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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生態環境局

鎖定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是將市環境保護局的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減排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職責,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市水利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海洋環境和漁業水域生態保護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副廳級。 [1] 
中文名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
性    質
市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副廳級
隸    屬
廈門市人民政府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生態環境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海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區政府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參與協調處理環境污染糾紛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處理有關跨區的環境污染問題。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監督實施陸地、海洋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海洋等納污能力,監督檢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落實情況考評工作。指導和監督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
(四)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海洋、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重金屬、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五)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推動和指導生態示範建。
(六)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及規範。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七)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託,對全市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八)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和信息發佈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應急監測和温室氣體減排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承擔全市環境數據中心建設工作。實施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九)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温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並實施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及政策措施。
(十)協調配合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環境監察。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監察制度。牽頭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根據授權對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查問責。
(十一)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查處有關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有關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四)按規定開展生態環境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協調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履約有關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保護事務。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交辦的其他
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建設美麗廈門。 [2]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局長:何伯星 [3]  [6]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所獲榮譽

2020年4月28日,廈門市生態環境局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被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授予“廈門市招商引資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4] 
2021年4月,被授予福建省“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