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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龍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委原常委)

鎖定
張龍,男,1970年11月出生,江蘇常州人,大學學歷,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委常委、武進國家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正處職,主持日常工作)。 [3] 
2023年7月,張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張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蘇常州
出生日期
1970年11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張龍人物履歷

1992年08月起任江蘇省武進縣節能監測站工作人員;
1996年01月起任江蘇省武進市節能監測站副站長;
1999年01月起任江蘇省武進市節能監測站站長;
2001年05月起任江蘇省武進市(區)工業系統委員會科技進步科副科長,兼任節能監測站站長;
2002年08月起任江蘇省常州市環保局污染控制處科員;
2007年08月起任江蘇省常州市環保局計劃處副處長;
2008年01月起任江蘇省常州市環保局污染控制處副處長;
2009年08月起任江蘇省常州市環保局污染控制處處長;
2012年01月起任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兼任太湖辦主任;
2014年12月起任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雪堰鎮黨委書記;
2017年04月起任江蘇省常州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9年01月起任江蘇省常州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21年02月晉升三級調研員);
2021年07月起任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委常委、武進國家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正處職,主持日常工作)。 [1-3] 

張龍人物事件

2023年7月,經常州市委批准,常州市紀委監委對常州市武進區委原常委、武進國家高新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張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轉移隱匿證據以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土地出讓、職務晉升、業務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張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常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常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龍開除黨籍處分;由常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