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廂軍

鎖定
宋代駐州之鎮兵。名為常備軍,實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機構的雜兵。主要來自招募,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統管,總隸於三衙,即殿前司,侍衞親軍步軍司,侍衞親軍馬軍司。廂兵從事勞役大概包括:京城的東西八作司、牛羊司御輦院、軍器庫、後苑造作所、後苑工匠、南北作坊、綾錦院、弓弩院、東西水磨務、東西窯務、御廚、御膳廚、法酒庫、油庫、醋庫、布庫等,以及開封府的步驛、馬遞鋪(騎馬遞送文件)等。 築城、製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以及官員的侍衞、迎送等。一般無訓練、作戰任務。有步軍和馬軍兩個兵種,編制分軍、指揮、都3級,統兵官與禁軍同,但地位,待遇較禁軍為低。
中文名
廂軍
外文名
Tang and Song garrison troops
別    名
役兵
釋    義
宋代承擔各種雜役的軍隊
年    代
宋代
統管者
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

目錄

廂軍發展歷史

宋太祖趙匡胤收諸藩鎮兵壯勇者入禁軍,餘留本州備役使,謂之廂軍。以後廂軍主要是招募饑民,部分來自流放的罪犯。禁軍武技不合格者亦降為廂軍。廂軍數額幾與禁軍等。初由樞密院掌兵籍、軍令,元豐改制後歸兵部;統制、訓練、更戍、遷補、賞罰等皆隸於侍衞司;役使則分別隸於各中央機構或諸州。廂軍任務繁雜,有修城、榷酤、製作軍器、修路建橋、水陸運輸、牧馬屯田、侍衞官員等。廂軍編制序列為軍、指揮、都等。統兵官分別為馬軍(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軍使(步軍為都頭)、副兵馬使(步軍為副都頭)。編制員額大略為軍轄五指揮,每指揮轄五都,每都為百人。但因任務不同,各指揮實際人數相差很多。通常廂軍按指揮分駐州府,一軍之兵有分隸諸州的,也有一州管內而屯數軍的。故有些州設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統領本州廂軍。宋初,廂軍大多不進行軍訓,仁宗皇帝(1049~1054)以後,始置教閲廂軍(又稱廂禁軍),教以武技,免其雜役。其他雜役兵稱不教閲廂軍。神宗元豐五年(1082),教閲廂軍全部升為禁軍,其餘廂軍仍為雜役兵。 [1] 

廂軍作用

廂軍有時也參加戰鬥,尤其是是邊境州、府的廂軍,廂軍雖然只是地方軍、役兵,但畢竟是有組織的軍事羣體,比之普通民眾,更容易甚至是首先得到守城官員的重視,率以抗敵。沿邊地區的廂軍,至宋真宗時期經常作為邊防軍,不只是如上述守城時參加防守戰鬥,其精鋭的部分有時還可替代原先駐防的禁軍,故而廂軍也是禁軍主要的來源之一:或是補充原有禁軍的缺額,或是建立新番號的禁軍。
由於廂軍與禁軍的俸錢懸殊,大約相當於承擔同樣任務禁軍的一半左右,禁軍還有其他優厚的待遇(如:禁軍在置營地有營房以供兵士家屬居住等),因此廂軍升格為禁軍,也就成為了一種“獎勵”。

廂軍編制

廂軍的編制,大體上與禁軍相同,但只不過軍和指揮(營)兩級,指揮(營)為基層單位。有些地方一些番號的廂軍人數較少,則以“都”為基層單位,如渡船都、梢工都、雜作都等。廂軍的高級將領是馬步軍都指揮使,除廂軍中軍官應格升遷者外,還有由禁軍高級將領,由於升遷、老、疾或過失至廂都指揮使、遙領團練使。副職為副都指揮使、都虞侯。軍一級的馬軍及步軍正副將領的軍銜同上。指揮(營)一級的馬、步軍指揮官為指揮使、副指揮使。“都”一級的指揮官,馬軍為軍使、副兵馬使,步軍為都頭、副都頭,其下各有十將、將、虞侯承局押官等。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