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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宏亞

鎖定
師宏亞,男,漢族,1968年12月生,河南長葛人,199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7月參加工作,北京農業大學土地規劃與利用專業大學學歷,中國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土地資源管理專業農學碩士,講師。曾任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1] 
2021年7月,師宏亞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師宏亞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南長葛
出生日期
1968年12月

師宏亞人物履歷

1992年07月至1996年03月,歷任北京農業大學團委科員、團委社會實踐部部長、團委副書記;
1996年03月至2001年11月,歷任中國農業大學團委書記、人事處副處長;
2001年11月至2002年11月,任北京市朝陽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
2002年11月至2004年03月,任北京市朝陽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兼奧運森林公園建設管委會副主任;(其間: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在中國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在職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04年03月至2005年03月,任北京市朝陽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5年03月至2006年11月,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朝陽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6年11月至2007年04月,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宣武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7年04月至2007年08月,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宣武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持工作);
2007年08月至2010年10月,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宣武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0年10月至2013年03月,任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常務副主任(正處級);
2013年03月至2014年03月,任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主任;
2014年03月至2016年07月,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6年07月至2018年10月,任北京市規劃國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8年10月至2021年,任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3] 

師宏亞人物事件

師宏亞審查調查

2020年11月12日,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師宏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師宏亞依法雙開

2021年7月7日, 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經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師宏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師宏亞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娛樂活動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配備專職司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利益,搞錢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土地開發、房地產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師宏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師宏亞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