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日本護照

鎖定
日本護照(日語:日本國旅券),是由日本國外務省向其公民頒發,在國外旅行或居留等證明身份的證件,最早於1878年起開始發行 [1] 
中文名
日本國護照
英    文
Japan Passport
簽發機構
日本外務省
證件類型
護照
用    途
出入境證件及身份證明
簽發對象
日本公民
有效期
5年、10年

日本護照歷史背景

日本護照日本本土

  • 1878年2月20日,日本開始簽發第一套護照,稱為“日本帝國海外旅券”(依據1878年2月20日日本外務省所制定的《海外旅券規則》所發行,由於是日本帝國時期所制定的法令,因此稱為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 1917年起,護照附有個人照片。
  • 1918年,由於日本中國之間交通往來頻繁,雙方決定容許對方國民毋須持護照出入境。 [2] 
  • 1926年,日本當局開始簽發現代設計的護照。
  • 1992年,根據國際標準,日本當局發出可以讓機器讀取的“MRP旅券”(可機讀護照)。
  • 1995年,再根據國際標準,當局發出十年有效的護照給成年人,未成年人士繼續持有五年有效的護照。
  • 2004年,當局接受電子申請,由岡山縣開始。
  • 2006年,日本開始簽發內藏生物特徵芯片的護照。
日本第一本護照,簽發於1866年 日本第一本護照,簽發於1866年
日本政府於1998年將2月20日定為“旅券之日”,以紀念日本帝國海外旅券的發行。

日本護照台灣日據期間

  • 1897年,台灣割讓予日本後,大批日本浪人經台灣前往中國,造成治安問題,因此日本當局宣佈需要持有加註有台灣籍的日本旅券,才能出入台灣。
  • 1907年,由於申請日本旅券手續過於繁複,台灣總督府宣佈,前往中國香港的旅客,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申請日本旅券。 [3] 
  • 另一方面,當時日本向台灣人發出海外旅券,但清朝政府卻不承認其日本籍,使中日兩國當時很多紛爭。 [4] 
1952至1972用於通行日本內陸和沖繩島之間 1952至1972用於通行日本內陸和沖繩島之間

日本護照韓國日據期間

  • 1907年,日本頒佈《外國旅行規則》,宣佈於韓國人簽發日本旅券的方法。1910年,日本正式吞併韓國。

日本護照護照外觀

日本國護照 日本國護照
日本護照的封面中央印有日本國徽菊花紋章」,在其上方用日文漢字(篆體)印有「日本國旅券」之字樣,同樣的在其下方則寫有英語字樣「JAPAN PASSPORT」。5年有效期版本的普通護照為暗藍色,10年有效期的則為緋紅色。另外公務護照是暗綠色,外交護照則是暗褐色。 [1]  [5] 

日本護照身份信息頁

  • 護照持有人照片
  • 護照類型
  • 簽發國
  • 護照編號
  • 姓氏(括號內可加註化名
  • 名字(括號內可加註化名)
  • 國籍
  • 出生日期
  • 性別
  • 本籍
  • 護照簽發日
  • 有效日期
  • 簽發機構
  • 護照持有人簽名
內頁 內頁
內頁 內頁
所有在2006年3月20日以後發放的日本護照都是生物識別護照

日本護照護照聲明

內頁 內頁
護照包含其簽發國的聲明,用來知會其它所有國家,證明持有人具有簽發國的公民身份,並且請求允許其過境,同時享有國際法所規定的待遇。日本護照內的聲明如下:
日語版本
日本國民である本旅券の所持人を通路故障なく旅行させ、かつ、同人に必要な保護扶助を與えられるよう、関系の諸官に要請する。
日本國外務大臣
英語版本
The Minister for Foreign Affairs of Japan requests all those whom it may concern to allow the bearer, a Japanese national, to pass freely and without hindrance and, in case of need, to afford him or her every possible aid and protection.
中文翻譯
茲請諸位相關人員允許持用本護照之日本國民自由通行、不受阻礙,並在需要時儘量給予援助和保護。
日本國外務大臣

日本護照語言

內頁 內頁
除了護照最末的注意事項(例如在十年期的生物識別護照的第51頁)僅用日語標明外,日本護照完全使用日語和英語兩種語言。這個聲明包括了護照持有人在外國遇到各種情況時,所應該知道的事情。
姓、名及個人情況(例如出生日期)都只以拉丁大寫字母標明。日語名字基本上都依據平文式羅馬字系統轉換,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則例外,特別是當該人名是一個外國名字(例如配偶或子女為外國人時)的片假名轉譯,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使用該姓名的原始拉丁拼法(前提條件是需要遞承政府頒發原始拼法的正式文件,例如護照等)。
在持有人簽名處則標明瞭持有人姓名的日文寫法。

日本護照護照類型

日本護照普通護照

日本國護照 日本國護照 [5]
發放對象為普通公民。普通護照有5年有效期和10年有效期兩種版本。19歲以下(含19歲)的日本公民只能持有5年有效期護照,而滿20歲的日本公民可選擇持有5年有效期(藍色)或是10年有效期(紅色)的護照。 [5] 

日本護照公務護照

日本公務護照 日本公務護照
發放對象為議員和公務員,封面為暗綠色。

日本護照外交護照

日本國護照 日本國護照
發放對象為日本皇室外交官及其家眷或是政府高級官員,封面為暗褐色。
(由於二戰後對天皇的法律規定,因此日本天皇和日本皇后並不持有護照。 [6-7] 

日本護照免簽證入境

截止2020年3月1日,日本普通護照持有人可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前往191個國家或地區 [13]  ,在亨氏簽證受限指數中排名第1位。 [8]  2003年起,持日本普通護照前往中國探親訪友、從事商務活動、短期旅遊等,只要不超過15日既可以免辦理中國簽證 [9]  日本護照是OECD,G8,G20等國際組織中,僅有的一個可以免簽證進入整個大中華地區(中國大陸 [10]  、中國香港 [11]  、中國澳門 [12]  、中國台灣)的護照。
2023年11月28日,根據2023年10月24日內閣第23/1885/602/023號批文,作為重建旅遊業的試點計劃,斯里蘭卡將對日本國民實行免費簽證制度。該計劃於2023年11月28日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14]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