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撲買
鎖定
- 中文名
- 撲買
- 別 名
- 撲面
- 定 義
- 宋代一種全民熱衷的博彩行為
- 性 質
- 投標奪買的制度
撲買詞源
這個詞源自宋元時期的“撲買”、“撲賣”。
撲買就是投標奪買,是宋元政府向商人、民户出賣某種徵税權或其他權力的制度。也叫買撲、承買。
陝北有一個專用詞,用於賭博時或玩兒色子賭酒時,在賭注上加倍,它的讀音是“撲面”。在玩耍興奮的酒桌上,常聽見決心加倍的大聲叫喊:“撲面!”
歷史
南北朝已見包辦租税。五代十國時,吳越國的龍泉縣縣民張延熙用1009貫819文錢撲買了縣內三個酒坊,獲利豐厚。楊億《武夷新集》十五《論龍泉縣三處酒坊乞減額狀》裏説:“縣民張延熙貪婪無識,遂入狀,添起虛額,撲買勾當。”這是史書最早記載的撲買實踐。宋朝時為穩定酒業税源,實行包税。南宋建炎以後,為擴大税收,任人加價撲買,承辦包税。元代,包税範圍則不限於酒醋。
撲買史料
《宋史·趙開傳》:“浚鋭意興復,委任不疑,於是大變酒法,自成都始。先罷公使賣供給酒,即舊撲買坊場所置隔槽,設官主之,曲與釀具官悉自買,聽釀户各以米赴官場自釀,凡一石米輸三千,並頭子雜用等二十二。其釀之多寡,惟錢是視,不限數也。”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二十七金皇統七年:“帝諭宰執曰:臨安居民皆汲西湖,近來為人撲買倫(作)田,種菱藕之類,沃以糞穢,豈得為便?況諸庫引以造酒,用於祭祀,尤非所宜,可禁止之。”
《元史·耶律楚材傳》:“富人劉忽篤馬、涉獵發丁、劉廷玉等以銀一百四十萬兩撲買天下課税,楚材曰:‘此貪利之徒,罔上虐下,為害甚大。’奏罷之……自庚寅定課税格,至甲午平河南,歲有增羨,至戊戌,課銀增至一百一十萬兩。譯史安天合者,諂事鎮海,首引奧都剌合蠻撲買課税,又增至二百二十萬兩。楚材極力辯諫,至聲色俱厲,言與涕俱。帝曰:‘爾欲搏鬥耶?’又曰:‘爾欲為百姓哭耶?姑令試行之。’楚材力不能止,乃嘆息曰:‘民之困窮,將自此始矣!’”朝廷税收一百一十萬兩,他有錢人一撲買就給二百二十萬兩,加倍,皇上能不動心嗎?這是給他們家掙錢呀。
宋·孟元老等《東京夢華錄》卷三:“每日入宅舍宮院前,則有就門……博賣冠梳領抹、頭面衣着、動使銅鐵器皿、衣箱、瓷器之類。”卷十:“御街遊人嬉集,觀者如織。賣撲土木粉捏小象兒,並紙畫,看人攜歸,以為獻遺。”卷七:“池苑內除酒家藝人佔外,多以彩幕繳絡,鋪設珍玉、奇玩、匹帛、動使茶酒器物關撲。有以一笏撲三十笏者。以至車馬、地宅、歌姬、舞女,皆約以價而撲之。”賭注竟然能下到三十倍之多。
撲買當代
但是,在當代普通話裏,有一個已經走入大雅之堂,進入市場經濟的詞,卻很像“撲買”。它就是今天的“拍賣”。雖然中國古代寺院等已有拍賣估衣之類的行為,但由於現代拍賣制度是從西方引進的,於是就有説“拍賣”一詞來自外語。其實,拉丁語説拍賣的“Auctio”、“Autuc”和後來英文的拍賣“Auction”,都不會翻譯成“拍賣”這個漢語音。古時,“撲”有音與“博”音近,所以“撲賣”可以寫作“博賣”。而今天拍賣的“拍”,又曾有與“博”一樣的音。《康熙字典》釋“拍”:“《集韻》、《韻會》、《正韻》並伯各切,音博。”宋代《夷堅志》裏也把酒税承包者叫作“酒拍户”,實際上應該是“酒撲户”,是撲買的意思(楊聯升《國史探微》)。我想,會不會是這個詞的“博”音,漸漸演變為“拍”音後,正好趕上商業行為的拍賣被引進來。於是,“撲買”這個自古以來用於具有税權拍賣特徵的政府行為的詞,便被拿過來繼承使用了,也被普通話認可了---成了“拍賣”。
- 參考資料
-
- 1. 撲買 .在線漢語詞典[引用日期201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