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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生

(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

鎖定
張福生,男,漢族,1966年7月出生,廣東省博羅縣人,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學歷大專(惠陽師範專科學校化生系生物專業)。曾任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1] 
2022年11月,張福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中文名
張福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博羅縣
出生日期
1966年7月
畢業院校
惠陽師範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張福生人物履歷

1987年9月至1989年7月,在惠陽師範專科學校化生系生物專業學習;
1989年7月後,任博羅縣公安局羅浮山分局民警;
1990年7月後,任博羅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辦事員;
1994年8月後,任博羅縣刑警大隊辦公室副主任;
1995年9月後,任博羅縣公安局羅浮山分局副局長;
1998年8月後,任博羅縣公安局湖鎮派出所所長;
1999年1月後,任博羅縣湖鎮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2000年12月後,任博羅縣湖鎮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副局級偵察員;
2001年12月後,任博羅縣長寧鎮黨委副書記(其間:2001年7月至2004年5月參加華南農業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並結業);
2004年5月後,任博羅縣長寧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7年4月後,任博羅縣長寧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1年5月後,任博羅縣政府辦副主任、打私辦主任;
2016年2月後,任博羅縣打私辦主任;
2017年1月後,任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2019年3月後,任博羅縣政府副縣長人選,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2019年4月後,任博羅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2019年6月後,任博羅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1] 
博羅縣政協黨組成員;惠州市供銷社黨組成員。

張福生人物事件

張福生接受調查

2022年7月,博羅縣政府原副縣長張福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惠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張福生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紀委監委對惠州市博羅縣政府原副縣長張福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3] 
經查,張福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財經管理法規,虛列開支,套取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款撥付、樓盤備案、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
張福生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惠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福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