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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濤

(湖北省利川市原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鎖定
張濤,男,苗族,湖北來鳳人,生於1968年12月, 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任湖北省利川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2019年9月,張濤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中文名
張濤
民    族
苗族
出生日期
1968年12月
出生地
湖北來鳳

張濤人物履歷

1989年07月,在來鳳二中工作,先後任團委書記、教導主任;
1992年10月,在來鳳一中工作,任團委書記;
1994年07月,在來鳳縣委政研室工作;
1995年02月,任來鳳縣委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97年04月,任來鳳縣三胡鄉黨委副書記兼組織委員;
1999年02月,任來鳳縣三胡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0年04月,任來鳳縣三胡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2年02月,任來鳳縣委縣直機關工委書記;
2002年05月,任來鳳縣翔鳳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3年07月,任鶴峯縣委常委;
2004年01月,任鶴峯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同年3月兼任鶴峯縣總工會主席;
2006年01月,任鶴峯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總工會主席;
2006年07月,任鶴峯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
2007年05月,任鶴峯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鶴峯縣委縣直機關工委書記(兼);
2008年01月,任鶴峯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9年11月,任鶴峯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
2010年02月,任鶴峯縣委副書記;
2011年10月,任利川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
2011年11月,任利川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2] 

張濤違紀被查

2019年9月24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今天下午發佈通報,據恩施州紀委監委消息:中共利川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張濤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張濤依法雙開

2020年4月30日,據恩施州紀委監委消息:經恩施州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恩施州原州委委員、利川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張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下屬所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過程中弄虛作假;違規決策,對利川市蘇馬蕩片區、“西蘭卡普”開發項目違建問題負重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罪。
張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毫無黨性原則,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恩施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恩施州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審核,決定給予張濤開除黨籍處分;由恩施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