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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濟體制
鎖定
新經濟體制,全稱為計劃工作和經濟刺激的新體制,是1965年柯西金提出,蘇聯政府批准推行的體制。
- 中文名
- 新經濟體制
- 全 稱
- 計劃工作和經濟刺激的新體制
- 提出者
- 柯西金
- 提出時間
- 1965年
新經濟體制簡介
全稱“計劃工作和經濟刺激的新體制”。它是柯西金於1965年在蘇共中央九月全會上所作的《關於改進工業管理、完善計劃工作和加強工業生產的經濟刺激》的報告中首次提出。同年10月,蘇聯政府批准了《社會主義國營生產企業條例》,正式決定推行新經濟體制。
新經濟體制經過
經過了一段時期的試點工作,到1970年,工業企業基本上都完成了向新經濟體制的過渡。
新經濟體制的主要內容是:
在集中領導和按部門管理的基礎上,擴大企業在經營和生產上的自主權;採取經濟與行政相結合的方法,管理經濟,並逐步過渡到以經濟方法管理經濟,加強經濟槓桿和物質刺激的作用;依照國家、企業和個人三者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完全經濟核算制”、“生產基金付費制”和“鼓勵基金”制度,以發展生產,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運用價格、利潤、獎金、貸款等手段,加強對生產的經濟刺激;提高國家經濟計劃工作者的科學水平;立“新獎勵制度”和“經濟刺激基金制度”,激發全體勞動者對生產成果的關心。
新經濟體制後續
新經濟體制,使蘇聯經濟發展在短期內較為穩定,經濟實力有所增加,人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但改革沒有觸及所有制問題,只在管理上下功夫,由於改革是在不改變國家集中統一計劃前提下進,這就使蘇聯經濟在70年代時增長速度慢,80年代停滯不前,最終導致農業減產一度混亂,使改革未能取得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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