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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洋

(遼寧省阜新市政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

鎖定
於洋,曾任遼寧省阜新市政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2024年2月,於洋因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於洋
國    籍
中國

於洋人物履歷

曾任遼寧省阜新市政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1] 

於洋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2月,經阜新市委批准,阜新市紀委監委對政協阜新市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於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依法雙開
經查,於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於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阜新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阜新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於洋開除黨籍處分;由阜新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