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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水務局

鎖定
旺蒼縣水務局是隸屬於旺蒼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中文名
旺蒼縣水務局
創建時間
1963年
地    址
旺蒼縣新華街553號
局    長
付建春

旺蒼縣水務局機構簡介

旺蒼縣水務局位於旺蒼縣新華街553號,始建於1963年。負責主管全縣農田水利、水土保持、城鄉供排水、防汛抗旱和水產漁政工作,負責貫徹執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
近年來,旺蒼縣水務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始終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服務於經濟發展大局,把人民羣眾滿意度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尺度。一是着力隊伍建設,打造陽光、高效、廉潔、務實、勤政的水利行業形象。水利部門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專業性強,技術含量相對較高,加之正處在高速發展的科技信息時代,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尤更為重要。該局制定並堅持一月一主講,一週一小講的時間安排,開展宗旨觀、政績觀教育,牢固樹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切實做到謹慎用權、公開辦事和廉潔辦事。開展民主觀、法制觀和誠信觀教育,努力做到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同時還加強水法律法規學習,及時傳達上級方針政策文件精神,幹部職工輪流談體會,談工作、談經驗,,不斷豐富知識,提升能力,提高水平,增強服務“三農”的本領。熟練掌握水法律法規,充分履行國家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二是着力水利工程建設,解決人民羣眾所難,滿足人民羣眾所需。項目建設是水利工作永遠不變的主題。縣水務局緊緊圍繞市、縣下達的目標任務,積極落實民生工程涉水項目,履行“以事論官、選賢任能”目標承諾。切實處理好建設與質量、建設與管理、建設與資金、建設與羣眾的關係。領導班子統籌兼顧,明確目標,重點突出,關係協調,運作有力。三是着力度制度建設,規範工作行為。縣水務局從基本工作職能和具體業務事項出發,為使機關管理建設有制度可依,有章可循,用制度來加強管理,推動工作,提高效率,以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為目標,根據水務體制改革要求,進一步梳理了各項工作職責和崗位職責,完善了機關管理首問責任制、效能投訴制、限時辦事制、公示制度、信訪制度等共42機關管理制度,制定了《旺蒼縣水務局“十不準”行為規範》,推進了旺蒼縣水務局機關效能建設進程,推動了旺蒼水利事業發展。
[1] 

旺蒼縣水務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水務工作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水務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有關水務方面的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縣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定全縣中長期供水計劃、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組織開展全縣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有關水資源及防洪、抗旱、排澇、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防洪論證制度。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定水功能區的劃分並監督實施;監測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指導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依法組織地熱水、礦泉水鑑定和年度審理;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
(四)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擬定全縣計劃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縣計劃用水、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五)負責全縣水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縣的水行政執法及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調解重大水事、漁事糾紛,負責水務、漁業行政複議的受理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六)負責全縣供排水、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供排水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制定全縣供排水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供排水價格測算的組織工作;組織實施排水許可證和排水接管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務工程管理。初審轉報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指導全縣水務基本建設;組織建設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監督和實施水務行業工程建設項目業主負責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
(八)負責全縣河道、水庫、湖泊、河口灘塗的行政及管護範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九)負責全縣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土保持預防監督、綜合防治和水土流失監測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水產漁政工作。制定漁業發展和漁業資源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生動物的防疫、檢疫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負責全縣漁業船舶登記檢驗和各類漁業行政許可。
(十二)負責地方小水電所有涉水事項的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地方電力管理;指導水務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實施技術監督;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排澇、抗旱工作;負責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制定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
(十四)宏觀調節、管理、監督、審計全縣水務資金;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税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監督水務行業國有資產的管理。
(十五)指導全縣有關水務、漁業等項目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全縣重大水務、漁業項目對外合作工作。
(十六)指導全縣水務、漁業行業隊伍建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務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旺蒼縣水務局領導班子

姓名
性別
職務
付建春
局長
史清蘭
黨委書記 [3] 
李 海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陳安明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張 晗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縣城市節約用水辦公室主任(兼)
張 鶴
黨委委員、副局長
何志文
黨委委員、副局長
歐繼川
黨委委員、縣自來水公司經理

旺蒼縣水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密、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宣傳、信訪、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和機關內部制度建設;組織編寫行業史志和大事記;組織開展行業創建、創衞工作;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和提案;負責會務和接待工作;負責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監察、社會保險;負責實施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行業職工教育培訓;負責幹部年度、人事勞動統計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職工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人技術崗位等級考核;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職工隊伍和基層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科學研究、科技成果申報、應用和技術推廣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股(旺蒼縣城市節約用水辦公室,行政許可股)
擬定全縣水務工作政策和法制建設規劃;負責水務工作的規範性文件起草工作;負責水務行政執法的指導監督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協調處理重大水事糾紛;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普法教育工作。編制全縣水資源總體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負責水資源的調查證明評價和供求分析;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定和管理;負責全縣綜合專業規劃中有關水資源論證的組織工作;監測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負責取水許可的審批及水資源費的徵收;編報年度水資源公報。編制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規劃方案,組織擬定節約用水政策並組織實施;制訂有關節水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本級行政許可政務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辦理水務、漁業、各項行政許可事項,參與聯審。
(三)規劃建設與農村水利股(旺蒼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旺蒼縣抗旱服務隊)
組織編制全縣水務行業可持續發展中長期規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縣管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協調流域開發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基本建設和重點水務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審查、轉報,組織實施施工工程建設的安全、質量監管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縣水務行業項目業主負責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地方電力管理工作;擬定農村水利發展規劃;負責水利工程管理;負責全縣渠道配套和整治、旱山村治理、病險水庫整治等農田水利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農村抗旱及農業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基層農村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四)供排水管理股
擬定城鄉供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規劃,負責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定全縣供水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供水價格測算的組織管理;組織協調全縣建設中供排水管線的改、擴建工作;指導供排水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排水許可;監督管理全縣污水處理;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負責排水基礎設施使用和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水土保持與河道管理股
組織編制全縣水土保持規劃;負責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工作,組織徵收有關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組織指導全縣水土流失狀況監測和水土流失綜合防治,負責水土流失危害預測工作;參與水土保持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初審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全縣行政區域內河道採砂的統一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發放河道採砂許可證;負責全縣主要江河管理範圍、保證水位線、警戒水位線的“三線”劃定工作;對縣管河流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進行會審;負責河道管理,擬定重點清障計劃並督促實施。
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排澇、抗旱工作;負責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制定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
(六)水產漁政股
擬定全縣漁業發展和中長期規劃;擬定全縣水產工作政策,指導全縣漁業生產技術管理;負責水產資源及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漁業安全監管;負責全縣漁業船舶登記檢驗和各類漁業行政許可;負責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的監管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調解重大漁事糾紛,負責處理漁政案件。
(七)財務股
組織編制、上報行業財務及項目資金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對行業專項經費進行監督管理,對行業財務進行指導,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税收、信貸等經濟調節意見;監督水務行業國有資產的管理。
監察室 為縣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牌子掛在紀委,負責派駐部門的行政監察職責。 [4] 

旺蒼縣水務局直屬單位

(一)旺蒼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掛旺蒼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在縣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執行上級防汛指揮部的決定和命令;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組織編制、實施全縣的防汛工作發展規劃、防汛抗旱預案和山洪災害預警預案;掌握全縣(防洪工程的運行情況,組織實施汛前、汛期和汛後工程檢查。向防汛指揮部領導提出決策意見;向上級防汛指揮部報告重大問題;組織做好應急度汛工程建設和水毀工程修復工作;掌握雨情、水情、災情,及時、準確向有關單位和領導通報情況,必要時發佈洪水、山洪災害預報、警報和汛情公報;負責自儲、自籌防汛物資的儲備、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有防汛任務的部門聯繫,督促做好防汛工作;負責水毀工程修復進度、洪澇災害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組織防汛搶險隊伍,開展軍民聯防工作;組織防汛通信和預報、預警系統的建設。組織防汛宣傳、總結推廣防汛搶險經驗,培訓搶險技術人員、開展政策研究、建立配套法規瞭解和掌握旱情,協調和指導抗旱工作。
負責宣傳貫徹涉水法律法規,指導全縣水政監察規劃化建設和管理;依法對水事、河道秩序進行監督檢查,調解水事、河道糾紛,對違法行為依法做出行政裁定、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協調處理跨鄉鎮、跨流域和跨部門的重大水事糾紛和水事案件;配合和協助公安和司法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承辦水行政訴訟、國家賠償事務,並指導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縣水資源、水土流失及其相關工程的依法保護、管理和監督檢查;加強全縣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做好水行政執法統計工作。
負責全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貫徹執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縣水土流失治理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水土流失的監測、普查、調查和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審查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並監督實施,以及驗收水土保持設施;負責中央和省補助的水土保持項目的可研、初設報告和計劃申報工作。
負責全縣水利、水資源、水產、水土保持、人飲、河道、堤防、防汛抗旱等建設的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負責全縣水務產業建設發展規劃、勘測設計;負責建立水生動物防疫檢驗和報告制度,搞好境內水生動物疫病的調查、疫情通報和預防工作;負責水生動物疫病防治技術的培訓和水務科技推廣、諮詢服務等工作。
承擔各種系統軟件、網絡安全、通信維護等工作,保證各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傳輸和報送全縣山洪災害防治及防汛預警、小(二)型以上水利工程防汛及水庫大壩安全、漁業、水土保持、機關網絡和水資源統一管理、動態管理、科學管理提供技術支撐及規劃、調度、監控、管理一體化的服務工作平台。
(六)片區水庫管理站職責:主要負責管理片區內小(一)型和小(二)型水庫,其中,小(一)型水庫必須實行專人駐庫管理;負責片區內小(二)型水庫以下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技術指導和村民自治管理的協調工作;為水庫安全監督管理提供服務;片區水庫安全監督、技術指導;水庫維修整治、水土保持、綠化規劃;防汛抗旱與農田灌溉。
(七)縣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職責: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對水利水電工程實行強制性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對監理、設計、施工和有關產品製作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負責對建設、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以及設計單位現場服務等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對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的劃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檢查技術規程、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檢查施工單位和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檢驗和質量評定情況;負責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對工程質量進行等級核定,編制工程質量評定報告,並向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提出工程質量等級的建議;負責收繳質量監督費和安全監督費。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