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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韓議定書
鎖定
- 中文名
- 日韓議定書
- 外文名
- 일한의정서
- 條約類型
- 不平等條約
- 簽署時間
- 1904年02月23日
- 簽署地點
- 大韓帝國漢城
- 生效日
- 1904年02月23日
- 失效日
- 1965年06月22日
- 簽署者
- 李址鎔(韓)林權助(日)
- 締約國
- 大韓帝國、大日本帝國
- 語 種
- 朝鮮語、日語
日韓議定書背景介紹
日俄戰爭爆發,大韓帝國於公元1904年1月21日發表中立宣言,並先後得到了大清帝國、英國、法國及德國的承認。考慮到朝鮮半島在日俄戰爭中,對日本的補給線的重要性,為確保日軍的通行權,日本帝國在同年2月8日無視韓國的中立宣言,宣稱“考慮到大韓帝國在甲午戰爭發生時,未有采取中立的立場”,所以在仁川登陸,旋即進駐韓國首都漢城(即今日的首爾江北地區),並佔領了皇城,脅迫韓國簽署議定書。
日韓議定書主要內容
議定書的主要內容如下:
1、施政忠告權(行政權的意見)
- 2、韓國皇室安全康寧的保障
- 日本政府會確實保證韓國皇室的安全康寧。
- 3、韓國的獨立保障
- 日本政府會確實保證韓國的獨立及領土完整。
- 4、日本負責韓國防衞的義務
- 當韓國受到第三國的侵害或內部問題困擾,影響到韓國皇室的安寧或其領土完整,日本政府要立即採取必須的應急措施,而韓國亦必須對日本政府的行動全力協助。
- 5、條約遵守的義務
日韓議定書主要影響
此不平等條約成為後來韓國被併入日本的開端。此後又陸續簽定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包括第一次日韓協約、第二次日韓協約、第三次日韓協約等。
[2]
日韓議定書廢止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大韓民國與日本於1965年6月22日簽訂《韓日基本條約》的第二條確認:包括《韓日議定書》在內,所有在1910年8月22日或以前,由前大韓帝國與前日本帝國間所締結的所有條約,均一律不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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