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弘福寺

(陝西省西安市弘福寺)

鎖定
弘福寺,位於陝西省長安縣以南。唐·貞觀八年(634),太宗為追薦太穆皇后,遂於右領軍大將軍彭國公王君的故宅建寺,以智首律師為上座。
十九年正月,玄奘自西域歸來,所攜回的佛舍利、佛像、大小乘經律論等五二○夾六五七部,均置於此寺,奉敕於此寺開辦譯場,先後譯出《菩薩藏經》、《佛地經》《六門陀羅尼經》《顯揚聖教論》等書。
中文名
弘福寺
地    點
位於陝西長安縣南
地    位
我國古代名剎
參考資料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

弘福寺寺廟簡介

弘福寺,唐太宗貞觀八年(634),為追薦太穆皇后,建寺於右領軍大將軍彭國公王君之故宅。十九年,玄奘自西域歸來,所攜回之佛舍利、佛像、大小乘經律論等五二○夾六五七部,均置於本寺。三月,開辦譯場,先譯出菩薩藏經、佛地經、六門陀羅尼經與顯揚聖教論等,此後譯業繼續,並撰大唐西域記,盛極一時。二十二年十月,大慈恩寺建成,譯經院遂移之。唐中宗神龍元年(705)改稱‘興福寺’。後又改稱‘洪福寺’。至明洪武二年(1369),由長安城內太極宮西宮之修德坊移至今址,明憲宗成化年間(1465~1487),住持真景曾重修之。此後事蹟不詳。[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六、卷七、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長安志卷九、大清一統志卷一八○]。
唐·貞觀八年(634),太宗為追薦太穆皇后,遂於右領軍大將軍彭國公王君的故宅建寺,以智首律師為上座。十九年正月,玄奘自西域歸來,所攜回的佛舍利、佛像、大小乘經律論等五二○夾六五七部,均置於此寺。三月,奉敕於此寺開辦譯場,先後譯出《菩薩藏經》、《佛地經》、《六門陀羅尼經》、《顯揚聖教論》等書。唐高宗永徽三年(652),地婆訶羅(日照)於該寺譯《大乘顯識經》、《大乘五藴論》等。中宗神龍元年(705),奉敕改稱興福寺。

弘福寺歷史意義

金·大定四年(1164),又改稱洪福寺,明·洪武二年(1369),移至現址;成化年間(1465~1487),住持真景曾重修本寺。其後之沿革不詳。卷六;《續高僧傳》卷四;《佛祖統紀》卷四十;《釋氏稽古略》卷三;《宋高僧傳》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