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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端
(清代東河河道總督)
鎖定
- 字
- 肇之
- 所處時代
- 大清仁宗時期
- 民族族羣
- 漢
- 出生地
- 浙江德清
- 出生日期
- 1754年
- 逝世日期
- 1812年
- 主要成就
- 治理河道
-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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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瀾紀要》
《回瀾紀要》 - 本 名
- 徐端
- 父 親
- 徐振甲
徐端人物生平
徐端,清朝大臣。父振甲,官江蘇清河知縣。端少隨任,習於河事。入貲為通判。乾隆中,河決青龍岡。振甲知涉縣,分挑引河,端佐役,大學士阿桂督工,見而器之,留東河任用,授蘭儀通判。尋升缺為同知,調睢寧,又調開封下南河。嘉慶三年,署山東沂曹道。睢州河決,端預築曹州堤,得無害。四年,擢江西饒州知府,未之任,調江蘇淮安。七年,擢淮徐道,丁父憂,與假治喪,仍回任。九年,加三品頂戴,護理東河河道總督。時衡家樓甫塞決,詔以前官王秉韜惜費,嵇承志年衰,修防多疏,責端通籌全河為未雨綢繆之計。端疏陳臨河埽工固緊要,無工之地尤須慎防,仁宗韙之。冬,清口水淺阻漕船,端偕尚書姜晟等往視,請展引河,啓祥符五瑞壩,分河水入洪湖助清敵黃,清口乃通。尋授江南河道總督。
十年,請疏治雲梯關沙淤,培築桃源以下堤工;又請移建河口束清壩於迤南湖水匯出之處,以資節制;挑清壩外築束清東壩,對岸張家莊增筑西壩,留口門二十丈,視湖水大小為束展:詔允行。秋,築義壩。時命侍郎戴均元會籌蓄黃濟運,端與合疏請濬王營減壩以下鹽河,遇盛漲,相機啓放,庶黃減淮強,湖水暢出,堰工亦免著重,從之。
十一年,洪湖異漲,高堰賴新築子堰抵禦,不為害。俄黃水並漲,決鹽河民堰,運河東岸荷花塘亦決。以功過相抵,免議。舊制,南河設正副總河,後裁其副;至是授戴均元為河道總督,端副之。秋,河決周家樓,上游郭家房堤蟄,命端專治郭家房堵口,四閲月工竣。時黃水由減壩六塘河入海,正河斷流,羣議改道,上頒示御製黃河改道記,命端視察海口。尋以六塘河下游水勢散漫,難施工作,復頒示御製治舊河記,命端專駐減壩督工。十二年春,工竣,河循故道,加太子少保。秋,海潮上漾,河由陳家浦旁溢入射陽湖歸海,請於黃泥嘴建壩,擇要疏淤,俾仍故道。
十三年,署正總河。先是端屢言河淤由於海口流緩,宜接築雲梯關外長堤,束水攻沙,未及舉。至是兩江總督鐵保疏申前議,並請培高堰土坡,修補智、禮二壩,以備湖漲;復毛城鋪石堤、王營減壩,以節宣黃水:端贊其議。命協辦大學士長麟、戴衢亨察視,惟輟毛城鋪壩工,改建徐州十八里屯雙閘,餘依原議行。夏,湖水漲,端啓智、信二壩,不敷宣泄,壞磚工百餘丈,褫翎頂,降三級留任。尋堵合,復之。時黃水由馬港口分流,經灌河口歸海,命尚書吳璥、侍郎託津會勘,以荷花塘壩工垂成復蟄,降端為副總河。
十五年,復授河道總督,裁副總河。端始終主復舊海口堵馬港,命尚書馬慧裕會同督治。兩江總督松筠劾端於河流逢灣取直,以致停淤,上不直其奏,端疏辨,詔松筠無預河務,責端與慧裕速施工,勿遊移。尋以洪湖風汛,壞高堰、山盱兩廳工甚鉅,革職留任。松筠復密陳端祗知工程,不曉機宜,糜帑千萬,迄無成功,且恐有浮冒之弊。詔斥端不勝河督之任,革職留工,專任堵築義壩。十六年,命以通判用,覆命治李家樓引河。十七年,工甫竣,嘉慶十七年積勞病卒。
徐端人物評價
為政清廉,貧寒終生,病卒,賴人膊贈,始畢喪葬。
徐端代表著作
著有《安瀾紀要》、《回瀾紀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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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徐端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4-09]
- 2. 《回瀾紀要》:一部河工技術管理全書 .學習時報[引用日期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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