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廂軍
鎖定
- 中文名
- 廂軍
- 外文名
- Tang and Song garrison troops
- 別 名
- 役兵
- 釋 義
- 宋代承擔各種雜役的軍隊
- 年 代
- 宋代
- 統管者
- 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
廂軍發展歷史
宋太祖趙匡胤收諸藩鎮兵壯勇者入禁軍,餘留本州備役使,謂之廂軍。以後廂軍主要是招募饑民,部分來自流放的罪犯。禁軍武技不合格者亦降為廂軍。廂軍數額幾與禁軍等。初由樞密院掌兵籍、軍令,元豐改制後歸兵部;統制、訓練、更戍、遷補、賞罰等皆隸於侍衞司;役使則分別隸於各中央機構或諸州。廂軍任務繁雜,有修城、榷酤、製作軍器、修路建橋、水陸運輸、牧馬屯田、侍衞官員等。廂軍編制序列為軍、指揮、都等。統兵官分別為馬軍(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軍使(步軍為都頭)、副兵馬使(步軍為副都頭)。編制員額大略為軍轄五指揮,每指揮轄五都,每都為百人。但因任務不同,各指揮實際人數相差很多。通常廂軍按指揮分駐州府,一軍之兵有分隸諸州的,也有一州管內而屯數軍的。故有些州設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統領本州廂軍。宋初,廂軍大多不進行軍訓,仁宗皇帝(1049~1054)以後,始置教閲廂軍(又稱廂禁軍),教以武技,免其雜役。其他雜役兵稱不教閲廂軍。神宗元豐五年(1082),教閲廂軍全部升為禁軍,其餘廂軍仍為雜役兵。
[1]
廂軍作用
廂軍有時也參加戰鬥,尤其是是邊境州、府的廂軍,廂軍雖然只是地方軍、役兵,但畢竟是有組織的軍事羣體,比之普通民眾,更容易甚至是首先得到守城官員的重視,率以抗敵。沿邊地區的廂軍,至宋真宗時期經常作為邊防軍,不只是如上述守城時參加防守戰鬥,其精鋭的部分有時還可替代原先駐防的禁軍,故而廂軍也是禁軍主要的來源之一:或是補充原有禁軍的缺額,或是建立新番號的禁軍。
由於廂軍與禁軍的俸錢懸殊,大約相當於承擔同樣任務禁軍的一半左右,禁軍還有其他優厚的待遇(如:禁軍在置營地有營房以供兵士家屬居住等),因此廂軍升格為禁軍,也就成為了一種“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