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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陽縣教育體育局

鎖定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彭陽縣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32號)和縣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彭陽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彭黨辦發〔2019〕10號),制定本規定。
彭陽縣教育體育局(以下簡稱教育體育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共彭陽縣教育體育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教體工委),為縣委派出機構,與教體局合署辦公。教體局掛彭陽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中共彭陽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體育局,接受彭陽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
中文名
彭陽縣教育體育局
所屬地區
彭陽縣
所屬部門
彭陽縣人民政府

彭陽縣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彭陽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研究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彭陽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
(二)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縣教育督導工作,對縣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規範辦學實施監督、指導;對教育發展狀況和教育質量組織開展評估、監測,並對本縣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進行評價。負責聘任責任督學及組織其培訓工作。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承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負責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及幼兒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四)負責貫徹執行關於加強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教育體育宣傳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德育工作,指導學校統戰和羣團組織工作。
(五)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常規工作管理、考核評估、表彰獎勵;負責全縣學校德育工作及體衞藝教育、民族教育、家庭教育、國防教育、特殊教育等各類教育的貫徹落實;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學籍檔案建設管理及相關證(冊)發放;負責中小學、幼兒園課程開設、教材、教輔資料審定、徵訂。
(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人事制度改革、學校機構編制、教師招聘錄用、人員調配、教師資格認定、勞資、績效考核、年度考核、職稱評審及聘任、師德師風建設及人事檔案工作。
(七)負責全縣教育工程項目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的編制上報工作;負責全縣教育技術裝備的規劃、採購、配備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統計及固定資產投資、爭項目爭資金、招商引資統計上報工作。
(八)負責全縣教體系統工程項目籌建、管理、驗收、數據統計、信息採集錄入及檔案等工作。
(九)負責教體系統教育經費管理工作;負責教體系統內部財務與資產核查工作。
(十)負責全縣中小學校的學科管理與教育教學研究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教師業務培訓和成人學歷(電大教育)提高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各類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招生計劃。
(十三)負責全縣校園安全穩定、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及教體系統信訪、普法、依法行政、校方責任保險工作。
(十四)負責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建設及婦女兒童工作;負責開展全縣青少年學生校外教育工作及青少年活動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教育信息化建設、教育信息資源及彭陽縣教育網站的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各級各類學校貧困生資助管理及教育系統社會捐贈資助工作。
(十八)負責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規範和標準,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九)負責全縣體育事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和全縣體育競賽活動,指導開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社會體育等羣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全縣體育人才培養和選拔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彭陽縣教育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機要、文秘、文書檔案、安全、保密、信息、財務、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工作。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思想宣傳、意識形態等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督辦工作。承擔中共彭陽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機關及全縣中小學、幼兒園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及教師隊伍建設、教師招聘錄用、人員調配等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職工勞動工資、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年度考核、表彰獎勵、人事年報、人事檔案管理、工會、計劃生育及師德師風建設等工作。
(三)教育股。負責教育事業及教育教學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學校教育教學課程改革。指導基礎教育學校德育、科普教育、校外教育和初中以下學段創新素養教育。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組織實施各類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檢查和考核。協助相關股室做好教育督導評估。制定各類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及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國防教育、家庭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學生學籍建設、管理及相關證(冊)的審定發放。負責全縣學校德育、校園文化建設及相關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材、教輔資料審定、徵訂及作業本管理。承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
(四)財務股。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基礎建設投資,完善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統籌管理各類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援助資金。承擔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控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核算管理,指導監督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核查工作。負責教育體育財會制度建設、財會人員管理及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經費預決算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零星採購、維修和國有資產管理、核查工作。 [1] 

彭陽縣教育體育局人員編制

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教體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
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1] 

彭陽縣教育體育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 

彭陽縣教育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