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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股併購
鎖定
換股併購是指收購公司將目標公司的股票按一定比例換成本公司股票,目標公司被終止,或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 中文名
- 換股併購
- 性 質
- 併購
- 屬 性
- 換股
- 目標公司
- 被終止,或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換股併購分類
根據具體方式,可有三種情況:
2、庫存股換股。在美國,法律允許收購公司將其庫存的那部分股票用來替換目標公司的股票。
3、母公司與子公司交叉換股,其特點是收購公司本身、其母公司和目標公司之間都存在換股的三角關係。通常在換股之後,目標公司或消亡或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或是其母公司的子公司。
換股併購優缺點
換股併購的優點:
1、收購方不需要支付大量現金,因而不會使公司的營運資金遭到擠佔。
3、目標公司的股東可以推遲收益實現時間,享受税收優惠。
換股併購的缺點:
換股併購政策措施
為了規範我國換股併購行為,進一步推動這種併購方式在我國的發展,應採取以下一些措施。
2.儘快出台有關換股併購的法律法規、操作細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只是對換股併購這種支付方式給予了法律上的明確支持,有關具體操作細則方面還有待於在今後的法規辦法中予以規範和明確。如為換股併購而進行定向增發的具體規定,對於換股併購的會計處理方法以及相關的信息披露規定等。
3.以換股併購為切入點,發展綜合證券收購方式。換股併購彌補了現金收購對併購方造成的現金流轉壓力,但換股併購本身也有自身的缺陷。這種缺點在於股價的不確定性加大了被併購方的風險,而對於併購方則會有導致原有股東的股權稀釋問題。
4.在發展換股併購的同時,應注意加強相應的監管措施。關於換股併購,在鼓勵發展的同時也要進行相應的監管,尤其是在對換股併購的會計處理方法上,如果監管不力,極易出現上市公司以此進行操縱利潤。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採用權益聯營法。
若對權益聯營法的使用放任自流,上市公司就會在併購時通過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來進行利潤操縱,這將不利於證券市場的發展。因此,必須對在換股併購中採用的權益聯營法,明確規定其使用範圍,以免使之成為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