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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貸聯動

鎖定
投貸聯動的本質是具有不同風險偏好和收益要求的金融機構,圍繞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的差異化投融資需求,建立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在利益共同體平台上,在信息、渠道、產品、客户等不同層面展開合作,運用豐富的金融工具,滿足企業多元化需求,為企業打造一站式金融服務
中文名
投資聯動
外文名
Investment linkage
試點地區
北京、天津、上海、武漢、西安
主要對象
中小科技企業

投貸聯動基本情況

投貸聯動 投貸聯動
主要是對中小科技企業,在風險投資機構評估、股權投資的基礎上,商業銀行以債權形式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形成股權投資和銀行信貸之間的聯動融資模式。
中新社北京4月21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銀監會、科技部與人民銀行聯合21日在北京發佈《關於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 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鼓勵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業務試點,並明確了首批10家試點銀行。
中國國務院自2015年3月提出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投貸聯動,至今已有一年有餘,而201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到2016年啓動投貸聯動試點,使得各界對此充滿期待。
所謂“投貸聯動”,是指銀行採用成立類似風險投資公司或基金的方式,對創新企業給予資金支持,並建立在嚴格的風險隔離基礎上,以實現銀行業的資本性資金早期介入。與此同時,還通過信貸投放等方式給企業提供另一種資金支持。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投貸聯動既考慮了科創企業的融資需求,又考慮了中國以銀行為主的金融體系特點,能夠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客户資源、資金資源方面的優勢,有效增加科創企業的金融供給。
由於現有法規的要求,指導意見提出,試點投貸聯動的銀行在組織架構方面須有兩種設置:一是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由其子公司開展股權投資進行投貸聯動。二是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專司與科創企業股權投資相結合的信貸投放。
由於涉及投資問題,投貸聯動無疑具有較大的風險。指導意見從多個方面防範和控制投貸聯動業務風險,比如建立“防火牆”。新規要求,在開展投貸聯動業務時,試點機構投資功能子公司應當以自有資金向科創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不得使用負債資金、代理資金、受託資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資金
此外,投資功能子公司投資單一科創企業的比例不超過投資功能子公司自有資金的10%;面向科創企業的股權投資應當與其他投資業務隔離;銀行投資功能子公司應當與銀行母公司實行機構隔離、資金隔離。 [1] 

投貸聯動試點地區

試點地區包括:北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天津濱海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