。
瑋性開濟好施,能得眾心,及此莫不隕淚,百姓為之立祠。賈后先惡瓘、亮,又忌瑋,故以計相次誅之。永寧元年,追贈驃騎將軍,封其子範為襄陽王,拜散騎常侍,後為石勒所害。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