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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

鎖定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由廣州市國家税務局垂直領導,是主管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中文名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
所在地
廣州市番禺區
職    能
主管税收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税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税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爭税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税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税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税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税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税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税服務和税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的税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單位金税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税收和國際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廣州市國家税務局和番禺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機構榮譽

自1999年2月1日正式獨立運作以來,番禺區國家税務局1999至2009年,番禺國税共組織税收收入262.68億元,年均遞增16.17%。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先後獲得“廣東省國税系統先進單位”、“廣州市青年文明號”、“廣州市國税系統文明單位”、“廣州市國家税務局先進黨組織”、“廣州市國税系統目標考核模範單位”等榮譽稱號。 [1]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派出機構

(一)職責分工
第一至第七税務分局負責對所轄税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税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税户税務登記、户籍管理、定額核定、納税申報、税款徵收、税款解繳、催報催繳、欠税公告、發票購銷、金税發售、報税稽核、受理、辦理涉税事宜、税源調查、税收預測和分析、税收宣傳、諮詢輔導、税收調研、納税服務、日常檢查、政策送達、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税評估和稽核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管轄範圍
第一税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市橋街、沙頭街、東環街行政區劃內的納税人的税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二税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大石街鍾村鎮、洛浦街、石壁街納税人的税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三税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南村鎮化龍鎮新造鎮小谷圍街納税人的税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四税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石基鎮、大龍街納税人的税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五税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石樓鎮納税人的税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六税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沙灣鎮、欖核鎮、橋南街納税人的税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七税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東湧鎮納税人的税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八税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區劃範圍內小規模納税人涉税案件的查處工作,上級部門交辦、其他部門轉辦的一般納税人專案稽查以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專案協查工作。
第九税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大崗鎮納税人的税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2]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為11個,級別為正科級。
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政策;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税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税政科
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承擔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税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税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出口退(免)税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納税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税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税評估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
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着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進出口税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税收管理工作,擬訂税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税工作。
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管理權限內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組織實施本單位税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辦税服務廳
負責納税人到税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税事項,具體包括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税款徵收、税款解繳、欠税公告、發票購銷、税法宣傳、金税發售、報税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單位的黨羣、黨建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

另外,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為3個,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税收票證、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税務局領導信息

伍建蘭: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龍萍:副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科)、進出口税收管理科,聯繫第一税務分局、第六税務分局。
陳杰:副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票證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聯繫第三税務分局、第七税務分局。
陳世榮: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聯繫第四税務分局、第九税務分局。
譚家健:副局長,分管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第八税務分局,聯繫第二税務分局,第五税務分局。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