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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報道

鎖定
平衡報道是指在新聞報道中真實、全面地陳列新聞事實,做出正確的價值判斷,突出報道主要意見和觀點,同時要保證多元不同意見和觀點的完整呈現。
平衡報道至少包括兩層基本含義:一是在新聞報道中應該竭力呈現一個事件的各方觀點,保證觀點的多元,還原事實真相,推進自由表達,促進爭議解決;二是指傳播者運用平衡報道的方法來傳播新聞事實,務求真實全面公正客觀地報道事實。
中文名
平衡報道
定    義
新聞報道中真實、全面地陳列新聞事實
務求方向
真實全面公正客觀

平衡報道內涵界定

在新聞報道中,記者經常會遇到包含着矛盾對立的複雜事件。為了使報道公正準確,記者必須兼顧矛盾雙方,從不同的消息源獲取信息,並將對立面的事實和觀點同時擺出來 [1] 

平衡報道國際定義

在西方,平衡報道最初指在報道中給予對立的事物或意見同樣大小的版面或同樣長短的播出時間,強調的是在報道量或報道力度上的平衡。對其最狹義的解釋,就是簡單地表示“一方面如何,另一方面又如何”的一種不偏不倚的手段。甚至還有一個“秒錶”定義,即一種觀點佔30秒時間,而對立的觀點也佔30秒。隨着新聞報道的發展和實踐,平衡不再是報道量上的平均分配,開始強調新聞報道在內容和論調上的“中立、不偏不倚”,與“中立”“無偏見性”“公平、公正性”密切相關。

平衡報道學者觀點

在中國雖然業界和學界都強調新聞報道要“平衡”,對“平衡報道”早有認識,但人們對“平衡報道”的解釋眾多,還沒有明確一致的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學者孫旭培認為:“平衡就是在突出報道一種主要因素時,還要顧及其他因素,特別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報道一種主要意見時,還要注意點出其他意見,特別是相反的意見。”④在《論新聞報道的平衡》一文,他還指出:“對報道中的平衡手法,應作辯證的理解。平衡手法不是講多種因素、多種意見均衡地、中庸地報道,仍然是把某種因素、意見作為主要的因素、意見突出進行報道,這主要因素、意見就是傾向性,只是要‘顧及’或‘注意點出’其他的因素、意見……平衡手法所追求的目標,是更準確地反映事物及其內外聯繫,是表現令受眾更加信服的傾向性,是寓傾向性於全面、客觀、公正之中。”⑤這種兩點論式且有重點偏向的平衡報道,具有哲學淵源上唯物辯證法的思維方式。
郭衞華在其《新聞侵權熱點問題研究》一書中認為,平衡報道是“客觀、中性刊登被報道人之間的論爭,性質上屬於‘客觀報道’的範疇。”這種新聞平衡論移植和延伸於西方新聞界的客觀報道理念。
彭偉步認為,“所謂平衡性報道,主要是指新聞報道中既有不利於某一方的內容,也應該有有利於該方的內容。就某一篇報道來説,這種平衡可以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報道中當事雙方都有話語權,有説話的空間;二是報道與評論之間求得平衡,亦即事實和觀點要保持平衡。”⑦李希光在其所著的《轉型中的新聞學》一書中,將新聞的平衡分為“新聞事實、新聞觀點、新聞議題”三個方面進行闡釋,並提出在採訪中平衡對待被採訪者,使用中性的新聞語言的新聞採訪與寫作策略。
科學地理解平衡報道,還必須要認清事物發展中的“相對平衡與絕對平衡”。要全面認識平衡報道,必須要分析思考平衡報道的內在矛盾,認識到在實踐中只有相對平衡,而不是絕對的平衡,才能更好地解決這一矛盾,合理科學地定義平衡報道。防止對平衡的片面理解,在新聞實踐中將“理性的平衡”作為追求目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