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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信託

鎖定
廣義信託包括信託代理兩類業務。它們同樣都是財產代為管理制度,信託機構也都辦理這兩類業務。但嚴格地説,信託與代理是不同的,從當事人來看,信託有三個當事人,而代理只有兩個當事人,即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代理人也稱受託人,被代理人也稱委託人。
中文名
廣義信託
分    類
信託代理
從財產上看,信託需要轉移財產權,代理則不需要轉移財產權;從權限上看,信託業務中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業務,並有較大的權限,而代理業務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業務,直接受被代理人的制約。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