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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

鎖定
協會簡介
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以下簡稱發行協會)成立於1991年11月19日,是由廣東省行政區域範圍內從事圖書、報紙、期刊發行的企業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全省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它的前身是1988年成立的廣東省圖書發行工作者協會。
公司名稱
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
總部地點
廣東
成立時間
1991-11-19
經營範圍
報刊發行
公司類型
協會

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協會宗旨

團結全省書報刊發行企業和從業人員,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堅持行業的職業道德,實行行業自律;為會員提供服務,維護行業、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溝通會員與政府、社會之間的關係,促進本行業健康發展。

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協會職能

協會 [1]  的主要職能: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
1、提供服務。
以服務為宗旨,切實代表和維護行業、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積極組織市場開拓,發佈市場信息,開展行業培訓、交流、諮詢、展覽展銷等活動。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行業調查、決策諮詢及產業政策制訂等活動。客觀公正地調解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糾紛,發揮其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作用。
2、反映訴求。
組織行業企業積極應對國際國內貿易糾紛,代表行業內相關經濟組織
提出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和採取保障措施等對外貿易救濟措施的申請,並協助政府開展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相關訴訟。積極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參與涉及行業利益的決策、立法的論證諮詢,反映會員的利益訴求,維護會員和行業合法權益。
3、規範行為。
結合本行業特點制定行規行約,規範行業和會員的生產經營行為,實施規範化運作。協助政府制定、修改行業標準,加強會員和行業自律。組織會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對會員守法經營、照章納税的教育和監督。強化行業價格自律,制止壟斷市場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和社會公共利益。強化產品和服務質量自律,配合政府監督管理,打擊製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英文譯名為:The Books, Newspapers and Periodical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 of Guang Dong。縮寫:BNPDAGD。
第二條 本會是由廣東省行政區域範圍內從事圖書、報紙、期刊發行的企業、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全省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本章程所指的發行,包括:總髮行、批發、零售、進出口、古舊書收售、網上書店、讀者俱樂部銷售以及出租、展銷等。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努力貫徹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團結全省書報刊發行企業和從業人員,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堅持行業的職業道德,實行行業自律;為會員提供服務,維護行業、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溝通會員與政府、社會之間的關係,促進本行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秘書處設立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對本會工作的領導。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指導單位廣東省新聞出版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廣東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地址:廣州市五羊新城寺右二馬路23-25號冠城大廈六樓。郵政編碼:510600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書報刊出版發行工作的方針政策,向黨委和政府反映本行業的重要情況和要求,溝通本會會員與政府之間的聯繫。
(二)協助政府進行行業規劃、協調和監督,積極配合政府掃除違禁書報刊和打擊非法出版活動的鬥爭,反對不正當競爭,維護和規範發行秩序,繁榮書報刊市場。
(三)制定和實施行規行約,推動全體會員共同執行,加強自律、互律。
(四)為維護本行業及會員的合法權益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動。
(五)協助政府培育市場,組織舉辦全國性或地區性的訂貨會、展銷會,組織書報刊市場信息交流,為會員提供促銷服務和信息服務。
(七)促進會員之間及本會與省內外有關行業組織之間的聯繫和合作,協調行業內部的關係。
(八)表彰為發展書報刊發行事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向全行業推薦優秀髮行工作者和“雙優”書店。配合政府開展“廣東省文明行業”的創建活動和評比表彰工作。
(九)開展書報刊發行調查研究和學術交流,推廣研究成果,編輯出版本會的有關出版物。
(十)組織會員單位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十一)開展同業間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為實現本會宗旨所進行的其他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
各市、縣(區)書報刊發行業協會,省內各出版發行單位、書報刊進出口單位和非國有書報刊經營單位,向本會提出入會申請,經批准,為本會單位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信譽和一定的影響;
(四)書報刊發行單位或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參加協會活動;
(二)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四)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自由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決議;
(三)維護本會及行業的合法權益;
(四)按期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遵守和維護本行業的行規行約。
第十三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按協會章程規定。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不遵守本會章程,將由本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決定本會的業務範圍和工作職權;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
(三)審議通過理事會、監事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審議通過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
(五)對本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六)修改章程;
(七)改變或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八)決定終止事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代表提議,可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
第二十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召集會員代表大會;
(二)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三)擬訂本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
(四)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對會員的除名;
(五)制訂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六)制訂本會增加或減少註冊資金的方案;
(七)聘任或者解聘秘書長,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書長和本會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八)決定本會各內部機構的設置,並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立分支機構的辦法:
(一)由本會秘書處提出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方案;
(二)將具體方案提交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將通過後的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審議批准。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須有過半數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通過方能生效,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可委託副會長或其他理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立1名監事。監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督本會的業務活動及財務管理,並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末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的任期每屆4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但連任不得超過2屆。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在理事會閉會期間,根據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決定本會工作的重要事項;
(四)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五)召集會長辦公會議。
第三十條 會長辦公會議
(一)協會建立會長辦公會議制度。辦公會議成員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等組成。
(二)會長辦公會議對理事會負責,主要職權是
1、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
2、 審議批准秘書處年度工作計劃;
3、 指導督促秘書處執行理事會決議;
4、 審議確定召開理事會方案和提交理事會審議的議案;
5、 審議協會對外合作的重要合同;
6、 研究處理急需處理的重要事項。
第三十一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處理日常事務;
(二)組織制訂、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決算;
(三)協調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五)決定辦事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第三十二條 本會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協會的財務;
(二)對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執行協會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協會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協會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代表大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五)協會章程規定或會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從事政府或者企業、事業單位委託的事項而獲得的報酬;
(五)信息諮詢、人員培訓、技術講座、編印資料、舉辦展覽、舉辦服務項目等各種服務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經費支出包括下列項目:
(一)開展業務活動,舉辦會議及日常辦公費用;
(二)本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補貼;
(三)其他為會員利益及履行本會業務所需的開支;
(四)經理事會同意的其他經費支出。
第三十五條 本會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六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七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八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四十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條 本會於每年3月31日前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活動報告、財務報告和本年度工作規劃。
第四十三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並訂立勞動合同,其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批准。
第四十五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30日內,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七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並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09年4月9日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2] 

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大事記

1991年11月19日,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廣東省書報刊發行協會正式成立。大會通過了《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章程》、《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財務管理規定》等提案。會議選舉了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劉斯奮任會長、李慕開任常務副會長,廖小勉、張世銘、童自烈、李楚強、何其勇、歐陽林任副會長。姜家修任秘書長、翟治平任副秘書長。
本屆協會按系統分工特點組建了新華書店、出版社自辦發行、報刊發行、外文書業和集個體書業等五個專業委員會。
1992年1月14日,協會一屆二次常務理事會在從化召開。
1992年2月25日,協會與省新聞出版局聯合在廣州召開全省新華書店創建文明門市活動表彰大會,廣州市新華書店北京路門市等28間門市被授予“文明門市”稱號。
1992年7月23日,協會與省新華書店聯合在汕頭召開創建文明門市活動經驗交流會。會議討論修改了“廣東省新華書店創建文明門市考評辦法”,動員會員單位深入開展文明門市創建活動。
1992年8月22日,協會一屆三次常務理事會在廣州召開。
1992年11月29日,協會新華書店工作委員會成立。
1992年12月1日,協會外文書業工作委員會成立。
1992年,接待了台灣書商協會代表團來訪,進行了交流活動,併到佛山市新華書店訪問聯歡。
1992年,協會協助總署在全省範圍內徵訂《當代中國的出版事業》一書,共徵訂250冊。
1993年5月25日至6月12日,組織會員單位10名負責人赴美國參加書展和考察。
1993年-1994年,協會組織開展優秀暢銷書評選活動,並把評優與導銷、導訂結合起來,兩年共評選出粵版優秀暢銷書84種。有26種粵版圖書經本協會向中發協推薦,被評為全國優秀暢銷書。
1994年5月,協會組織舉辦“大蓬車流動書市”,先後在粵東三市開展巡迴展銷。
1994年底,協會組織本省書刊發行單位負責人法規培訓,以學習《廣東省書報刊市場管理條例》為重點,經考試合格的學員發給合格證書。
1994年-1995年,按照新聞出版署和勞動部的要求,我會與省新聞出版局、省新華書店聯合組織對全省新華書店、外文書店、出版社和其他發行單位的發行員、發貨員、倉儲員共2517人進行“圖書發行工人技術等級標準”業務理論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和考核,合格人數2265人,合格率為90%。
1995年1月,協會組織在順德陳村花市舉辦“迎春書市”。
1995年12月15日,協會召開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協會領導班子。何文光為會長,朱仲南、麥永勤、李慕開、李楚強、楊世華、汪愛雲、肖正能、姜家修、張秀寬、符績才、童自烈為副會長,肖正能兼秘書長。
1995年8月30日,協會與省新聞出版局聯合在廣州市舉辦廣東出版系統第一期出版社編輯、市縣新華書店經理崗位培訓班。參加培訓人數共80人。
1996年,協會建立了廣東省書報刊發行基金,為開展活動提供了一定的經濟保證。
1996年5月13日至6月1日,協會與省新聞出版局聯合在廣州市舉辦廣東出版系統第二期出版社編輯、市縣新華書店經理崗位培訓班。參加人數共45人。
1996年7月9日至27日,協會與省新華書店聯合在廣州市舉辦第三期市縣新華書店經理崗位培訓班。參加人數共29人。
1997年3月6日,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局在廣州珠江賓館聯合召開“96廣東文化藝術上山下鄉工程總結表彰大會”。會上表彰了350個先進集體、81個積極分子、15個優秀組織獎。本協會獲“優秀組織獎”。
1997年4月23日,首屆“中國書刊發行獎”和“中國書刊發行雙優單位”評選活動在北京揭曉。協會協助組織本省的評選活動,全省有4人獲“中國書刊發行獎”,19家單位被評為“中國書刊發行雙優單位”,受到新聞出版總署和中國書報刊發行業協會的表彰。
1998年1月,經常務理事會同意,何文光同志辭去會長職務,由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廖小勉任會長。
1998年9月29日,協會和省新華書店聯合在廣州召開農村圖書發行研討會。
1999年11月11日,第二屆“中國書刊發行獎”和“中國書刊發行雙優單位”評選活動在北京揭曉。本省有2人獲“中國書刊發行獎”,9家單位被評為“中國書刊發行雙優單位”。
1999年底,出版社編輯室、發行部主任、市縣新華書店經理崗位培訓班結束。從1995年8月以來,共辦培訓班14期,參加培訓總人數605人。其中:發行單位466人;出版單位(包括海南省新聞出版局委託培訓44人);印刷單位35人;參加培訓人員90%以上取得了新聞出版署頒發的“崗位合格證書”。
2000年1月19日,由省書報刊發行協會、省新華書店、廣東新華髮行集團公司主辦的《南國書業》,被廣東企業文化協會、省新聞學會評為“1999年度優秀企業報刊”。
2000年1月,協會與省店聯合組織開展廣東省新華書店系統創建文明行業活動。
2001年1月9日,《南國書業》被廣東企業文化協會、省新聞學會評為“2000年度廣東最佳企業報刊”。
2001年3月2日,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在廣州海印賓館召開,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三屆協會領導機構。會長:廖小勉;副會長:童自烈、辛朝毅;秘書長:辛朝毅(兼)、副秘書長:金若華。新華書店工作委員會同時也選舉產生了領導機構:主任:童自烈;常務理事:童自烈、藍美南、李炳欽、吳洤英、汪順安。
2001年3月2日,協會三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討論了本屆協會的工作構想。
2001年8月,協會三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在陽江召開,會議彙報總結了半年來的工作。
2001年,協會開始參與省圖批市場的管理。協會介入管理後,對入場經營的單位建立電腦檔案,提高管理力度,嚴格把好圖書送審關。
2001年7月,第三屆“中國書刊發行獎”和“中國書刊發行雙優單位”評選活動在北京揭曉。本省有3人獲“中國書刊發行獎”,10家單位被評為“中國書刊發行雙優單位”。
2001年,根據中發協要求開展市場營銷研究徵文活動,活動共收到論文10篇。
2001年,根據上級的要求,協會派出辛朝毅同志參與省委宣傳部發起的全省文化產業發展調研工作,完成了《廣東省新聞出版產業發展報告》的起草並參與了起草“廣東省文化產業發展若干意見”的有關工作。
2001年,為適應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帶來的市場變化,協會組織了一次“圖書市場營銷高級講座”,來自本省21家出版單位及廣州地區的圖書發行單位共100多人蔘加了講座。
2001年10月12日-28日,在“全省一致迎九運”活動中,協會與廣州市體育協會等單位聯合主辦了“迎九運圖書展銷會”。
2001年10月25日-27日,協會與省新聞出版局印刷發行處合作,組織省市圖批市場經營單位負責人在番禺舉辦了“廣東省書刊批發單位法規學習班”。
2001年11月30日,協會與省版協合作舉辦“2001年度出版科學和圖書市場營銷研討會”,研討會的主題是“圖書市場營銷、出版戰略與加入WTO”。
2001年12月,協會與廣東省店聯合印發《廣東省文明書店考核評選辦法》,同時在全省組織開展“廣東省文明書店”考核評選活動。
2002年4月29日,協會與省新華書店聯合發文,正式公佈了 “廣東省文明書店”評選結果。28家新華書店獲得“2000-2001年度廣東省文明書店”榮譽稱號。
2002年4月,協會制定了《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財務管理制度》(草稿)。
2002年5月,協會組織出版社和圖書批發市場的業務主管人員學習新頒佈的《出版管理條例》,並進行考核。
2002年6月,協會與廣東省新華書店制定了《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創建文明行業活動辦法》。
2002年6月,協會制定了《廣東省廣圖圖書批發中心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試行)。
2002年10月1日-5日,協會與廣州市版協聯合主辦了“2002羊城書展”。書展上提出的“支持正版,從我做起”的口號,在廣州市青少年中反響較大。
2002年7月20日-24日,協會主辦了第一屆中南、西南片省級發行協會研討會。
2002年,協會組建了非國有書業工作委員會,制定了《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非國有書業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討論稿)和《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非國有書業工作委員會(民營書業委員會)行業自律公約》。
2002年,協會組織出版社和民營發行單位向連平縣圖書館和三水市移民捐贈圖書活動。
2003年1月11日-21日,協會與廣州市版協共同舉辦“廣州迎春圖書展”。
2003年3月,協會三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花都召開,總結了上年度工作,研究了新一年工作要點。
2003年4月-7月,協會組織省圖書批發市場辦公室和業户抗擊“非典”,發放宣傳單,噴灑消毒藥水,搞好場內清潔衞生。“非典”期間,沒有發生因災情而影響正常營業的情況。
2003年5月,協會與廣東人民社聯合主辦的省圖書批發市場新增聯發名閣1000多平方米的新場試業。
2003年,協會收集全省會員單位通訊資料,為中發協編寫《全國出版單位名錄大全》提供(廣東卷)資料。
2003年9月,配合省新聞出版局組織開展“送書下鄉獻愛心活動”,並發動會員單位給貧困地區圖書館捐贈圖書。
2003年10月10日,第四屆“中國書刊發行獎”和“中國書刊發行雙優單位”評選活動在北京揭曉。本省有3人獲“中國書刊發行獎”,5家單位被評為“中國書刊發行雙優單位”。
2003年9月,協會發出通知,組織開展“2002-2003年度廣東省文明書店”評比活動。
2003年11月15日-23日,協會與廣州市版協聯合舉辦“2003羊城書展”。書展期間舉辦了“新世紀出版與傳媒發展趨向高級論壇”。
2004年3月,協會組建了廣東省民營書業委員會。
2004年3月11日-12日,協會與省新聞出版局聯合在番禺舉辦“廣東省民營發行企業發展戰略研討會”。會議審議並通過《廣東省民營書業誠信公約》。
2004年4月,“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評審小組召開會議,評審出“2002-2003年度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10家,“省級精神文明窗口單位”3家。
2004年5月4日-7日,協會組織在廣州珠江賓館舉辦“2004廣州教輔讀物訂貨會及交流會”。
2004年9月,協會組織會員單位共32人到西歐8國考察。
2005年3月24日,協會在廣州召開四屆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協會領導班子。會議推選楊世華為會長,馬漢生、陳寶安、姚敬美、陳定方為副會長,楊瑞虎為秘書長,邵瑞慈為專職副秘書長,金若華為副秘書長。
本屆協會對原來的按系統分工設立的專業委員會進行了改組,組建了按工作分工的4個專業委員會,即:“行業評審和維權工作委員會”、“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委員會”、“對外交流與會展工作委員會”、“信息交流和學術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成員由有關理事單位組成。
2005年4月,協會組織會員單位參加中發協組織的“中國書業體制改革”徵文活動,我省送審的3篇論文全部獲獎。
2005年上半年,鑑於省圖書批發市場的租約即將到期,協會經過多次實地考察,反覆論證,並提請會長辦公會議審議,決定省圖書批發中心市場遷至五羊新城冠城大廈,並設立東曉路分場。
2005年5月,根據省民政廳將本年定為“廣東民間組織自律與誠信建設年”的決定,協會發出了“關於開展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的通知”,倡導行業自律與誠信經商。
2005年上半年,組織開展了2004-2005年“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考評活動,各會員單位積極參與活動。
2005年6月,協會收集全省會員單位通訊資料,為中發協編寫《全國出版單位名錄大全》提供(廣東卷)資料。
2005年8月8日,協會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的我省第一期中級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鑑定培訓班開班,46名學員參加培訓。
2005年9月,協會在廣州召開會長及協會“評審和維權工作委員會”會議,會議對榮獲“2002-2003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進行了複查,通過了對其中9家單位的認證;評選出“2004-2005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10家。
2005年10月,協會在廣州召開會長及協會“評審和維權工作委員會”會議,一致同意推薦陳錦濤為“韜奮出版新人獎”的候選人。
2005年,協會參加《廣東省文化產業示範基地認證管理辦法》的起草工作,從實際出發,對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的內涵、標準和評定辦法等提出建議並得到採納。
2005年11月,“2006南國書香節”在廣州召開。協會作為協辦單位,積極參與書香節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同時組織會員單位捐贈圖書。
2005年11月17日,廣東省圖書批發中心的分場――東曉路海城圖書批發市場開業。
2005年11月,協會組織在廣東新華髮行集團公司七樓會議室召開新圖批市場招商大會。會議以抽籤形式確定業主的經營攤位。
2006年12月5日,省新聞出版局發出《關於公佈2004-2005年度“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的通報》,公佈了入選2004-2005年度“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的10家單位。
2005年12月,協會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的第二期中級出版物發行員職業技能鑑定培訓班(總第二期)開班,75名學員參加培訓。
2006年初,協會在組織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起草了“十一五”發展規劃初稿,交會長會議討論。
2006年初,協會根據上級要求,推薦發行行業的專家10名,參與廣東省中小學教材出版發行招投標評標工作。
2006年3月2日,協會四屆二次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章程》;通過了免去姚敬美同志協會副會長、廣東經濟出版社為協會理事單位及毛世屏同志為協會副會長、林梧構同志為協會監事;通過了協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新修改的“財務管理制度”。
2006年3月,協會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的第一期初級出版物發行員職業技能鑑定培訓班(總第三期)開班,59名學員參加培訓。
2006年3月,廣東省出版行業協會黨委成立,發行協會黨支部同時組建成立。
2006年4月,應台灣圖書發行協進會的邀請,協會組織會員單位(15人)前往台灣考察。
2006年5月,協會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的第二期初級出版物發行員職業技能鑑定培訓班(總第四期)開班,71名學員參加培訓。
2006年上半年,協會組織會員單位參加中發協組織的“教材出版發行改革與中國書業的未來走向”徵文活動,共收到應徵論文8篇。
2006年6月,協會對會員進行重新登記,發放會員證。至6月底,重新確認的會員有178家。
2006年6月,協會收集全省會員單位通訊資料,為中發協編寫《全國出版單位名錄大全》提供(廣東卷)資料。
2006年5月,協會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的第三期中級出版物發行員職業技能鑑定培訓班(總第五期)開班,50名學員參加培訓。
2006年6月,根據廣東省廣圖圖書批發中心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和省新聞出版局決定精神,廣東人民出版社將所持廣圖公司的全部股權一次性轉讓給發行協會,發行協會成為廣圖公司的獨資法人和主辦單位。協會任命楊瑞虎同志為廣圖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
2006年9月,根據新聞出版總署《關於新聞出版領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方案》,制定了《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方案》。
2006年9月,協會發動會員單位積極參與中發協組織的“2006年度全行業優秀暢銷書”的市場調查工作。
2006年12月,協會主辦的省廣圖公司支出相關費用近40萬元,解決了搬遷新場解聘人員經濟補償和補繳社保等歷史遺留問題。
2006年12月底,協會組織省圖批市場正式遷入五羊新城冠城大廈試業。
2007年1月,“教材出版發行改革與中國書業的未來走向”徵文活動評選揭曉,我省向中發協推薦的8篇論文,其中有3篇論文被評為優秀論文,5篇評為良好論文。
2007年2月15日,協會在廣東新華髮行集團公司召開四屆四次會長辦公會議,研究了2006年工作總結和2007年工作計劃等事項。
2007年3月,協會完成民間組織重新審核登記工作。
2007年3月,第三期初級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鑑定培訓班(總第七期)開班,51名學員參加培訓。
2007年4月11日,協會在廣東新華髮行集團公司召開四屆五次會長辦公會議,研究了籌備召開四屆三次理事會會議等事項。
2007年4月16日,協會在廣東新華髮行集團公司召開四屆三次理事會會議,通過了協會“2006年工作總結和2007年工作要點”、“2006年財務決算報告”、“修改一般會員收費標準”、“建立協會有關內部管理制度”等議案。會議同意推薦劉凱同志為協會副會長候選人(接替退休的馬漢生副會長),推薦郭廣新、餘旭皇為協會理事候選人;批准邵瑞慈同志的辭職請求,聘任葉青山為協會專職副秘書長。
2007年5月,我會根據省局的要求,組織了“中國文化產業創新獎”推薦申報工作,經過審核,最後推薦了深圳發行集團的“圖書營銷信息管理系統(簡稱:BIMS系統)”、深圳書城中心城“體驗式書城 —— 全新的書城業態”2份申報材料給省局參加全國評選。
2007年8月,我會與中國圖書商報聯合廣東省圖書批發中心舉辦了“圖書批發的現在與未來”論壇,共100多人蔘加。
2007年8月下旬,我會與省圖批市場共同籌劃組織了省圖批市場開業儀式。省政協主席陳紹基等省市領導應邀出席了開業儀式。
2007年8月至11月,我會組織開展了“2006-2007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考評活動”,共評出9家“2006-2007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此外,申報復評單位22家,經複評22家繼續保留“文明單位”稱號。
2007年9月,我會經上級批准組織了一次俄羅斯、瑞典、芬蘭書業考察活動。通過此次考察,開拓了視野,瞭解了國外發行企業的運作模式和先進管理經驗,得到許多有益的啓發。
2007年10月,我會根據省文改辦通知,組織有條件的會員單位參加了“廣東省第一批文化產業示範基地”評選申報工作。經會長辦公會議研究,向省文改辦推薦了四家單位參加省的評選,最終廣東新華髮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選廣東省第一批文化產業示範基地。
2007年10月,我會根據中版協、中發協通知,組織我省較有代表性的30家會員單位參加“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社店互評活動,最終,廣東新華髮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廣州購書中心深圳出版發行集團公司等四家會員單位榮獲“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稱號。
2007年11月,“2007南國書香節暨羊城書展”在廣州舉行。協會作為民營展區主辦單位之一,負責組織參展,參展的27家民營書店展位全部訂滿。
2007年11月,協會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的高級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鑑定培訓班(總第八期)開班,42名學員參加培訓。
2007年12月,我會根據中發協民營書業工作委員會的要求,組織民營會員單位參加2007第二屆民營書業評選工作,共推薦12家單位或個人參加12個項目的評選。學而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屬下的學而優童書坊獲得“年度最佳兒童書店”獎項。
2007年12月中旬,我會與廣東省圖書批發中心於在恩平市聯合舉辦了一期“廣東省直圖書批發單位負責人法規學習班”。省直圖書批發市場(含五羊新城新場和東曉分場)120多家批發單位負責人蔘加了為期3天的法規學習。省版權保護聯合會會長劉扳盛、廣州市新聞出版局市場管理處副處長吳繼生、廣圖董事長、協會秘書長楊瑞虎應邀為學員授課。
2008年2月20日,廣州市越秀區政府常務副區長莊悦羣,帶領公安、交警、規劃、配電等12個相關部門在省圖批市場召開現場辦公會,和協會領導及省圖批公司領導共同研究市場面臨的實際困難和解決辦法。
2008年4月1日下午,我會在省新華髮行集團7樓會議室召開了省發協四屆七次會長辦公會議,會議研究了協會2007年工作總結和2008年工作計劃等事宜,審議協會2007年財務工作總結和聘請協會專職副秘書長、幹事的意見。
2008年4月14日,我會在廣東省發行集團七樓小會議室召開 “第二屆韜奮出版新人獎”候選人評審會,經會議充分討論,與會代表一致通過了陳錦濤同志為省發協“第二屆韜奮出版新人獎”候選人,並上報中版協。
2008年4月28日下午,我會在三水花園酒店召開了四屆四次理事會議,16名理事出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楊世華會長主持。會議認真審議了協會2007年工作總結,研究了協會2008年工作計劃,審議協會2007年財務決算報告和增補張熾先同志擔任協會監事的提案並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會議還審議四屆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七項議程和同意聘請程惠芬同志為協會新的專職副秘書長的決議。
2008年4月28日下午,我會在三水花園酒店召開四屆三次會員代表大會,70名會員代表出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我會副會長、省郵政報刊局局長陳寶安主持。會議通過了“2007年理事會工作總結及2008年工作要點”、“2007年財務決算報告”、“關於修改一般會員會費標準的提案”、“關於章程修改的提案”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協會理事會提出增補中國圖書進出口公司總經理劉凱為協會副會長,廣東粵合資產經營公司總經理郭廣新、東莞市書香世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餘旭皇為協會理事,惠州市新華書店總經理張熾先為協會監事的提案。在會議結束前陳寶安副會長宣讀了“2006-2007年度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文明單位’表彰通報”。並對榮獲“文明單位”稱號的單位頒發了獎牌。
2008年5月,我會發動會員單位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出版發行”徵文活動評選結果揭曉,我會向中發協推薦了4篇論文,3篇已獲獎,其中優秀論文2篇,良好論文1篇。
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省汶川縣發生里氏8級強烈地震,致使災區人民遭受重大的生命財產損失。我會積極響應,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迅速動員廣大員工及省圖批的各單位,抒救災愛心、展愛國情懷,踴躍捐款,以實際行動投入抗震救災工作,幫助災區克服困難、戰勝災害、重建家園,至6月5日,省發協已籌集善款10788.3元。
2008年5月15日-6月30日,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舉辦"07年廣東書業問卷調查",就廣東書業的基本情況及其對協會工作服務的評價和建議進行了問卷調查,秘書處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做《07年廣東書業問卷調查分析報告》,為行業發展提供參考。
2008年6月,根據省民間組織局粵民間[2007]81號文制定有關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省民間組織管理局提供的十一項內部管理制度範本,制定了協會十項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協會民主選舉制度”、“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協會理事會制度”、“協會監事制度”、“協會會長辦會會議制度”、“協會理事會會議制度”、“協會財務管理制度”、“協會印章文件管理制度”、“協會重大活動備案報告制度”、“協會信息披露制度”、“協會法定代表人述職制度”)。
2008年7月25日—8月15日,我會秘書處完成了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局主編的《廣東出版改革開放30年》一書中“發行業”部分書稿的編寫工作,系統地介紹了我省書報刊發行業在改革開放30年中發展概況及發展特點。
2008年8月1日—8月31日,我會與廣圖聯合舉辦 “暑假圖書優惠展銷活動”,這是繼“六一”少兒圖書展銷活動後,又一次大型圖書展銷。本次展銷集中了數千種少兒讀物以及各類適銷讀物,現場銷售的圖書均有八折以上優惠。
2008年8月13日上午,我會在省新華髮行集團7樓會議室召開了省發協四屆八次會長辦公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省發協管理制度及聘請田思浩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的提案。
2008年9月9日,經過評委們的嚴格公正評選,由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主辦、韜奮基金會協辦的第十屆“韜奮出版獎”正式評出。我會推薦的深圳出版發行集團公司總經理陳錦濤同志也獲此殊榮。
2008年9月23-30日,我會楊世華會長專門指示,楊瑞虎秘書長專程召開了省圖書批發市場消防會議,成立檢查組,落實責任,組織了一次安全大檢查,以吸取深圳龍崗區舞王俱樂部發生的特大火災,事故造成多人傷亡的慘痛教訓,消除安全隱患,提高了廣大業户的防火意識。
2008年10月27日,我會楊世華會長、楊瑞虎秘書長和優秀論文獲獎代表雲浮市店葉漢賢出席在長沙召開的中國發協年會,受會長委託,楊秘書長在會上做了題為《改革協會體制,推進行業服務》的發言,廣東發協率先進行改革的舉措在會上引起強烈反響。
2008年10月25 -28日,“2008南國書香節暨羊城書展”在廣州錦漢展覽中心舉行。本屆書香節民營書店展銷由廣東省書報刊發行業協會承辦,民營展區104個展位,被63家民營書店全部訂滿。本屆書香節是參展民營企業最多、銷售額最多的一次。
2008年11月16-21日,我會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深入開展學習和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推動國有書業的改革和發展,我會秘書處根據2008年會員代表大會工作計劃要求及會長辦公會議精神,組織了15家會員單位到國內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江蘇省發行集團和浙江省發行集團考察學習現代物流管理、連鎖經營管理經驗,讓會員單位走出去,到同行中學習取經,以促進全行業科學發展。
2008年12月1日—5日,我會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2008年中級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鑑定培訓班(總第九期)開班,93名學員參加培訓。
2008年12月18日,我會與廣圖共同為東湖街捐建一間社區書屋,省圖批市場內的業户也積極響應,目前捐建工作已基本完成。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