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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條款

鎖定
戰爭條款,是指人身保險合同的條款之一。規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戰爭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費用損失不予賠償的合同條款。因戰爭所致傷亡或損失的風險程度較高,而通常的人身保險費率系根據正常非戰爭狀況而制定的,故一般人身保險合同均訂有將戰爭或軍事行動危險排除在承保範圍外的條款,對戰爭風險當事人須另行投保。當事人因戰爭原因傷亡時,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但一般應返述責任準備金。戰爭條款的規定形式有兩種。一種是身份條款,即規定被保險人在以軍人身份服役期間所致傷亡者保險人不承擔責任。另一種是結果條款,通常規定被保險人因戰爭、變亂或演習等軍事行動所致傷亡者,保險人不承擔責任。以後者對被保險人較為有利,也較合理,但傷亡的戰爭原因有時不易確定,易發生爭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制訂的人身保險合同戰爭條款,採用的是結果條款。 [1] 
中文名
戰爭條款
外文名
war risk clause
隊    長
jim
戰爭條款,是指人身保險合同的條款之一。規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戰爭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費用損失不予賠償的合同條款。因戰爭所致傷亡或損失的風險程度較高,而通常的人身保險費率系根據正常非戰爭狀況而制定的,故一般人身保險合同均訂有將戰爭或軍事行動危險排除在承保範圍外的條款,對戰爭風險當事人須另行投保。當事人因戰爭原因傷亡時,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但一般應返述責任準備金。戰爭條款的規定形式有兩種。一種是身份條款,即規定被保險人在以軍人身份服役期間所致傷亡者保險人不承擔責任。另一種是結果條款,通常規定被保險人因戰爭、變亂或演習等軍事行動所致傷亡者,保險人不承擔責任。以後者對被保險人較為有利,也較合理,但傷亡的戰爭原因有時不易確定,易發生爭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制訂的人身保險合同戰爭條款,採用的是結果條款。 [1]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