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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彬

(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鎖定
徐彬,男,漢族,涇縣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3] 
2023年10月30日,徐彬一審獲刑10年零6個月。 [7-8] 
中文名
徐彬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涇縣

徐彬人物履歷

2012年7月13日擬任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1] 
2012年8月任安徽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2] 
曾任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3] 

徐彬人物事件

徐彬接受調查

2022年8月,徐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徐彬開除黨籍

2023年1月19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指定淮南市紀委監委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彬背棄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違規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個人費用,違規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不正確履行工程建設監管職責;親情觀念扭曲,對親屬失管失教;利慾薰心、膽大妄為,利用項目建設之機搞利益輸送、謀取私利,嚴重破壞任職單位政治生態。
徐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徐彬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徐彬決定逮捕

2023年2月,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副局長徐彬(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淮南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淮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徐彬作出逮捕決定。 [5] 

徐彬公開通報

2023年4月,安徽省紀委監委對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彬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3年至2019年,徐彬先後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高檔煙酒、提貨券、服裝等禮品摺合共計8萬元,其中多次發生在春節、端午、中秋等節日期間。徐彬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徐彬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 

徐彬一審開庭

2023年5月5日上午,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彬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彬利用擔任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房管處處長、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變更經濟簽證等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多家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並通過給其家人支付工資、獎金等名義收受多家公司賄賂,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882.17萬元,其中未遂100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徐彬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徐彬進行了最後陳述,並表示認罪、悔罪。
該案將擇期宣判。 [7] 

徐彬一審宣判

2023年10月30日上午,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對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彬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5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彬利用擔任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房管處處長、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變更經濟簽證等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多家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並通過給其家人支付工資、獎金等名義收受多家公司賄賂,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882.17萬元,其中未遂10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鑑於其受賄犯罪部分未遂,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退繳部分贓款,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從寬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徐彬當庭表示不上訴。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