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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瑤

(明朝嘉靖二年進士)

鎖定
張瑤,字國信,巴陵人。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授刑部主事(正六品)。萬曆年間累官至廣西左參政(從三品)。 [3] 
全    名
張瑤
國信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巴陵(今岳陽)
最高官職
廣西參政

張瑤人物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中己卯科舉人
嘉靖二年(1523年),中癸未科進士 [1] 
嘉靖十一年(1532年),南京御史馮恩以天道遠,人道近,來詳細指稱大臣邪正得失,因此下獄。刑部主事張瑤不畏強勢,將個人榮辱置之度外,持章表上奏君主,對敢諫的言官馮恩不可判死罪。 [4] 
嘉靖十三年(1534年),張瑤任太平府知府。 [2] 
嘉靖十七年至二十年(1541—1544年),張瑤知鎮江府。 [4]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張瑤升廣西按察使司副使。
萬曆間任廣西左參政。 [3] 

張瑤史料記載

《太平府志》。 [2] 
《廣西通志》。 [3] 
《光緒巴陵縣誌》。 [1] 
《光緒湖廣通志》。 [4] 
參考資料
  • 1.    《光緒巴陵縣誌》:張瑤,正德十四年己卯科中舉人,嘉靖二年癸未科姚淶榜名碑錄賜進士出身。
  • 2.    《太平府志》:張瑤,嘉靖十三年知太平府,正四品,俸二百八十八石。踰年,當以事辯於道,不屈,遂稱疾歸。
  • 3.    《廣西通志》載:按察副使,張瑤,巴陵人,嘉靖年間任。左參政,萬曆間任。
  • 4.    《光緒湖廣通志》:張瑤,字國信,嘉靖癸未進士,授刑部主事,時御史馮恩論大臣得失,都御史汪鋐欲置之死,瑤執奏得末減。出知太平府,值旱蝗,令捕蝗者人給谷,民爭捕之,蝗遂盡,踰年乞歸,環堵晏如。久之,言官薦徵守鎮江,維時盜出沒江洋,瑤以計擒巨魁數人,境內始安,升廣西副使。坐事左遷吉安同知。尋轉工部郎中,出補廣東巡海副使,尋擢廣西右參政未聞命卒。性沉毅,人不可以私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