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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雷

(錢寶網CEO)

鎖定
張小雷,錢旺集團董事長,錢寶網CEO [1]  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設計龐氏騙局;截至案發未兑付集資者本金約300億元。 [2] 
2017年12月26日,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因涉嫌犯罪向南京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對張小雷等人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立案偵查。
2018年2月1日,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等人已被依法執行逮捕。 [3]  7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依法對張小雷以涉嫌集資詐騙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4]  當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張小雷涉嫌集資詐騙罪一案。 [5]  9月11日,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提起公訴。 [6] 
2019年4月1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小雷集資詐騙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小雷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7] 
中文名
張小雷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9年
職    稱
董事長

張小雷人物經歷

2010年12月,張小雷在江蘇省工商局註冊成立江蘇錢旺智能有限公司。 [2] 
2012年,張小雷成立錢寶網。
2012年7月,在南京市工商局註冊成立南京錢寶信息傳媒有限公司 [2] 
2017年12月26日,張小雷趕到南京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2] 
2019年4月1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小雷集資詐騙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7] 

張小雷微商下鄉

“微商下鄉”則是基於社交和移動的全新生態系統。重點在打通老百姓田間地頭優質產品的銷路,讓他們真正實現“坐”在家裏賺錢,大幅提高了收入。實踐證明,“微商下鄉”確實給村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改觀。
錢寶網打造的是“從鄉間地頭到餐桌”的新模式,建立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生態體系,並用強大的流量變現能力實行自主合理定價權,剝離掉被中間商所佔有的利潤,讓它迴歸農户手中。 [1] 

張小雷錢寶網爭議

張小雷保證金

註冊用户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去“任務大廳”看廣告、填問卷、玩遊戲,完成任務後得到收益。有媒體質疑錢寶網的運營模式是不斷髮展用户,用新加入的用户的保證金來分發給用户當收益,即龐氏騙局。 [8] 

張小雷非法發行證券

張小雷對泡寶網持股40.56%,是第一大股東。錢寶網於2016 年1月份發行了25000個“錢寶份額”,並承諾“錢寶份額”可折換為泡寶網公司的股票。山東監管局認為該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涉嫌構成非法發行證券。
泡寶網於2017年12月22日終止掛牌而退市。 [8] 

張小雷人物事件

張小雷泛美亞事件

張小雷在出任泛美亞公司CEO時,以“向海外輸送足球學員的名義”,先後將50多名小球員送到南美留學,並利用向小球員收取費用和向外界融資兩條途徑,總計獲取資金約1000多萬。小球員在烏拉圭生活窘迫,1000萬元不知去向,後來被媒體曝光後,張小雷因詐騙罪鋃鐺入獄。 [8] 

張小雷錢寶網事件

張小雷自首時寫下聲明,稱無法兑付本金利息 張小雷自首時寫下聲明,稱無法兑付本金利息 [2]
2017年12月26日,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因涉嫌違法犯罪,向南京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機關正在開展調查。 [9] 
26日當天,在公安機關,張小雷寫下一份聲明:“自錢寶網運營以來,因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採用借新還舊的方式向投資人吸收資金,已無法兑付本金利息,對投資人造成的損失深表歉意。我已向公安機關自首,願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爭取寬大處理。” [2] 

張小雷依法逮捕

2018年2月1日,從南京市公安局瞭解到,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等人已被依法執行逮捕。
據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信息,2月1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依法對張小雷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執行逮捕。經公安機關偵查,2012年以來,張小雷等人依託錢寶網網絡平台,以完成廣告任務可獲取年化收益率達40%至60%的高息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吸收鉅額資金,涉嫌犯罪。 [3] 

張小雷移送起訴

2018年7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依法對“錢寶系”企業實際控制人張小雷以涉嫌集資詐騙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4]  當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張小雷涉嫌集資詐騙罪一案。 [5] 

張小雷一審開庭

2019年4月1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小雷集資詐騙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小雷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下半年起至案發期間,被告人張小雷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在“錢寶網”線上等方式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張小雷隱瞞吸收資金的主要用途,將大部分集資款用於還本付息、支付高額薪酬以及個人支配使用、揮霍消費,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2017年12月26日,張小雷到公安機關投案。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小雷的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及法庭辯論,張小雷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7] 

張小雷一審判決

2019年6月21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對被告人張小雷集資詐騙案宣告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小雷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億元。張小雷當庭認罪、悔罪,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