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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作教刑

鎖定
撲作教刑,讀音pū zuò jiào xíng,上古刑法的一種。 [1]  指對於不勤奮的,罰其體警其心。
中文名
撲作教刑
拼    音
pū zuò jiào xíng
釋    義
對於不勤奮的,罰其體警其心
出    處
尚書·舜典》

撲作教刑出處

尚書·舜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

撲作教刑示例

史記·五帝本紀》:“五歲一巡狩,羣后四朝。遍告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肇十有二州,決川。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過,赦;終賊,刑。”
蔡東藩《南北史演義》第二十四回:“明帝在日,曾飭陳太妃隨時訓責,撲作教刑。”

撲作教刑字釋

撲,是以檟楚為刑具。教刑,是刑罰中較輕的一種。

撲作教刑常用類型

生僻成語

撲作教刑年代

古代成語

撲作教刑結構

主謂式

撲作教刑成語詞性

中性成語

撲作教刑用法

作謂語、賓語;用於書面語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