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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擔保
鎖定
支付擔保是指應承包人的要求,發包人提交的保證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的擔保。
- 中文名
- 支付擔保
- 外文名
- AccountPayable
- 相關規定
- 依據法律文獻
- 作 用
- 降低風險
(1)支付擔保的形式
支付擔保有如下形式:
發包人支付擔保應是金額擔保。實行履約金分段滾動擔保。擔保額度為工程總額的20%~25%。本段清算後進入下段。已完成擔保額度,發包人未能按時支付,承包人可依據擔保合同暫停施工,並要求擔保人承擔支付責任和相應的經濟損失。
(2)支付擔保的作用
上述對工程款支付擔保的規定,對解決我國建築市場上工程款拖欠現象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3)支付擔保有關規定
1、《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第41條規定了關於發包人工程款支付擔保的內容:
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
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 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關於發包人工程款支付擔保的內容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提交。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