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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文藝獎

鎖定
“日照文藝獎”是山東省日照市文學藝術界的綜合性獎項,2013年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升格為政府獎,兩年一屆 [1]  。已舉辦兩屆。 [2] 
“日照文藝獎”是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文藝獎,是日照市文學藝術界的綜合性獎項。“日照文藝獎”設“文藝作品獎”和“文藝突出貢獻獎”,每兩年評選一次。按照《“日照文藝獎”評選獎勵辦法(試行)》的規定開展評選工作。 [3] 
根據文學、藝術自身發展規律和特點,共設13個類別,104個獎項。獎金根據受獎情況設置為0.5-10萬元。
中文名
日照文藝獎
主辦單位
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

日照文藝獎評選對象

凡日照市內(包括國家、省屬駐日照單位)個人和集體創作、發表、製作、生產和演出的文藝作品成果,包括文學、戲劇、曲藝、音樂、舞蹈、美術(含動漫創意)、書法、攝影、電影、電視、民間文藝、文藝評論等12個門類,均可申報參加評獎。

日照文藝獎參評條件

1.文學作品應是弘揚主旋律、內涵豐富、體現民族特色和時代精神,藝術上富有開拓創新特點,語言風格上具有獨特鮮明的個性,審美品位優雅高尚,在文學界產生重要影響的文學精品。應在規定期限內在國家批准的報紙、刊物、出版社等正式發表或出版,包括長篇小説、中篇小説、短篇小説、報告文學、散文(含雜文)、詩歌(含散文詩)、兒童文學等作品,均可申報參加評獎。長篇小説以單部作品參評,中、短篇小説以單篇作品參評,詩歌散文報告文學、兒童文學以選集、專集參評為主,也可單篇作品申報參加評獎。
2.戲劇、曲藝、音樂舞蹈、電影、電視等節目或劇目,應是題材重大、主題鮮明、藝術水平高、受人民羣眾歡迎的作品。節目或劇目應在市級以上(含市級)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或在社會上公開演出,電影(微電影)公開放映,電視劇在市級以上(含市級)電視台播放,並取得較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美術(含動漫創意)、書法、攝影、民間文藝等作品,應是題材重大,藝術水平高,參加省級宣傳文化主管部門舉辦的大展或競賽中獲獎,或入選國家級宣傳文化主管部門、專業藝術家協會舉辦的大展、大賽,在國家級報刊雜誌發表或正式出版的作品。
4.文藝評論作品應是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準確、深刻地把握思想內涵,具有獨到的觀點和見解,對解決文藝領域的重要問題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的重要作品,並在規定期限內在國家批准的報紙、刊物、出版社等正式發表或出版。

日照文藝獎突出貢獻獎

對日照市(包括國家、省屬駐日照單位)在文藝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文藝家進行表彰。

日照文藝獎評選原則

第十九條 “日照文藝獎”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鼓勵原創、寧缺毋濫、正確導向的原則組織開展評獎工作。

日照文藝獎獎項歷程

2023年4月6日上午,日照市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日照文藝獎”評獎辦法修訂情況暨第六屆“日照文藝獎”評選相關情況,並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