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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股價

鎖定
投資者若持有備兑認購證、備兑認沽證認股權證、可換股證券等,並有意行使上述衍生工具的權利,就需按換股比率去認購或認沽指定產品(如正股、實物、現金等)。
中文名
換股價
作    用
投資者若持有備兑認購證
因    素
該備兑認購證必須為美式認購證
特    點
換股比率= 1/10 = 0.1
以較普及的備兑認購證為例,假設該認購證為美式認購證(即認購證可隨時行使),兑換份數為十份,其換股比率將為0.1,即投資者每持有十份認購證,將可以行使價兑換一份正股(或與正股股價等同的現金)。
在兑換正股前,投資者需考慮兩大因素:
1、該備兑認購證必須為美式認購證;若是歐式認購證,持有者是無權實時行使該認購證去兑換正股
2、備兑認購證的行使價必須高於正股股價,否則投資者無須既費時又要交手續費去行使認購證,他們大可直接在市場購入正股即可。
至於可換股證券(Convertibles)的換股比率計算方法,則有別於認股權證、備兑認購證(或備兑認沽證)。其換股比率,等於可換股證券的面值除以換股價;假如每張可換股證券的面值為50元,換股價為100元,則其換股比率應為0.5(50÷100=0.5)。不過,行使可換股證券兑換指定產品前,宜先看清條款中有否訂明為美式可換股證券。
換股比率= 1/兑換份數
例:兑換份數為10份
換股比率= 1/10 = 0.1
注:凡持有十份認股證或備兑認購證,將有權向上市公司或發行商以行使價兑換或認購一份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