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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光旭

(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鎖定
張光旭,男,1965年2月生,漢族,雲南宣威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1] 
2024年2月,張光旭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6-7] 
中文名
張光旭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雲南宣威
出生日期
1965年2月

張光旭人物履歷

1986年07月分配到雲南日報社,1986年07月至1987年07月在雲南省委講師團麗江分團任教;
1987年07月至1988年01月,雲南日報文藝部工作,任編輯;
1988年01月至1993年10月,雲南日報駐曲靖記者站工作,歷任記者、副站長(正科級);
1993年10月至1994年12月,雲南日報記者部工作,任編輯;
1994年12月至1997年08月,雲南日報記者部工作,任副主任兼昆明記者站站長(副處級);
1997年08月至1998年11月,雲南日報“大眾消費”特刊工作,任主編(正處級);
1998年11月至1999年06月,滇池晨報工作,任副總編輯(正處級);
1999年06月至2002年12月,雲南日報外宣部工作,任主任;
2002年12月至2004年07月,雲南日報機動採訪部及雲南日報時政部工作,任主任;
2004年07月至2012年07月,雲南日報報業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2年07月至2016年03月,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16年03月,任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22年12月免去)。 [1]  [3] 

張光旭職務任免

2022年12月28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張光旭免去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職務。 [3] 

張光旭人物事件

張光旭違紀被查

2022年12月7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光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張光旭提起公訴

2023年8月,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光旭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光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光旭利用擔任雲南日報報業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 

張光旭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雲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3起違規吃喝和收送禮品禮金典型問題,包括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光旭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吃喝等問題。2012年12月至2022年10月,張光旭在擔任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期間,多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20.15萬元和高檔白酒、茶葉、名貴中藥材、玉石掛件等禮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在食堂、高檔酒店安排的宴請;與朋友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前往省內多地旅遊,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承擔;違規領取津補貼共計17萬元。張光旭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張光旭依法雙開

2024年2月,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光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光旭缺乏基本的政治鑑別力,私自攜帶政治有害讀物入境並私藏閲讀;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錢款、違規領取津補貼及各項費用、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及旅遊安排;欺瞞組織,故意瞞報家庭房產;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支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張光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光旭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