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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登授醴泉令制
鎖定
- 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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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登授醴泉令制
-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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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 創作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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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
- 出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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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
- 作品體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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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徐登授醴泉令制作品原文
徐登授醴泉令制
敕:徐登:京兆尹言登前為涇陽令,清廉簡直,奉法愛人,請補醴泉,再考其績。昔子路理蒲,仲尼誨曰:愛而恕,可以容困;温而斷,可以抑奸。今醴泉人與蒲相類,宜用此道,往訓養之,歲時之間,期於報政。可醴泉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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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登授醴泉令制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
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
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
元稹並稱“元白”,和
劉禹錫並稱“劉白”。有《
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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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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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紹良主編,全唐文新編 第3部 第3冊,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74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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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振軍,俞閲主編. 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M]. 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