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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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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是國家教育部發布的意見。 [1] 
中文名
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
外文名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n training plan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foutstanding teachers
發佈機關
國家教育部
發文字號
教師[2014]5號
發佈時間
2014年8月18日

目錄

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意見全文

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
教師[20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
我國教師教育體系不斷完善,教師教育改革持續推進,教師培養質量和水平得到提高,但也存在着教師培養的適應性和針對性不強、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相對陳舊、教育實踐質量不高、教師教育師資隊伍薄弱等突出問題。大力提高教師培養質量成為我國教師教育改革發展最核心最緊迫的任務。為推動教師教育綜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師培養質量,現就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目標要求
主動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堅持需求導向、分類指導、協同創新、深度融合的基本原則,針對教師培養的薄弱環節和深層次問題,深化教師培養模式改革,建立高校與地方政府、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下同)協同培養新機制,培養一大批師德高尚、專業基礎紮實、教育教學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質專業化中小學教師。各地各校要以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為抓手,整體推動教師教育改革創新,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全面提高教師培養質量。
二、分類推進卓越教師培養模式改革
1. 卓越中學教師培養。針對中學教育改革發展對高素質教師的需求,重點探索本科和教育碩士研究生階段整體設計、分段考核、連續培養的一體化模式,培養一批信念堅定、基礎紮實、能力突出,能夠適應和引領中學教育教學改革的卓越中學教師。
2. 卓越小學教師培養。針對小學教育的實際需求,重點探索小學全科教師培養模式,培養一批熱愛小學教育事業、知識廣博、能力全面,能夠勝任小學多學科教育教學需要的卓越小學教師。
3. 卓越幼兒園教師培養。適應學前教育改革發展要求,構建厚基礎、強能力、重融合的培養體系,培養一批熱愛學前教育事業、綜合素質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兒園教師。
4. 卓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面向現代職業教育發展需要,建立健全高校與行業企業、中等職業學校的協同培養機制,探索高層次“雙師型”教師培養模式,培養一批素質全面、基礎紮實、技能嫺熟,能夠勝任理論和實踐一體化教學的卓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
5. 卓越特殊教育教師培養。適應新時期特殊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重點探索師範院校與醫學院校聯合培養機制、特殊教育知識技能與學科教育教學融合培養機制,堅持理論與實踐結合,促進學科交叉,培養一批富有愛心、素質優良、具有複合型知識技能的卓越特殊教育教師。
三、建立高校與地方政府、中小學“三位一體”協同培養新機制
1. 明確全方位協同內容。高校與地方政府、中小學協同制定培養目標、設計課程體系、建設課程資源、組織教學團隊、建設實踐基地、開展教學研究、評價培養質量。培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高校還需加強與行業企業的協同。
2. 建立合作共贏長效機制。高校與地方政府、中小學建立“權責明晰、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長效機制。地方政府統籌規劃本地區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科學預測教師需求的數量和結構,做好招生培養與教師需求之間的有效對接。高校將社會需求信息及時反饋到教師培養環節,優化整合內部教師教育資源,促進教師培養、培訓、研究和服務一體化。中小學全程參與教師培養,積極利用高校智力支持和優質資源,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四、強化招生就業環節
1. 推進多元化招生選拔改革。通過自主招生、入校後二次選拔、設立面試環節等多樣化的方式,遴選樂教適教的優秀學生攻讀師範專業。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提高自主招生計劃中招收師範生的比例。加強入校後二次選拔力度,根據本校特點自行組織測試選拔。設立面試環節,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職業傾向和從教潛質。
2. 開展生動有效的就業教育。加強養成教育,注重未來教師氣質培養,營造良好教育文化氛圍,引導師範生樹立長期從教、終身從教信念。建立完善師範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鼓勵引導師範生到基層特別是農村中小學任教。
五、推動教育教學改革創新
1. 建立模塊化的教師教育課程體系。構建公共基礎課程、學科專業課程、教師教育課程比重適當、結構合理、理論與實踐深度融合的課程體系。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納入教師教育課程體系,融入師範生培養全過程。採取將教書育人楷模、一線優秀教師請進課堂等方式,豐富師德教育的內涵與形式。落實《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試行)》,打破教育學心理學、學科教學法“老三門”的課程結構體系,開設模塊化、選擇性和實踐性的教師教育課程。
2. 突出實踐導向的教師教育課程內容改革。緊密結合中小學教育教學實踐,全面改革教師教育課程內容。在教師教育課程中充分融入優秀中小學教育教學案例。將學科前沿知識、課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充實到教學內容中,及時吸收兒童研究、學習科學、心理科學、信息技術的新成果。
3. 推動以師範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變革。推進以“自主、合作、探究”為主要特徵的研究型教學改革,着力提升師範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術變革教師教學方式和師範生學習方式,提升師範生信息素養和利用信息技術促進教學的能力。充分發揮畢業論文(設計)在培養師範生的實踐能力和反思研究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4. 開展規範化的實踐教學。將實踐教學貫穿培養全過程,分段設定目標,確保實踐成效。建立穩定的教育實踐基地和教育實踐經費保障機制,切實落實師範生到中小學教育實踐不少於1個學期制度。建立標準化的教育實踐規範,對“實踐前—實踐中—實踐後”全過程提出明確要求。實行高校教師和中小學教師共同指導師範生的“雙導師制”。建設教育實踐管理信息系統平台,探索教育實踐現場指導與遠程指導相結合的新模式。培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高校還應聯合行業企業建立穩定的專業實踐基地,實踐教學時間不少於1學年。
5. 探索建立社會評價機制。高校結合本校實際制訂卓越教師培養標準,試行卓越教師培養質量年度報告制度。準確把握並及時研究分析師範畢業生就業狀況和供需情況,不斷調整學校的專業設置和課程,增強培養的適應性和針對性。
六、整合優化教師教育師資隊伍
1. 建立教師教育師資隊伍共同體。高校整合優化教師資源,加大人才引進力度,配足配齊教師教育類課程教師。聘請中小學、教研機構、企事業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優秀教育工作者、高技能人才到高校擔任兼職教師,從事卓越教師培養工作。
2. 形成教師教育師資隊伍共同體持續發展的有效機制。鼓勵高校與中小學、教研機構、企事業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積極探索“協同教研”“雙向互聘”“崗位互換”等教師發展新機制。高校教師教育類課程教師深入中小學、教研機構、企事業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兼職任教、掛職實踐,每5年累計不少於1年。通過開展國內專項培訓、赴境外訪學進修、見習觀摩等多種形式,提高教師教育類課程教師的專業化水平。在崗位職數、評聘條件等方面專門制定相關政策,為學科課程與教學論教師的職務(職稱)晉升創造條件。
七、加強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組織保障
1. 成立組織管理機構。教育部成立“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專家委員會,負責計劃的指導、諮詢服務等工作。高校結合本校的辦學定位、服務面向和辦學優勢與特色等,聯合地方政府、中小學就卓越計劃相應改革項目提交申報方案,經專家委員會評審後,教育部研究確定計劃實施高校。計劃實施週期為10年。專家委員會對實施效果進行定期檢查,實行計劃實施高校動態調整機制。
2. 加強政策保障。支持計劃實施高校在招生選拔、培養模式、課程體系、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綜合改革。對具有推免資格的計劃實施高校,在安排推免名額時統籌給予支持;對計劃實施高校適度增加教育碩士招生計劃;在專業學位授予審核工作中,優先支持計劃實施並取得成效的高校。鼓勵具有推免資格的計劃實施高校,在本校推免名額內重點支持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發展。優先支持計劃實施高校的學生參與國際合作交流,包括公派出國留學、實習、交換學生等;優先支持計劃實施高校相關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學和出國進修。對計劃實施高校承擔的與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相關的中小學教師培訓任務,優先納入國培計劃。各地應對計劃實施高校在政策、經費投入等方面給予支持,對參與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中小學在辦學投入、師資建設等方面給予傾斜。
各地各有關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014年8月18日 [2] 

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權威解讀

推動教師教育綜合改革 培養讓黨和人民滿意的好教師——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啓動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答記者問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教師節重要講話精神,推動教師教育綜合改革,培養讓黨和人民滿意的好教師,教育部決定全面啓動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日前,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相關工作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背景

問:請您介紹一下啓動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背景。
答:習近平總書記同北京師範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時指出,“教師重要,就在於教師的工作是塑造靈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一個人遇到好老師是人生的幸運,一個學校擁有好老師是學校的光榮,一個民族源源不斷湧現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師則是民族的希望。”“要加強教師教育體系建設,加大對師範院校的支持力度,找準教師教育中存在主要問題,尋求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點,不斷提高教師培養培訓的質量。”習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從戰略高度闡明瞭教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教師隊伍建設特別是教師教育工作的綱領和指南。
教師教育是教育事業的工作母機,有高質量的教師教育,才有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我國教師教育體系不斷完善,教師教育改革持續推進,教師培養質量和水平得到了提高,但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一些師範院校不關注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改革發展,關起門來辦教師教育,教育教學改革相對滯後,教育學、心理學和學科教學論“老三門”課程內容“空、繁、舊”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教育實踐質量不高,教師教育師資隊伍薄弱,培養出來的師範生與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實際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針對教師培養的薄弱環節和深層次問題,日前,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旨在通過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推動舉辦教師教育院校深化教師培養機制、課程、教學、師資、質量評價等方面的綜合改革,努力培養一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好教師。

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特點

問: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有哪些突出特點?
答:總體來看,卓越教師培養計劃主要有以下四個突出特點: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教師培養的適應性和針對性不強、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相對陳舊、教育實踐質量不高等突出問題,《意見》從創新協同培養機制、建立模塊化的教師教育課程體系、突出實踐導向的教師教育課程內容改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二是反映基層創新。在多次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將相關院校的試點經驗上升為國家政策。三是加強分類指導。針對中學教育、小學教育、學前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發展需要,遵循不同類別教師的培養規律,分別提出卓越中學、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模式的改革重點和目標要求。四是把握國際趨勢。對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教師培養政策進行比較研究,將先進理念、先進經驗充分反映在《意見》的各個方面。

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內容

問:您剛才提到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將分類推進卓越中學、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模式的改革,能否作一簡要介紹?
答:面向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根據中學、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教師的培養特點,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將分類推進教師培養模式改革:卓越中學教師培養重點探索本科和教育碩士研究生階段整體設計、分段考核、連續培養的一體化模式;卓越小學教師培養重點探索小學全科教師培養模式;卓越幼兒園教師培養重點探索構建厚基礎、強能力、重融合的培養體系;卓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重點建立健全高校與行業企業、中等職業學校的協同培養機制,探索高層次“雙師型”教師培養模式;卓越特殊教育教師培養重點探索師範院校與醫學院校聯合培養機制、特殊教育知識技能與學科教育教學融合培養機制。

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任務

問: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答: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明確了建立高校與地方政府、中小學“三位一體”協同培養新機制,強化招生就業環節,推動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整合優化教師教育師資隊伍等四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在建立高校與地方政府、中小學“三位一體”協同培養新機制方面,明確了高校與地方政府、中小學全方位協同的具體內容,提出要建立“權責明晰、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長效機制。在強化招生就業環節方面,提出通過自主招生、入校後二次選拔、設立面試環節等多樣化的方式,遴選樂教適教的優秀學生攻讀師範專業;要求開展生動有效的就業教育,鼓勵引導師範生到基層特別是農村中小學任教。在推動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方面,提出建立模塊化的教師教育課程體系,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納入體系之中;突出實踐導向的教師教育課程內容改革,在教師教育課程中充分融入優秀中小學教育教學案例;推動以師範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變革,充分利用信息技術變革教師教學方式和師範生學習方式;開展規範化的實踐教學,提出將實踐教學貫穿培養全過程,分段設定目標,確保實踐成效;探索建立社會評價機制,提出試行卓越教師培養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在整合優化教師教育師資隊伍方面,提出高校建立教師教育師資隊伍共同體,聘請中小學、教研機構、企事業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優秀教育工作者、高技能人才擔任兼職教師,形成教師教育師資隊伍共同體持續發展的有效機制。

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措施

問:如何組織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實施工作?
答:為推進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教育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教育部將就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實施工作進行專項宣傳,通過集體宣講、經驗交流等各種途徑加大宣傳力度。二是加強組織管理。教育部將成立“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專家委員會,負責計劃的指導、諮詢服務等工作。
發佈《關於開展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改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具體佈置計劃實施的各項工作。三是組織督導檢查。教育部將依託專家委員會對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實施效果進行定期檢查,實行計劃實施高校動態調整機制。四是鼓勵社會監督。向社會公佈卓越教師培養質量年度報告等,歡迎媒體和社會各界對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報道和監督。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