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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加強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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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最近召開的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決定》精神,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提出的意見。
中文名
教育部關於加強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的意見
文件類別
意見
發佈單位
教育部
發佈年份
2002

教育部關於加強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背景

教職成[2002]12號
近年來,一些地方陸續在職業技術學校開展了職業指導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受到普遍歡迎。職業技術學校開展職業指導工作,既是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也是經濟社會發展對全面提高職業技術學校學生素質的客觀要求。《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指出:“職業學校要加強職業指導工作,開展創業教育,引導學生轉變就業觀念,鼓勵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小城鎮、農村就業或自主創業。”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最近召開的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決定》精神,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教育部關於加強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的意見意見內容

一、充分認識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的重要性
職業教育要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為經濟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服務,為促進就業和再就業服務,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為西部大開發服務,增強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功能。加強職業技術學校的職業指導工作,是實現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順利就業的有力措施,是實現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功能的有效途徑。
職業技術學校學生是我國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重要後備力量,他們不僅應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紮實的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而且應具備較強的職業意識、創新意識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樹立正確的職業理想和就業觀,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行為習慣。開展職業指導是經濟社會發展對全面提高職業技術學校學生素質的客觀要求,是職業教育主動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勞動就業制度改革的需要,是職業教育實現自我完善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增強職業技術學校德育工作針對性、實效性和時代感的重要途徑。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技術學校要充分認識職業指導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做好此項工作。
、職業指導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內容
職業指導的主要任務是:根據職業技術學校的培養目標,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理想和職業觀念,全面提高學生職業素質和職業能力;為學生根據社會需要及其身心特點順利就業、創業和升學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使其在適應社會、融入社會的同時得到發展。
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1. 加強職業意識、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學生從職業的角度瞭解社會、瞭解自己,樹立正確的職業理想,增強學生提高職業素質和職業能力的自覺性;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擇業觀和創業觀,做好適應社會、融入社會的準備,提高求職擇業過程中的抗挫折能力和變換職業的適應能力;引導學生依據職業對從業者的道德要求,規範自己的行為,促進職業道德的養成。
2. 提供就業指導和援助。幫助學生了解就業政策法規,依法就業;幫助學生了解就業形勢和自身條件,選擇就業和升學方向;幫助學生了解本地、異地、國(境)外的就業信息,提供擇業諮詢;幫助學生掌握求職的技能和方法。
3. 開展創業教育。引導學生樹立創業意識,培養創業精神,學習創業知識;幫助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提高創業能力;幫助學生了解創業信息,選擇創業方向,為畢業生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提供諮詢和跟蹤服務。
三、開展職業指導工作的基本原則
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為指導,緊密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和學生自身的特點進行。工作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 教育性原則。立足於教育與引導,突出職業理想、職業道德、職業知識的教育和求職就業、開拓創業能力的訓練,注重與德育工作的結合。
2. 援助性原則。為學生擇業、就業、創業提供具體的指導和幫助,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不得無原則承諾“包分配”。
3. 主體性原則。以學生為主體,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重視個別指導。
4.實踐性原則。加強與勞動力市場、用人單位和學生家庭的聯繫、合作與溝通,注重與實習和社會實踐活動的結合,使學生在實踐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四、開展職業指導工作的主要途徑
1. 充分發揮《職業道德與職業指導》課程教學的主渠道作用,積極改進教學方法和手段,改革考核辦法,切實提高教學質量。要根據專業特點和學生實際,進行個性化的指導。指導和幫助學生獲取相關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通過指導學生學習寫求職信、掌握求職面試技巧和進行必要的求職禮儀訓練等,提高學生就業求職的能力。
2. 全面滲透在學校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中。要通過文化課和專業課教學、入學和畢業教育、班主任和學生日常管理工作、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等形式,實現職業指導工作的全員化、全程化。
3. 提供本地、異地、國(境)外就業諮詢服務。加強與勞動人事等部門、就業中介組織等的聯繫與合作,廣泛收集並提供就業信息。建立本地中等職業教育的人才就業網絡或利用現有的職業教育網站,發佈畢業生信息和社會人才需求信息,為畢業生就業和用人單位招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4. 組織供需見面會。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技術學校要通過組織或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供需見面會,為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實現雙向選擇創造條件。加強學校和用人單位的合作,疏通畢業生就業渠道。
5.組織開展創業實踐活動。通過組織多種形式的模擬創業、舉辦創業有成者的典型案例教學和報告會等活動,幫助學生學習創業知識,培養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提供創業信息和諮詢,利用學校的資源優勢,為學生創業提供有利條件和幫助。
五、加強職業指導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條件保障建設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作為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制定職業指導工作的實施計劃,研究和落實職業指導工作的途徑和辦法,積極穩妥地推進職業指導工作的開展。
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涉及職成教育、德育、學生管理等多方面,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安排,明確職責,把職業指導管理工作落到實處。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定專門處(室)負責,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都應有專人負責或分管。各級職教研究機構和教研部門要積極配合支持做好職業指導工作。
職業技術學校要結合實際建立相應的職業指導工作機構,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經費保證,積極開展學校的職業指導工作。要建立由校長負責,以班主任、德育課教師、學生管理工作人員為主體,校外相關兼職人員和學校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職業指導的工作體制。
要重視職業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職業指導工作不僅僅是班主任、德育課教師和專職從事職業指導工作人員的任務,也是學校全體教職工的共同職責。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加強對職業技術學校校長、教師和其他管理人員進行職業指導業務培訓,將職業指導納入校長和教師繼續教育的必修內容。職教師資培訓基地和擔負職業技術學校師資培養任務的高等學校,應在教學計劃和培訓計劃中設置職業指導課或增加職業指導培訓的內容。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勞動保障、工商、税務、外經貿部門和金融機構,認真貫徹《決定》關於“加強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的精神,為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就業、自主創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職業指導是職業教育的一項新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本意見,並在工作中及時總結新經驗、研究新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努力使此項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起來。
教育部
二00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