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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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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剝削是指利用個人的性和吸引力來獲得利益,是為性目的濫用對方的弱勢地位、權力差異或信任的任何既遂或未遂行為。性剝削包括但不僅限於威脅或從性剝削對方中獲得金錢、社會或政治方面的好處。性剝削同時還包括在任何情況下與兒童建立的性關係 [1] 
性剝削在國際社會是被禁止和嚴厲打擊的行為 [2]  ,中國立法中提到了與性剝削相關的違法行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中有條文對性剝削相關行為進行限制和懲罰 [3]  。預防性剝削也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內容。學習者不僅需要了解性剝削的具體表現,還需要了解如何認識和預防性剝削,懂得在遭受性剝削後尋求幫助 [4] 
性剝削對受害者本人、家庭和社會都會產生負面影響。預防性剝削需要各方面合作,共同提高重視程度 [5] 
中文名
性剝削
外文名
Sexual exploitation

性剝削定義

性剝削是指為性目的濫用對方的弱勢地位、權力差異或信任的任何既遂或未遂行為。性剝削包括但是不僅限於威脅或從性剝削對象中獲得金錢、社會或政治方面的好處。性剝削同時還包括在任何情況下與兒童建立的性關係(兒童的定義是指18歲以下的人) [1] 

性剝削現狀

性剝削婦女和兒童是主要受害者

據聯合國婦女署2019年11月25日數據統計,全球有35%的女性都曾經歷過身體或性暴力,全球1.2億未成年女孩曾被強迫發生性行為。非營利組織“停止街頭騷擾”的研究指出,65%的美國女性曾遭遇過某種形式的街頭騷擾,23%的女性曾被性騷擾,而37%的人稱在晚上回家路上毫無安全感 [6]  。根據慈善機構行動援助的統計,57%的孟加拉國女性,77%的柬埔寨女性,79%的印度女性以及87%的越南女性都曾經歷過某種形式的性騷擾。朱克斯指出:“特別是在南亞,男性有着巨大的性權利。(這裏的)公共空間由男人管理,他們認為自己掌握着公共場所的所有權。”她又強調,社會規範讓男性產生這種感覺,他們相應地就會去騷擾女性。
“女童保護”統計,2019年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害兒童(18歲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數807人,年齡最小的為4歲。在301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2起,佔比70.43%;陌生人作案82起,佔比27.24%;有7起未表明人際關係,熟人作案比例高。212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依次為:教師、教職工(含培訓老師)作案76起,佔比35.85%;家庭的親戚朋友作案27起,佔比12.74%;鄰居(含同村人)作案24起,佔比11.32%;家庭成員(父親、繼父等)作案22起,佔比10.38%;網友作案21起,佔比9.91%;其他生活接觸人員作案42起,佔比19.81%。在受害兒童的男女比例上,從案例數量來看,301起案例中共有293起表明了受害人性別,其中女童為272起,佔比92.83%;男童為21起,佔比7.17%。從受害人數量上看,807名受害人中有758人表明了性別,其中女童677人,佔比89.31%;男童為81人,佔比10.69%。男童被性侵害狀況同樣不容忽視 [7]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14~2019)》顯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數量連續上升。2017年,檢察機關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訴人數居第一位的罪名、人數是強姦7550人。2019年,猥褻兒童、聚眾鬥毆犯罪人數大幅上升,居前六位分別是強姦、尋釁滋事、猥褻兒童、搶劫、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全部為暴力性質犯罪。從嚴追訴、從重懲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進一步加大。隨着“一號檢察建議”深入落實、法治宣傳和自護教育日益強化,有關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舉報更加及時主動,司法機關的打擊更加堅決有力。2017年至2019年,檢察機關起訴成年人強姦未成年人犯罪分別為7550人、9267人、12912人,2018、2019年同比分別上升22.74%、39.33%,起訴猥褻兒童犯罪分別為2388人、3282人、5124人,同比分別上升37.44%、56.12%,起訴強制猥褻、侮辱未成年人犯罪665人、896人、1302人,同比分別上升34.74%、45.31%。與2017年相比,2019年檢察機關起訴上述三類犯罪人數佔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人數的比例也由22.34%上升到30.72%。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犯罪下降趨勢明顯。2017年至2019年,分別批准逮捕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犯罪2513人、2259人、2072人,同比下降10.11%、8.28%,分別起訴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犯罪3325人、2808人、2591人,同比下降15.55%、7.73%。與2017年相比,2019年起訴人數佔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人數的比例由7.01%下降至4.12%。監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不容忽視。2017年至2019年,檢察機關起訴虐待犯罪分別為16人、38人、40人,起訴遺棄犯罪分別為86人、92人、117人,起訴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犯罪分別為10人、57人、60人。此類犯罪對被害未成年人造成嚴重傷害、社會影響惡劣,總數雖然不大,但上升趨勢明顯,反映出近年來加大打擊力度取得一定成效 [8] 

性剝削全球兒童性剝削形勢嚴峻

據法國《世界報》2016年5月23日報道,非政府組織禁止拐賣兒童和強迫兒童賣淫組織(The InternationalCampaign to End Child Prostitution in Asian Tourism, ECPAT)5月12日發佈了一份長達150頁的研究報告。該報告顯示全球遭受性剝削的兒童數量不斷增加,性旅遊屢禁不止,而各國法律目前都無法對這一情況進行有效監管 [9] 

性剝削高校性騷擾頻發

2017年,廣州性別教育中心和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合作進行調查並完成《中國在校和畢業生遭遇性騷擾狀況調查》,參與調查者(有效)共計6592人。
近七成(69.3%)受訪者報告遭受過不同形式的性騷擾,其中女性遭受性騷擾的比例為75%,男性的比例接近4成。女性和性少數羣體受到更高比例和頻次的騷擾,而異性戀遭受2次以上性騷擾的比例為44.9%,而同性戀和雙性戀的比例分別為64.9%和63.2%,均明顯高於異性戀。實施性騷擾的人有學校上級,包括領導、老師、輔導員,佔了9.1%。陌生人佔64.7%,性騷擾行為更多的是色情或猥褻注目、觸碰身體或隱私部位和猥褻性動作等。而你的校友、同學、朋友也可能通過“未經同意和你講性有關的玩笑或話題,展示猥褻文字或圖片”犯下性騷擾的罪行。另有4.8%的人曾被自己的親屬騷擾。調查數據顯示55.9%的性騷擾事件發生在校內。毫無意外的,接近一半的人選擇了沉默。有超過12.4%的人反應性騷擾的經歷嚴重影響其人際關係、學業,甚至出現了並不低的抑鬱、自殺等情況。與此同時,在被問到為什麼不向校方報告的問題時,55.4%的人認為“報告投訴也沒用”,21.6%的人擔心隱私泄露和影響學業 [10] 
《中國在校和畢業生遭遇性騷擾狀況調查》報告圖 《中國在校和畢業生遭遇性騷擾狀況調查》報告圖 [10]

性剝削常見類型

性剝削性攻擊

性攻擊即“任何未經同意的不情願或強迫性的性行為”或相關威脅。性攻擊的發生可能是強行或強迫違反他人意願發生,或者他人由於受到威脅或是在藥物或酒精影響下而不具備表示同意的能力。以下情形均構成強行:
  • 實際的身體攻擊,包括但不僅限於強姦、強制肛交、強制口交、使用物品進行性攻擊、性毆打、強制威脅(例如違背意願的接觸或親吻);
  • 威脅進行身體攻擊;
  • 情感脅迫;
  • 心理恐嚇 [1] 

性剝削具有性性質的違背意願的接觸

指在權力關係存在差異的情況下發生的具有性性質的違背意願的接觸,包括未經他人同意的碰觸、強抱、親吻、愛撫、當面自摸、性侵害以及其它性活動 [1] 

性剝削將性行為作為提供援助的條件

如僱主、同事或者第三人(不處於僱傭關係中的其他人)對勞動者或求職者實施性騷擾,並以此作為勞動關係或勞務關係成立、存續、變更、崗位分配、考核、晉升、降職、調動、獎懲等的條件 [11] 

性剝削強迫發生性行為

指未經他人同意的強制性行為,包括強迫發生性行為和強迫他人與別人發生性行為。“強迫”除了身體暴力以外,還包括精神上的脅迫、要挾、勒索,口頭威脅使用暴力等;也包括受害者處於不能做出同意意思表示的情況,如沒有性防衞能力的殘障人、幼童、處於神志不清的狀態中的人等 [12] 

性剝削強迫參與賣淫嫖娼或色情活動

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賣淫的行為 [3] 

性剝削拍攝並私自發布性行為影像記錄

指拍攝性愛錄像,包括對性愛過程進行偷拍,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發布 [13] 

性剝削指稱或威脅指稱他人的賣淫嫖娼史

指稱他人有賣淫嫖娼史,或指稱他人有賣淫嫖娼史,並以其威脅他人。賣淫嫖娼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包括口交、手淫(不等同於“自慰”這種正常的自體性行為,這裏的“手淫”指用手讓對方達到高潮的一種賣淫嫖娼行為)、肛交等行為,都屬於賣淫嫖娼行為 [14] 

性剝削其他性剝削類型

給他人起有性意味的外號,或者面對他人講黃色笑話。具體包括對他人(不分性別)身體特徵的評論;散佈某人性行為的謠言或者給某人的性表現打分;在第三人面前談論某人的性行為;展示或者散發帶有明確性意味的圖文 [1] 

性剝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

我國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涉及到了與性剝削相關的內容。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從公民基本權利的角度進行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從刑事犯罪的角度進行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從民事權益的角度進行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從婦女權益的角度進行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從未成年人權益的角度進行闡述。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共同保障了我國公民在面對性剝削時的合法權益。

性剝削《憲法》(2018修正)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15] 

性剝削《刑法》(2019修正)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3] 

性剝削《民法典》(2020)

第一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九百九十八條 認定行為人承擔侵害除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外的人格權的民事責任,應當考慮行為人和受害人的職業、影響範圍、過錯程度,以及行為的目的、方式、後果等因素。
第一千零二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嚴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權。
第一千零三條 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體權。
第一千零四條 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
第一千零五條 自然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的,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施救。
第一千零一十條 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第一千零一十一條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剝奪、限制他人的行動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條 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
(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16] 

性剝削《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三十六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人身權利。
第三十七條 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剝奪或者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溺、棄、殘害女嬰;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病、殘婦女和老年婦女。
第三十九條 禁止拐賣、綁架婦女;禁止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禁止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衞生等部門按照其職責及時採取措施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做好善後工作,婦女聯合會協助和配合做好有關工作。任何人不得歧視被拐賣、綁架的婦女。
第四十條 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
第四十一條 禁止賣淫、嫖娼。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或者對婦女進行猥褻活動。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婦女進行淫穢表演活動。
第四十二條 婦女的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婦女的人格尊嚴。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廣告、商標、展覽櫥窗、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絡等形式使用婦女肖像。
第四十六條 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國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城鄉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或者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7] 

性剝削《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
第二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照護;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照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確定被委託人時,應當綜合考慮其道德品質、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與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聯繫等情況,並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被委託人:
(一)曾實施性侵害、虐待、遺棄、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十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兒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學校、幼兒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採取相關的保護措施。
第五十四條 禁止拐賣、綁架、虐待、非法收養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性騷擾。
第六十二條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
第九十八條 國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向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18] 

性剝削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文件

性剝削作為性暴力的常見形式之一,在教育中往往會從“保護身體”“預防侵害”等角度進行呈現。我國各部委發佈的相關教育類文件中,《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2018版)》強調了青少年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2007)、《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08)從安全角度強調了身體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從法制角度強調了預防侵害教育的必要性,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

性剝削《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七、掌握正確的生殖與性健康知識,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預防艾滋病等性傳播疾病。
(一)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對性與生殖健康的認知水平,提升保護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責任意識。
(六)過早發生性行為、早孕或人工流產,會對青少年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不安全性行為可帶來艾滋病、梅毒、淋病等性傳播疾病的感染。青少年要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拒絕性騷擾、性誘惑和性暴力 [19] 

性剝削《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1~3年級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
  • 瞭解社會安全類突發事故的危險和危害;
  • 瞭解並遵守各種公共場所活動的安全常識;
  • 認識與陌生人交往中應當注意的安全問題,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護意識。
模塊四:預防和應對網絡、信息安全事故
  • 自覺遵守與信息活動相關的各種法律法規,抵制網絡上各種不良信息的誘惑,提高自我保護和預防違法犯罪的意識;
  • 合理利用網絡,學會判斷和有效拒絕的技能,避免迷戀網絡帶來的危害。
模塊五: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學習當發生突發事件時聽從成人安排或者利用現有條件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方法。
小學4~6年級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
  • 認識社會安全類突發事故或事件的危害和範圍,不參與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的活動;
  • 自覺遵守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基本規則以及公共場所的安全規範;
  • 學會應對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 瞭解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模塊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衞生事故
  • 瞭解常見病和傳染病的危害、傳播途徑和預防措施;
  • 初步瞭解吸煙、酗酒等不良習慣的危害,知道吸毒是違法行為,逐步形成遠離煙酒及毒品的健康生活意識;
  • 初步瞭解青春期發育基礎知識,形成明確的性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模塊六: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形成和解同學之間糾紛的意識;
  • 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時及時向教師、家長、警察求助的意識。
初中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 增強自律意識,自覺不進入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
  • 逐步養成自覺遵守與維護公共場所秩序的習慣;
  • 不參加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的活動,形成社會責任意識;
  • 理解社會安全的重要意義,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 學會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等突發事件的基本技能。
高中
模塊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衞生事故
  • 掌握預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識和措施,正確對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
  • 自覺抵制不良生活習慣和行為,具備潔身自好的意識和良好的衞生公德;
  • 瞭解有關禁毒的法律常識,拒絕毒品誘惑;
  • 學習健康的異性交往方式,學會用恰當的方法保護自己,預防性侵害。當遭到性騷擾時,要用法律保護自己 [20] 

性剝削《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
瞭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權利
  • 任何人的權利不可隨意剝奪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初步瞭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
  • 瞭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受監護權、休息權、隱私權、財產權、繼承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應當受到保護,增強權利意識。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護方法
  • 知道權利受到侵犯時如何尋求法律保護,瞭解尋求法律保護的渠道。
初中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
懂得未成年人權益應當受到國家保護
  • 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的主要內容,掌握自我保護和維權的方法,學會採用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維護合法權益 [21] 

性剝削《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初中階段
安全應急與避險
  • 識別容易發生性侵害的危險因素,保護自己不受性侵害;
  • 預防網絡成癮 [22] 

性剝削相關國際文件

一些國際文件也從權利、政策角度對性剝削這一話題進行了闡述。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of the Child)、《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從權利角度強調了性剝削對基本權利的侵害,聯合國通過的《聯合國:防止性剝削和性虐待倡議及<防止性剝削和性虐待特別措施:新辦法>》(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Special measures for protectionfrom sexual exploitation and abuse: a new approach)和世界衞生組織通過的《世界衞生組織性剝削和性虐待預防與應對:政策和程序》(The WHO Policy on Sexual Exploitation and Abuse Prevention and Response )從政策角度強調了預防性剝削的具體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性剝削《世界人權宣言》

第一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
第二條
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並且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領土是獨立領土、託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情況之下。
第三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條
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 [23] 

性剝削《兒童權利公約》

第十九條
1、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的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措施,保護兒童在受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任何負責照管兒童的人的照料時,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殘、傷害或凌辱,忽視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剝削,包括性侵犯。
2、這類保護性措施應酌情包括採取有效程序以建立社會方案,向兒童和負責照管兒童的人提供必要的支助,採取其他預防形式,查明、報告、查詢、調查、處理和追究前述的虐待兒童事件,以及在適當時進行司法干預。
第三十四條
締約國承擔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剝削和性侵犯之害,為此目的,締約國尤應採取一切適當的國家,雙邊和多邊措施,以防止:
(A)引誘或強迫兒童從事任何非法的性生活;
(B)利用兒童賣淫或從事其他非法的性行為;
(C)利用兒童進行淫穢表演和充當淫穢題材。
第三十五條
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的國家、雙邊和多邊措施,以防止為任何目的或以任何形式誘拐、買賣或販運兒童。
第三十六條
締約國應保護兒童免遭有損兒童福利的任行方面的一切其他形式的剝削之害 [24] 

性剝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十七條 一、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人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非法攻擊。二、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25] 

性剝削《性剝削和性虐待預防與應對:政策和程序》

世界衞生組織2017年通過的《世界衞生組織性剝削和性虐待預防與應對:政策和程序》(The WHO Policy on Sexual Exploitation and Abuse Prevention and Response )提到:
世界衞生組織禁止性剝削和性虐待,認為其屬於嚴重行為不當,構成採取紀律懲罰措施(包括立即解僱)和刑事訴訟的理由。
世界衞生組織嚴格禁止與兒童(18歲以下者)發生性活動,不論當地法定成年年齡如何。對兒童年齡的錯誤認知不能作為辯護理由。
世界衞生組織致力於向夥伴告知《性剝削與性虐待預防與應對政策》,教育夥伴並要求其遵守聯合國和世界衞生組織標準。
世界衞生組織系統地將性剝削和性虐待問題納入針對在性剝削和性虐待面前處於弱勢地位的受益人羣的信息宣傳行動、培訓和會議 [1] 

性剝削《防止性剝削和性虐待倡議及<新辦法>》

聯合國2017年通過的《聯合國:防止性剝削和性虐待倡議及<防止性剝削和性虐待特別措施:新辦法>》(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Special measures for protectionfrom sexual exploitation and abuse: a new approach)提到:
受害者權利倡導人
秘書長承諾,聯合國將使受害者擁有更大的發言權,並將受害者的權利和尊嚴置於其努力的首位,以防止和應對性剝削和性虐待。在這次活動中,秘書長宣佈其受害者權利倡導人。
支持性剝削和性虐待受害者的信託基金以及對新承諾的號召
2016年,秘書長設立了一個信託基金,以便支持向性剝削和性虐待受害者提供支持和援助的服務。援助的性質可以是醫療、法律和心理援助,而信託基金是向受害者支助注入資源的一項重要手段。這也反映出秘書長承諾將受害者置於我們解決這一難題的做法的核心位置。
自願契約
秘書長向所有支持實地和平行動的會員國提出一項自願契約,不論這些會員國是在維持和平、人道主義、發展背景或其他領域作出貢獻,也不論派遣人員是由軍警人員或文職人員、直接在聯合國系統範圍內工作的人員,還是履行安全理事會任務規定的人員組成。
在聯合國行動中預防和應對性剝削和性虐待方面的領導班子
秘書長公佈其在聯合國行動中預防和應對性剝削和性虐待方面的領導班子。參與該領導班子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已同意親自參與其中,並表明在支持受害者方面與秘書長團結一致;此外,在可能的情況下,還採取措施以結束有罪不罰現象,並追究施害者責任 [26] 

性剝削全面性教育中性剝削的相關教學內容

學習目標
性剝削是侵犯人權的嚴重性暴力行為,預防性剝削需要從教育抓起,這也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在全面性教育中,對性剝削相關內容的學習同時涉及到關於暴力、社會性別、關係、性行為等方面的知識、技能和價值觀與態度。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與“性剝削”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下的第1個主題“暴力”和第2個主題“許可、隱私及身體完整性”之中。此外,核心概念1“關係”下的第2個主題“友誼、愛及戀愛關係”以及第3個主題“寬容、包容及尊重”,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下的第2個主題“社會性別平等、刻板印象與偏見”,第3個主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下第2個主題“決策”,核心概念7“性與性行為”下第2個主題“性行為與性反應”中也有相關的內容,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15~18歲以上四個年齡段 [4]  。具體內容如下:
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能夠識別兒童虐待,並認識到這是錯誤行為,這一點十分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兒童虐待,包括性虐待和利用網絡對兒童進行的性剝削(知識);
► 認同虐待兒童的行徑是對兒童權利的侵犯而不是受害者的過錯,這包括由相識且信賴的成年人,甚至是家庭成員對兒童的性虐待(態度);
► 示範當一個成年人試圖對自己進行性虐待時,自己可以採取的行動(例如:説“不”或“走開”,並將遭遇告訴值得信賴的成年人)(技能);
► 識別父母/監護人或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示範遭受虐待時如何與這些人溝通(技能)。
要點: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誰能以何種方式觸摸他們身體的哪些部位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身體權”的含義(知識);
► 識別身體的隱私部位(知識);
► 認識到每個人都有“身體權”(態度);
► 示範如何應對讓自己感到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例如:説“不”、“走開”,告訴可信賴的成年人)(技能);
► 識別並描述當經歷不舒服的身體接觸時,應如何與父母/監護人或可信賴的成年人溝通(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性虐待、性騷擾和欺凌(包括網絡欺凌)是有害的,在這些情況下懂得尋求幫助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性虐待(包括強姦、亂倫和網絡性剝削)、性騷擾和欺凌(包括網絡欺凌)的例子(知識);
► 明白兒童性虐待是違法的,並且有許多權威機構和相關服務能夠幫助正在遭受性虐待的兒童(知識);
► 認同在遭受性虐待、性騷擾、亂倫或欺凌時,尋求支持的重要性(態度);
► 示範在知道有人正在遭受欺凌、性虐待或性騷擾時如何有效應對(技能);
► 展示在自己或認識的人受到性虐待、性騷擾、亂倫和欺凌時,如何尋求幫助(技能) [4]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比較和對比欺凌、情感暴力、身體暴力、性虐待、性侵害和親密伴侶暴力(知識);
► 認同遭受由成年人、年輕人或權威者實施的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並非受害者的過錯,並認同這些行為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示範如何舉報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等現象(技能);
► 示範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機構尋求幫助,以防止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的發生,併為倖存者提供支持(技能)。
要點:每個人都有權決定在性方面做什麼和不做什麼,並且應該積極地與伴侶溝通,獲得對方的許可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什麼是許可,並解釋其對性決策的影響(知識);
► 認同給予性許可和感知性許可的重要性(態度);
► 根據個人界限對性行為表示許可或拒絕(技能) [4]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每個人都有責任倡導人人享有健康與福祉並且不受暴力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有效減少身體暴力、情感暴力和性暴力等暴力行為的成功範例(知識);
► 體會到公開反對所有場合下(包括學校、家庭、網絡和社區)的暴力和侵犯人權的行為非常重要(態度);
► 倡導創建安全環境,以鼓勵每個人都能獲得尊嚴和尊重(技能)。
要點:瞭解是哪些因素在影響人們解讀或給予許可的能力
學習者將能夠:
► 討論在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時,聽取和尊重他人的許可意味着什麼(知識);
► 比較和對比在認同或表達性許可方面的成功和失敗的事例(知識);
► 分析可能影響表達和認同許可的能力的因素(比如酒精和其他物質、社會性別暴力、貧窮、權力關係)(知識);
► 認識到規避可能損害性許可有效性的因素很重要(態度);
► 展現出表達許可和拒絕的能力(技能);
► 展現出認同別人的許可或拒絕的能力(技能) [4] 
核心概念1:關係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由於社會地位、經濟和健康狀況、民族、種族、出身、性傾向、社會性別身份或其他差異而對他人進行騷擾和欺凌是無禮且傷人的
學習者將能夠:
►解釋什麼是騷擾和欺凌(知識);
►描述為什麼對他人進行騷擾和欺凌是無禮且傷人的(知識);
►認識到每個人都有責任公開反對騷擾和欺凌(態度);
►展示多種應對騷擾和欺凌的方法(技能) [4]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不平等地位和權力的差異(由於社會性別、年齡、經濟、社交或健康狀況等原因)會嚴重影響戀愛關係
學習者將能夠:
►分析不平等地位和權力的差異如何對戀愛關係產生消極影響(知識);;
►回憶社會性別規範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如何影響戀愛關係(知識);
►認識到關係中的不平等和權力的差異可能是有害的(態度);
►對人際關係中的不平等和權力不平衡提出質疑(技能)。
要點:基於差異(例如艾滋病病毒感染、懷孕或健康 狀況、經濟狀況、民族、種族、出身、性別、性傾向、社會性別認同或其他差異)的污名和歧視是缺乏尊重的表現,會危害他人的福祉,並且是對其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掌握污名、歧視、偏見、成見、不寬容和排斥的概念(知識);
►分析污名和歧視對他人的性與生殖健康和權利所帶來的後果(知識);
►認同每個人都有責任保護正遭受污名和歧視的人(態度);
►深刻體會到包容、非歧視和多元的重要性(態度);
►在遭受污名和歧視時尋求幫助(技能);
►練習如何為包容、非歧視和尊重多元發聲(技能) [4] 
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瞭解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和尋求幫助的途徑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定義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並認識到它在許多場所都可能發生(如學校、家庭或公共場所)(知識);
►瞭解社會性別觀念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會影響我們對待他人的方式,包括歧視和暴力(知識);
►認同所有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錯誤的(態度);
►如果自己或認識的人正在經歷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 包括在學校內或學校周邊發生的暴力,描述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找到一個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向其訴説該遭遇(技能) [4]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在家庭、朋友、戀愛關係、社區和社會中存在着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
學習者將能夠:
►定義社會性別不平等(知識);
►描述在家庭、朋友、社區和社會中,社會性別不平等與權力差異有着怎樣的聯繫(知識);
►回憶人際關係中的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帶來的消極後果(如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知識);
►培養每個人都有責任克服社會性別不平等的觀念(態度);
►展示在家庭、學校和社區的人際關係中促進社會性別平等的方法(技能)。
要點: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會導致偏見和不平等
學習者將能夠:
►定義與社會性別有關的刻板印象和偏見(知識);
►認識到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和社會性別期待會對人們的生活方式造成很大的積極和消極影響,(知識);
►認同由社會性別產生的差異可能導致剝削或不平等對待,尤其是當人們的行為不符合預期的規範時(態度);
►敢於質疑社會性別角色的公平與否,並展示如何挑戰不公正和有害的行徑(技能)。
要點:所有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錯誤的,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舉例説明什麼是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例如:欺凌、性騷擾、情感暴力、家庭暴力、強姦、女性生殖器損 毀/切割、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恐同暴力),並説出社會性別暴力可能發生的場所,包括學校、家庭、 公共場所或網絡(知識);
►認同所有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如自己或認識的人正在經歷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或擔心可能會遭遇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展示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識別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向其訴説相關經歷(技能) [4]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和偏見影響了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的人被對待的方式,也影響了他們所能做出的選擇
學習者將能夠:
►回憶社會規範如何影響社會對於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者進行描述的方式(知識);
►舉例説明社會性別偏見的各種形式(知識);
►認同平等對待所有人的重要性(態度);
►認識到對不符合社會性別規範者持有偏見會損害他們做出選擇的能力,包括關於健康的選擇(知識);
►展示如何在對待他人時不持有社會性別偏見(技能);
►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如何影響自身的觀念和社會性別偏見(技能)。
要點:任何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對人權的 侵犯,無論施害者是成年人、青少年還是權威人士
學習者將能夠:
►瞭解性虐待和社會性別暴力,包括來自性伴侶的暴力和強姦都是源於權力和支配的犯罪,並非由於性慾控制能力低下(知識);
►為發現和減少社會性別暴力制定具體策略(知識);
►認識到暴力行為的旁觀者和目擊者可以採取安全措施干預暴力行為,並且也可能受到暴力的影響(知識);
►認識到社會性別暴力永遠是錯誤的,且施害者可以是成年人、當權者或青少年(態度);
►展示如何與預防社會性別暴力和提供社會性別暴力受害者支持的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服務機構取得聯繫(技能) [4]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社會性別不平等、社會規範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可能增加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
學習者將能夠:
►説出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如何影響性行為,以及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知識);
►認同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影響人們做出安全選擇和採取安全行為的能力,例如使用安全套、獲取性與生殖健康服務等(態度);
►當自己或他人遭受性脅迫、性虐待,或社會性別暴力時,主動尋求支持或幫助他人尋求支持(技能)。
要點:每個人都有責任倡導社會性別平等,並公開反對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性虐待、有害行徑和其他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
學習者將能夠:
►分析在倡導促進社會性別平等和減少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知識);
►意識到在公共和私人空間,包括在網絡上公開反對侵犯人權和社會性別不平等的重要性(態度);
►倡導社會性別平等,消除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技能) [4] 
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性決策會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影響,包括社會影響和健康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分析性行為決策會給個人、家庭和社會帶來哪些潛在的社會和健康影響(知識);
►意識到性決策會影響個人、家庭和社會(態度);
►對受到性決策影響的人表達同理心(技能);
►做出負責任的性行為決策(技能)。
要點:性決策可能會帶來法律後果
學習者將能夠:
►識別國家法律中關於年輕人在性行為上可以做什麼和不可以做什麼的規定(例如:最低合法性交年齡,獲得健康醫療服務,如在避孕、性傳播感染/艾滋病病毒、 同性性行為等方面)(知識);
►認同知曉個人有性行為決策權非常重要(態度);
►評估基於性行為決策的行動會帶來哪些潛在的法律後果(技能) [4] 
核心概念7:性與性行為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兒童應理解什麼是恰當的和不恰當的觸摸
學習者將能夠:
►定義“恰當的觸摸”和“不恰當的觸摸”(知識);
►認識到有一些觸摸兒童的方式是有害的(態度);
►展示當別人用有害的方式觸摸自己時該如何處理(技能) [4]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以金錢或商品獲取性利益的性交易活動,會對一個人的健康和福祉帶來風險
學習者將能夠:
►定義性交易活動(知識);
►描述性交易活動可能產生的風險(知識);
►認識到援助交際,即親密關係中涉及金錢或商品交易活動,會加劇不平等的權力關係,增加自身的脆弱性,限制協商安全性行為的能力(態度);
►展示果斷自信的溝通及拒絕性交易活動的技能(技能) [4] 

性剝削相關研究

性剝削性剝削的成因

施害者方面的原因
  • 網絡與朋輩羣體是性剝削、性暴力行為的主要傳播渠道。通過那些摻雜着性暴力的色情作品,可以學習到性行為方式與處理相互關係,也學會了可能有潛在危險的行為方式及態度;
  • 施害者將性剝削作為大男子主義氣概構建的方式,將女性視為男人的附屬物,將她們描述成為性行為和性虐待的物品或性工具;
  • 施害者自身素質低下;
  • 施害者享有職務特權,與受害者之間存在不平等的權力關係 [27] 
社會文化方面的原因
  • 婦女和未成年兒童權利意識及安全意識低;
  • 家庭、學校全面性教育不足
  • 社會文化中對女性的歧視(如男權和父權制度下女性地位低,被物化對待,相關權利不受到重視);
  • 受害者缺乏教育,謀生能力有限,容易陷入性交易泥潭 [28] 

性剝削性剝削的危害

對受害者本人的影響
  • 導致受害者害怕受到指責、擔心自己不被人相信或缺乏自尊心;
  • 導致試圖揭露虐待行為的受害者受到暴力威脅;
  • 可能會使一些受害者長期遭受嚴重的情感和身體傷害 [29] 
  • 艾滋病病毒感染以及其他無法解決的健康問題 [30] 
對家庭的影響
見證孩子遭受性剝削對父母來説是一件可怕的事。許多父母都報告了諸如憤怒、內疚、羞恥、尷尬、困惑和深深孤立的感覺。在實際情況中,父母可能會:
  • 遇到權威人士對陳舊觀念的堅持,即認為孩子只是成長中的反叛,這使他們尋求幫助的過程變得更加困難;
  • 因為不得不持續尋找孩子並找到他們的下落而在工作中遇到麻煩;
  • 父母雙方的關係或婚姻都可能會受到壓力;
  • 遇到心理健康問題,或經常感到壓力和疲憊 [30] 

性剝削性剝削的預防與應對

針對兒童的策略
對兒童進行性教育,以避免他們在性方面受到傷害。預防教育的基本目標包括:
  • 讓兒童認識到潛在的受害場景和潛在的施害者;
  • 鼓勵兒童拒絕性要求,大膽説“不”;
  • 告訴兒童遠離施害者以抵制他們;
  • 鼓勵兒童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報告從前或正在受虐的經歷;
  • 告訴兒童,任何人都無權要求他們進行過於私密的或不當的身體接觸 [31] 
對兒童進行公共安全教育,基本目標包括:
  • 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
  • 預防和應對公共衞生事故;
  • 預防和應對網絡、信息安全事故;
  • 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對兒童進行法制教育,基本目標包括:
  • 瞭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權利;
  • 初步瞭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
  •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護方法;
  • 懂得未成年人權益應當受到國家保護 [4] 
針對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策略
監護人在幫助保護兒童免受性剝削方面可發揮關鍵作用。監護人需教育兒童相關的知識,增強他們的適應能力,並確保開放的溝通渠道。監護人還需要注意識別新出現的行為變化或潛在的虐待指標,並在風險升級之前尋求支持。為了支持這些工作,需要確保監護人:
  • 瞭解在線和離線兒童遭受性剝削的風險,並認識到這可能影響他們的孩子;
  • 瞭解兒童性剝削判斷的潛在指標;
  • 瞭解從何處以及如何獲得支持 [5] 
喚起公眾的關注
兒童的直接影響圈以外的個人可以發揮關鍵的預防作用。這包括從事特定角色的人,或在施害者可能活動的地方工作的人員,例如旅館老闆、出租車司機或公園管理員等。它還包括更廣泛的社區成員,因為這些人可能會在自己的區域內關注到問題,例如,住在聚會場所附近的人可能會看到受害者來來往往。對人們進行兒童性剝削的預防教育,可以大大提高社區的保護能力 [5] 
增強適應力和保護因素
增強兒童的適應力並加強他們周圍的保護因素是預防的關鍵環節。適應力是指能夠克服逆境並避免負面後果的能力。這並非性格特徵,它涉及內部能力和外部資源。因此,應對兒童性剝削所需的外部支持永遠無法被替代。
由於兒童性剝削的風險因素和保護因素都會隨着時間的流逝而逐漸增加,因此,如果能儘早提供支持,那麼適應力將有很大的可能性會提高。
安全和和諧的關係對於兒童增強適應力至關重要。這意味着必須使兒童與其主要依賴的成年人建立並保持信任關係。
整體而言,預防教育的方法如下:
  • 預防教育應從早期開始並且持續一段時間:教育應從小學階段開始,並隨着年齡的增長和對發展的瞭解而擴大;
  • 使用所有可能的交流渠道:學校、學院和其他教育環境固然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但還應考慮如何在主流教育之外傳遞信息;例如兒童活動中心、社區場所等;
  • 採用整體方法:除了預防教育本身以外,建立健康的社會規範、維護在線安全等也應列入更廣泛的工作方案;
  • 語境相關的考慮:無論性別、認知功能或性行為如何,預防教育的內容都應與所有兒童相關並易於使用。如果確定地發現了某些特定的行為模式,比如酗酒、吸毒等,則應進一步進行更有針對性的教育工作,同時也要注意避免污名化或貼標籤 [5] 
法律層面的預防與應對
目前,我國法律對兒童性剝削的承認和禁止都很不充分,應順應國際公約的要求,進行相應的法律改革,建立反兒童性剝削法律體系,早日製定《防制兒童遭受性剝削法》,以便更好地保護兒童的性權利 [30] 

性剝削典型案例(黃漢書等組織賣淫案)

武漢黃漢書賣淫團伙,投資3800萬元成立三個賣淫場所(清水灣一號公館、五號公館、六號公館)成員多達350人,該團伙對外單次收去嫖資788元~1688元,團伙被端以後,19人因此獲刑。
2011年2月,黃漢書投資成立武漢清水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清水灣公司),賴麗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漢書先後在武漢市礄口區、江漢區及江岸區開設清水灣公司一號、五號及六號公館。三個公館均從事洗浴經營,黃漢書作為實際控制人負責公司全面管理,賴麗主要負責公司財務。2014年伊始,三個公館經營每況愈下。同年6月,黃漢書採納賴俊君的建議,在一號公館4樓組織賣淫活動,並安排賴俊君任營銷總監主抓賣淫嫖娼業務。因賴俊君掌握的相關資源有限,賣淫活動起色不大。經黃漢書同意,賴俊君與曹雲平合作,由曹雲平提供外場營銷經理和賣淫女團隊並攜嫖客資源進駐一號公館,曹雲平收入除底薪外每次性交易提成人民幣20元。公館採取底薪加提成的工資模式,制定相關制度管理賣淫女、營銷經理及服務員,並根據賣淫女的身高、長相等確定價位,由營銷經理將嫖客帶入房間後與賣淫女進行交易,嫖資由公館、賣淫女和營銷經理按照一定比例分配。隨着一號公館賣淫業務營業額增長,為謀取更大非法利益,黃漢書決定在清水灣五號、六號公館也組織賣淫活動,賴俊君負責管理三個公館的賣淫業務,另兩家公館每天的賣淫收入情況也向賴俊君彙報。
2015年1月30日晚,武漢市警方對清水灣一號、五號、六號公館突擊檢查,共抓獲賣淫嫖娼違法行為人69人並作行政處罰,同時將黃漢書、賴俊君等人抓獲。 經對一號公館數據庫服務器進行鑑定,從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30日,記錄一號公館賣淫嫖娼交易的流水共3448次,違法金額共計人民幣3759424元。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黃漢書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賴俊君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張清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王見選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32] 
參考資料
  • 1.    世界衞生組織. 世界衞生組織性剝削和性虐待預防與應對: 政策和程序[EB/OL].2017-03-10[2020-6-21]. https://www.who.int/zh/about/ethics/
  • 2.    趙合俊. 禁止兒童性剝削——國際法與國內法之比較研究[J]. 婦女研究論叢, 2013(01): 40-46.
  • 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M]. 北京: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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