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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文錦

鎖定
廖文錦(1773—1834) [1]  ,字邵庵,福建省永定縣坎市鎮青坑村人。廖鴻章的孫子。嘉慶十三年戊辰恩科(1808)舉人,嘉慶十六年辛未科(1811)蔣立鏞榜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正七品),歷充國史館纂修提調,文淵閣校理,道光元年任江西鄉試主考官,道光二年出知河南南陽府、署南汝光道(從三品),屢平冤獄。 [2] 
出生日期
1773年
逝世日期
1834年
本    名
廖文錦

廖文錦人物生平

廖家遷自福建永定縣。曾祖廖冀亨康熙間任吳縣縣令,有政聲,以耿直忤上官,罷職,止餘青錢十九枚,無力還鄉,遂定居嘉定。祖廖王臣,為嘉定縣學生,無子,以其弟廖鴻章子昶為後,是為文錦之父,國學生。
文錦生於清乾隆三十七年(1762)八月,十歲能詩賦,有神童之目。嘉慶十三年(1808)恩科舉人,三年後成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晉編修,歷充國史館纂修、提調,文淵閣校理,嘉慶二十一年(1816)、二十三年(1818)順天府鄉試同考官,道光元年(1821)江西鄉試副考官。
道光二年(1822),以京察異等出任南陽知府,兼署南汝光道員。所屬內鄉縣有武生某,家鉅富,縣中衙役向其索賄詐財,不成,誣之為盜賊之首,欲逮捕之,鄉民為其鳴不平,聚眾拒捕,釀成大禍,武生與眾鄉民皆被下獄。文錦接獲案情後,悉心調查,認真甄別,終於查清來龍去脈,是非曲直,根據罪行輕重,對眾人或加以責罰,或當堂釋放,保全無算。有兄弟因爭財產,訴至公堂,文錦不繩之於法律,而化之以道德,教以孝悌之理,以至誠感之,兄弟二人涕泣悔悟,和好如初。富室楊某早逝,留下遺腹子一人,從兄謀奪其產,乘間將其地券竊為己有。遺腹子成年後,訟諸官府,因無人證物證,不僅輸了官司,而且以誣陷罪入獄,病死牢中,並無子嗣。其後,遺腹子之妻尋得丈夫祖上之租簿,繼續上告鳴冤。鐵證如山,從兄不得不認罪伏法,將其財產悉數歸還。文錦為平其屈,並從其族人中挑選孩童立為遺腹子之後。
在南陽五年,調任衞輝知府。所屬縣土地沙瘠,不產黍麥,文錦因地制宜,令百姓種植桃、李、桑、柘,改善了當地的種植結構,增加了經濟收入。府內有延津縣,瀕臨大河,每遇大雨,田廬多沒,頓成澤國。文錦憂民所憂,度地施工,浚舊渠,開新河,使洪水有疏瀉之道。重文教,興書院。頒令禁止奸胥、訟棍唆使百姓無端訴訟。剙施棺局,助葬貧苦無依之人。嘉舉懿行,不勝枚舉,士民為立德政碑。
道光十四年(1834)四月,卒於衞輝任上,年六十二。入祀河南名宦祠。葬於嘉定縣西門外高僧橋河南龍二十五圖爾字圩。 [3] 

廖文錦個人作品

輯有《路史節讀》,著有《佳想軒詩抄》,今皆存世。部分詩作為民國徐世昌《晚晴簃詩匯》所收錄。書法雄勁挺拔、含光藴彩,居家時,曾為南翔富室李鳳昌所藏劉墉法書題跋,後為李氏摹勒刻石,置於其桐園,天平天國戰爭中散失,光緒間藏於寶山書院,今不知所在。今所能看到者有文錦為武侯祠所題“隱居求志”一匾,系其任南陽知府時所書。 [3] 

廖文錦親屬成員

子四人。長廖惟淳、次廖惟勳、三廖惟均、四廖惟嶸,其中惟勳為道光十三年(1833)進士,翰林院編修,終貴陽知府,本書有其專傳。女二人。長惟珍,字韻香,適元和國子生蔣世琛,工吟詠,著有《傷心集》《慧花軒稿》《借凡居稿》等,同治元年(1862)死於天平天國之亂。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