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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同意景德鎮陶瓷大學科技藝術學院轉設為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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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同意景德鎮陶瓷大學科技藝術學院轉設為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的函》是2020年12月18日教育部發佈的景德鎮陶瓷大學科技藝術學院轉設更名文件。
中文名
教育部關於同意景德鎮陶瓷大學科技藝術學院轉設為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的函
發文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發文字號
教發函〔2020〕116號
發文時間
2020年12月18日
教育部關於同意景德鎮陶瓷大學科技藝術學院轉設為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的函
教發函〔2020〕116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商請批准景德鎮陶瓷大學科技藝術學院轉設為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民辦)的函》(贛府函〔2020〕17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關於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有關規定以及第七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經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景德鎮陶瓷大學科技藝術學院轉設為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學校標識碼為4136013435;同時撤銷景德鎮陶瓷大學科技藝術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系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民辦職業高等學校,由你省負責管理。
二、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學校要堅持職業教育辦學定位,保持職業教育屬性和特色,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
四、景德鎮陶瓷大學、景德鎮市人民政府、景德鎮陶瓷文化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應逐項落實三方簽訂的《景德鎮陶瓷大學科技藝術學院轉設為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協議書》,以保證過渡期內學校平穩、健康發展。
五、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辦學行為和人才培養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
望你省加強對學校的指導和支持,督促舉辦者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堅持公益辦學導向,切實強化教學科研平台和實訓基地建設,加強教師隊伍特別是“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健全資產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規範辦學行為,注重內涵發展,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附件:
1.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辦學許可證信息
2.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章程
教育部
2020年12月18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