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新莊黃瓜

鎖定
新莊黃瓜,青海省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新莊鎮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1] 
新莊黃瓜是大通縣和西寧市乃至青海省知名優勢蔬菜品種之一。新莊鎮最早於1994年開始引種黃瓜。新莊黃瓜瓜條呈圓筒形,瓜條順直,表皮深綠色,有明顯光澤,瓜皮薄,果肉淺綠色。 [2] 
2015年2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新莊黃瓜”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1] 
中文名
新莊黃瓜
產地名稱
青海省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新莊鎮
品質特點
瓜條呈圓筒形,瓜條順直,表皮深綠色,瓜皮薄,果肉淺綠色
地理標誌
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
批准文號
國家農業部第2231號公告
批准日期
2015年2月10日

新莊黃瓜產品特點

新莊黃瓜外在感官特徵

新莊黃瓜 新莊黃瓜
新莊黃瓜系葫蘆科,黃瓜屬,一年生蔓生草本,瓠果,瓜條圓筒形,瓜條順直,瓜長30釐米-35釐米,粗細均勻,瘤狀突起明顯,密生白刺,刺瘤小,瓜把短,心腔較細,表皮深綠色,有明顯光澤,瓜皮薄,果肉淺綠色,肉質細脆,橫切面圓形,味道清甜。 [2] 

新莊黃瓜內在品質指標

新莊黃瓜果實可食部分達93%(±1%)。每100克果實內含水分96.0克(±2克)、蛋白質1.18克(±0.02克)、膳食纖維0.72克(±0.02克)、氨基酸總量1.07克(±0.1克)。 [2] 

新莊黃瓜產地環境

新莊黃瓜土壤地貌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地處黃土高原的最西部,青藏高原和黃土高原的過渡地帶,地勢西北高,東南低,由西北向東南傾斜,三面環山,東有馬鞍山,西有娘娘山,北有大坂山,中間還有老爺山、犛牛山等。境內地形複雜多變,山區面積佔96.5%,自然條件差異大,垂直分異變化明顯。海拔2280米-4622米,相對高差2342米。新莊鎮地貌類型屬半淺山半川水地區,區域內土壤類型為慄鈣土為主,土層深厚,平均有機質含量20.21克/千克,全氮1.55克/千克,土質疏鬆,透氣性優良,土壤結構好,是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千畝日光節能温室基地之一,面積4800畝。 [2] 

新莊黃瓜水文情況

新莊黃瓜 新莊黃瓜
大通縣年均水資源總量6.8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7億立方米,地下水3.1億立方米,人均佔有水資源量1645立方米,水資源豐富,境內大小河流眾多,縣境河流屬湟水支流北川水系,主要河流有北川河(古稱蘇木蓮河)、寶庫河、黑林河、東峽河等支流縱橫交錯,分佈於全縣境內,水質優良,非常適宜灌溉。黃河的三級支流北川河貫穿全縣,在大通縣境內長約42公里。大通縣內建有黑泉水庫,解決西寧市70%水源供給。大通大通縣新莊鎮位於北川河上游,地處水源涵養地,近臨黑泉水庫,水質清澈無污染,温室基地水利設施配套齊全,保證了綠色黃瓜生產所需。 [2] 

新莊黃瓜氣候情況

大通縣屬高原大陸性氣候,氣候情況可以概括為:一是光資源豐富。日照時數長,年日照時間2685小時,太陽輻射強,太陽輻射總量和全年日照時數較高,6月至9月太陽輻射量最大,佔全年的61.4%,太陽輻射穩定,日照時數較同緯度其它地區要多40天左右。二是降水集中,季節分佈不均衡。年降雨量550毫米,降水季節分配極不均勻,3-5月降水量佔年降水總量的19%;6-8月降水量佔全年降水總量的55%;9-11月降水佔全年降水總量的24%;冬季12-2月降水量最少,佔全年降水量的2%。降水日數多、強度小、夜雨多是降水的一大特點,平均年降水日127.8天。三是熱量分佈不均衡,晝夜温差大。新莊鎮因東北環山,形成相對獨特的小氣候環境。即春季楊樹發芽較周邊鄉鎮早10天,大田作物成熟期提前12-15日,年平均氣温3℃左右,無霜期80天至100天,年主導風向為西北風,冬春季節風較小,冬不太冷,春夏不太熱,非常適合早春、秋延後黃瓜生長。 [2] 

新莊黃瓜歷史淵源

新莊黃瓜是大通縣和西寧市乃至青海省知名優勢蔬菜品種之一。新莊鎮是第七批國家黃瓜標準化生產示範區之一,也是2013年國家一村一品重點示範村鎮之一。
1994年,新莊鎮開始引種黃瓜。
2006年,新莊黃瓜種植初步形成規模,逐步開始走上產業化、規模化生產之路。
2007年,新莊鎮新莊村成為“一村一品”黃瓜產業村。 [2] 

新莊黃瓜生產情況

截至2015年4月,新莊黃瓜種植面積達到2000餘畝;2014年銷售額達到2000多萬元。 [3] 
截至2015年4月,新莊鎮的千畝黃瓜種植基地已建成規模,先後成功推廣津綠3號、冬棚豐冠、綠田等十餘個黃瓜新品種。其中,“老爺山”牌綠色黃瓜成為青海省乃至中國一村一品設施產業發展的成功典範。 [3] 

新莊黃瓜產品榮譽

2009年,新莊黃瓜申請成為國家A級綠色食品。 [2] 
2012年,新莊鎮黃瓜生產基地在泰國曼谷舉行的一村一品國際研討會上榮獲一村一品基地獎。 [2] 
2015年2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新莊黃瓜”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1] 

新莊黃瓜地理標誌

新莊黃瓜地域保護範圍

新莊黃瓜瓜苗 新莊黃瓜瓜苗
新莊黃瓜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位於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西北部的新莊鎮,新莊鎮北至寶庫鄉,西鄰城關鎮,東南與塔爾鎮隔河相望,東西寬4.9公里,南北長9.5公里,總面積54.4平方公里(涵蓋新莊鎮全境),下轄上山、下山、李家山、申哇、硤門、新莊、台其莊、吉倉、中灘、尕莊、紅石崖、蘭龍12個村,地理座標為東經101°34′25″-101°36′2″,北緯37°06′32″-37°01′25″。新莊鎮為大通縣已認定的雙新公路沿線萬畝綠色設施蔬菜產地最北段。 [2] 

新莊黃瓜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
AGI2015-01-1657 [1]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新莊黃瓜產地應符合綠色蔬菜生產所需、基地內水利設施齊全、交通便利等條件。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適合當地消費需求的優良黃瓜品種,多以津研系列品種為主。種子質量符合GB16715.1瓜菜作物種子的規定。播種前對種子進行二次精選(包衣種子除外),消毒處理(選用温燙浸種消毒技術),減少種子帶病菌。
3、栽培技術,包括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嚴格按《綠色食品黃瓜保護地栽培技術規範》(DB63/T1030-2012)操作。
新莊黃瓜商標 新莊黃瓜商標
茬口:黃瓜基地以一年“四種四收或五種五收”為主,即早春茬黃瓜+秋延後黃瓜+冬春葉菜(2-3茬)。其中:早春茬黃瓜於元月下旬育苗,3月下旬定植,4月底至5月初上市。秋延後茬黃瓜6月中下旬育苗,7月中下旬定植,8月中旬開始上市。葉菜於10月下旬至3月。
黃瓜播種量:2.25千克/公頃-3.00千克/公頃(0.15千克/畝-0.20千克/畝)。種子用55℃温水浸種15分鐘-20分鐘,期間不斷攪拌,待水温降至30℃,浸泡3小時-4小時。撈出後用濕紗布包好,在25℃-28℃的條件下保温催芽,當85%的種子露白時播種。選用穴盤營養土育苗。
苗期管理:播種至出苗晝温20℃,夜温15℃-13℃,當80%出苗,開始降温。黃瓜真葉露頭時晝温20℃-22℃,夜温15℃-12℃。真葉露頭至定植前晝温20℃-25℃,夜温15℃-13℃。早春育苗,5天-8天澆水一次,秋延後3天-4天澆水一次。
施肥:整地前施充分腐熟的有機肥60.000-75.000噸/公頃(5000千克/畝-6000千克/畝),需純氮0.259噸/公頃(17.25千克/畝)、五氧化二磷0.171噸/公頃(11.38千克/畝)、氧化鉀0.304噸/公頃(20.25千克/畝),進行土壤消毒處理。
定植方法:起壟定植。按大小行定植,大行70.00釐米,小行40.00釐米,早春茬品種株距25.00釐米-30.00釐米,秋延後品種株距35.00釐米-40.00釐米。定植完澆足緩苗水進行封壟。定植密度52500.000株/公頃-60000.000株/公頃(3500株/畝-4000株/畝)。
新莊黃瓜 新莊黃瓜
田間管理:緩苗期白天温度25℃-30℃,夜温18℃-20℃。緩苗後,白天温度20℃-25℃,夜温15℃-18℃。坐瓜後,白天温度22℃-25℃,夜温15℃-18℃。緩苗後,根據土壤墒情澆水一次,當根瓜達到8釐米-10釐米時澆一次水,澆水時晴天上午進行,座瓜初期至盛期,根據水分的需求進行澆水。根瓜坐住後結合澆水追施肥料,生產上追肥以腐熟有機肥為主,每畝每次隨水追入2立方米,生長期3-4次為宜。定植後10天-15天,黃瓜開始吊蔓,以S型綁蔓。及時去除雄花、卷鬚、基部側枝和畸形瓜。生長後期去除中下部病、老葉。病蟲害防治: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原則。並參照《綠色食品黃瓜保持地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規範》(DB63/T1029-2011)進行防控。生產實際中推廣應用“三誘技術”、殺蟲燈、靜電噴霧器等現代農業設備與技術。化學防治選用高效、低毒低、低殘留農藥。
產品採收:達到商品性適時採收。 [2] 

新莊黃瓜專用標誌使用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1.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地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1.2、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1.3、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1.4、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地理登記證書持有人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監督檢查,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信譽,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朔體 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處罰。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