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府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鎖定
府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府谷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府谷縣工商行政管理的政府機構。
中文名
府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職    工
178人
單    位
工商行政管理局

府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機構簡介

府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現共有幹部職工178人,其中在職幹部職工97人,離退休人員31人,公益性崗位人員50人,全系統有黨員53人,在知識結構上,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佔85%,年齡結構上平均年齡45歲(不含公益性崗位人員)。
內設:辦公室、監察室、政策法規股、市場規範管理股、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政治工作股、財統股、機關黨委;直屬機構:註冊分局、經濟檢查大隊、“12315”消費申訴舉報中心;基層工商所設置:(副科建制)城關工商所、城郊工商所、新民工商所、孤山工商所、清水工商所、老高川工商所、麻鎮工商所、車輛管理組、大昌汗辦事處;掛靠消費者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經紀人協會、工商學會五個社團組織。(正科級) [1] 

府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職能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對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的責任,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
(六)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七)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八)負責依法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行為。
(十二)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十四)承辦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