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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甫

(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鎖定
張少甫,男,漢族,1953 年 11 月生,陝西省府谷縣人,大學文化程度。系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2013年10月18日,因涉嫌受賄罪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4年7月15日,張少甫受賄一案,由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向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4年12月16日,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張少甫無期徒刑。
中文名
張少甫
民    族
籍    貫
陝西省府谷縣
出生日期
1953 年 11 月
學    歷
大學
性    別

張少甫人物簡歷

1973.03~1974.11 臨河市狼山中學教師;
1974.11~1976.06 臨河市狼山供銷社工作;
1976.06 ~ 1978.05 臨河市狼山鎮幹部;
1978.05~1980.12 臨河市供銷社秘書;
1980.12~1982.07 臨河市團委幹事;
1982.07~1984.04 臨河市政府辦秘書;
1984.04~1984.06 臨河市政府辦副主任;
1984.06~1991.12 巴盟行署辦秘書(正科級;1986.09~1988.07 內蒙古管理幹部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畢業;
1991.12~1993.09 巴盟行署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
1993.09~1995.10 巴盟行署副秘書長;
1995.10~1998.11 巴盟行署副秘書長兼盟扶貧辦主任(正處級);
1996.09~1997.09 內蒙古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6.09~1998.12 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後期本科學習畢業;
1996.09~1998.07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工業經濟系研究生班學習畢業;
1998.11 ~ 2001.09 磴口縣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黨組書記、政府縣長;
2001.09~2004.07 中共磴口縣委書記;
2002.09~2003.01 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4.07~2008.01中共巴彥淖爾市委委員 , 巴彥淖爾市政府副市長;
2008.01 ~2011.02 巴彥淖爾市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1.02~2013.10 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張少甫人物事件

張少甫立案偵查

2014年7月15日,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由內蒙古檢察院立案偵查的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少甫受賄一案,由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向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 

張少甫開庭審理

2014年8月29日,張少甫受賄一案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公開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張少甫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總計人民幣11174079.10元。檢方認為,被告人張少甫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的廉潔性。 [2] 

張少甫一審判決

2014年12月16日,由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提起公訴的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少甫受賄一案,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張少甫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認定,2001年至2012年,張少甫在擔任巴彥淖爾市磴口縣政府縣長、縣委書記;巴彥淖爾市政府副市長;巴彥淖爾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174079元,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張少甫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好,退繳全部贓款贓物,但因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一審判決被告人張少甫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少甫受賄違法所得11174079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