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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偽經考

(康有為撰的著作)

鎖定
康有為撰,其弟子陳千秋梁啓超等曾參加編纂。共14篇。初版於清光緒十七年(1891),曾3次(1894、1898、1900年)被清朝政府強令毀版。民國以來有多種版本,主要是萬木草堂版(1917、1919年)、北平文化學社版(1931年)、商務印書館版(1936年)、北京古籍出版社版(1956年)。現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康有為全集》第1卷。 [1] 
中文名
新學偽經考
作    者
康有為
出版時間
1987年
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新學偽經考》從各方面論證古文經為偽作。認為秦始皇焚書是為了愚民而非自愚,故所焚皆民間之書,並不包括官方藏書。而且,秦行藏書之禁僅4年,也不可能盡焚天下之書。所以,秦亡後“六經未嘗亡缺”。又認為《漢書》實為西漢末年學者劉韻所作,《漢書》所記河間獻王、魯恭王得先秦所遺古文經之事皆劉歆所編造。斷言古文經乃是劉歆出於幫助王莽纂奪漢朝政權的政治目的,利用其校書之權偽造出來的。它根本不是孔子的真經,而是為王莽所建立的新朝服務的“新學偽經”。自“偽經”出,孔子的“微言大義”特別是關於“改制”的微言遂湮滅無聞,孔子的學説被歪曲,失去原貌。又斷言東漢儒學乃是“新學”而不是漢學;宋明理學家所尊之經亦多“偽經”,所傳皆劉歆之學,而非純正孔學。進而認為,中國自此以後二十餘朝之君主“鹹奉偽經為聖法”,均背離了孔子之道,於是造成中國長期的黑暗。《新學偽經考》以大量篇幅考證《左氏春秋》、《周官》、《逸禮》、《毛詩》、《爾雅》等古籍為偽作。
《新學偽經考》提出的一系列結論在思想界引起強烈震動,梁啓超曾把它的出版比做學術思想界突然颳起的一陣狂風。它的價值和影響主要在政治方面。從學術角度看,康有為所做的某些論證、考據,不少地方有主觀武斷的毛病,連其弟子梁啓超後來也曾批評該書“往往不惜抹殺證據或曲解證據”(《清代學術概論》二十三)。不過,書中也有一些考辨至今仍有重要參考價值。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孔子基金會.中國儒學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896-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