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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赫定理
鎖定
這個定理以漢斯·哈恩和斯特凡·巴拿赫命名,他們在1920年獨立證明了這個定理。
- 中文名
- 巴拿赫定理
- 外文名
- Hahn–Banach theorem
- 學 科
- 數學
巴拿赫定理內容簡介
巴拿赫定理(Banach theorem)表明函數的全變差與指標函數的(L)積分之間關係的定理。設f (x)是巨,司上的連續函數,m與M分別為f(二)在壓,司上的最小值與最大值,N(y) (m鎮y鎮M)是方程.fCx)=y的根的個數,稱N(户為巴拿赫指標函數,則N(必在[m,M]上(L)可測。
巴拿赫定理表述
可以很容易證明,V上的每一個範數和每一個半範數都是次線性的。其它的次線性函數也可以是很有用的。
那麼存在φ到整個空間
的一個線性擴張
,也就是説,存在一個線性泛函ψ,使得:
以及:
擴張ψ一般不是由φ唯一指定的,定理的證明也沒有給出任何求出ψ的方法:在無窮維空間
我們可以把
的次線性條件稍微減弱,只需要:
根據(Reed and Simon, 1980)。這揭示了哈恩-巴拿赫定理與凸性的密切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