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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第二中學

鎖定
岑溪市第二中學是岑溪市的一間重點中學,始辦於1992年秋,1996年被岑溪市人民政府定為市實驗中學,2006年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一級學校評估驗收,2007年通過自治區示範性中學驗收。
岑溪市第二中學坐落在岑溪市北環大道東段的鶴地坡上。1998年被岑溪市教委評為“花園式”學校。由於藝術生水平突出,於2014年成為廣西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後備人才基地。
岑溪市第二中學以“讓每個學生都健康成長”為辦學宗旨,以“以人為本、面向全體、全面發展、發揮特長”為核心理念,形成了“明德、博學、求實、創新”的校風,“愛生、務實、勤教、善導”的教風,“愛校、文明、拼搏、成才”的學風以及“低進高出,優進優出”的辦學特色。 [6] 
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楊振寧先生欣然為岑溪二中題詞:“謹祝 廣西岑溪第二中學成功培育世界級的人才!”
中文名
岑溪市第二中學
外文名
Cenxi NO.2 Middle School
簡    稱
岑溪二中
創辦時間
1992年
辦學性質
公立中學
校    訓
明德、博學、求實、創新
主要獎項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
主要獎項
廣西壯族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
知名校友
霍東雲,劉孔水等
現任校長
李宗文
所屬地區
廣西岑溪
主要院系
高中、外國語學校
教學班
高中55個班,初中20個班
學    生
5000多人(2014年)

岑溪市第二中學辦學歷史

岑溪市第二中學是岑溪市的一間重點中學,始辦於1992年秋,1996年被岑溪市人民政府定為市實驗中學,從1997年起招收高中新生,成為完全中學。1998年被評為市“花園式學校”。2000年第一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2006年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一級學校評估驗收,2007年通過自治區示範性中學驗收。於2014年成為廣西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後備人才基地。
岑溪二中師資力量雄厚,教職工280人,其中特級教師1人,中、高級職稱114人。近年獲全國優秀教師1人,全國中小學優秀班主任1人,自治區級先進個人15人次,“21世紀園丁工程”A類培養對象4人,B類培養對象1人,C類培養對象10人,梧州市中小學學科帶頭人2人,梧州市優秀班主任3人,梧州市中小學骨幹教師7人,岑溪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2人,岑溪市“十佳”教師3人,岑溪市教壇明星6人,岑溪市教壇新星14人。
學校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把學校辦成學生嚮往、家長放心、社會好評的廣西一流學校”為辦學目標,形成了“德育立校,民主理校,科研興校,特色建校,質量強校”的辦學思路;學校管理科學,校風正,教風嚴,學風好,二十年的艱苦創業,二十年的披荊斬棘,二十年的團結拼搏,鑄造了學校的“自信自強,團結拼搏,開拓創新,勇於爭上游,敢於爭第一”的“鶴山精神”。世界著名物理學家、諾貝爾獎獲得者楊振寧教授欣然題詞:“謹祝廣西岑溪第二中學成功培育世界級的人才”。
學校重視素質教育,教育教學成績突出。近年學校組織學生參加上級舉辦的各學科知識競賽,獲全國特等獎11人,一等獎305人,二等獎493人,三等獎635人,獲省級、地(市)級獎勵的一大批。學生科技作品獲縣(市)級以上獎勵126件。體藝工作,成績驕人,學生參加地(市)級以上體育比賽獲32枚金牌、18枚銀牌、25枚銅牌,參加梧州市示範性普通高中學生籃球賽,學校籃球隊曾獲男子第二名、女子第三名的好成績。學校自2000年有首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以來,高考成績輝煌,歷高考重點上線率、本科上線率、學科平均分、綜合分等質量指標均排廣西前列。連續十二年獲梧州市高考成績優秀學校,其中九年榮獲梧州市高考成績優秀學校一等獎,2004年獲梧州市高考拔尖學生培養獎。近年高考考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各3人,共12人,考上全國重點名牌大學人多面廣。學校2011年高考上二本以上首次突破400大關,達到461人,一本上線88人。
近年來,學校先後獲得廣西壯族自治區文明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文明庭院、廣西壯族自治區科技教育示範學校、廣西壯族自治區德育工作先進集體、自治區衞生先進單位、廣西“以校為本教研製度建設”基地學校等13項省級榮譽。
岑溪市第二中學的發展着眼於未來,學校的辦學得到岑溪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岑溪市政府將於2014年內搬遷看守所,看守所搬遷後原址劃撥給市二中,學校將在看守所原址建設校門、文化廣場、辦公樓、圖書館、教學大樓等教學基礎設施,以滿足市二中辦學發展的需要,屆時市二中在校學生將達到5000多人,將以嶄新的面貌呈現於岑溪市區的鶴山坡上,成為桂東南乃至廣西教育的耀眼明珠。 [5] 
2017年秋季期學校共有17個教學班,在校學生931人,學校佔地面積160多畝,教學及輔助用房建築面積4617平方米,生均4.96平方米;運動場地8546平方米,生均9.18平方米;教學儀器847種,15399件(套),總價值 1714550元,生均1841.6元;學校所有的教育教學儀器裝備達到國家標準;教師81人,其中專任教師75人,生師比為11.5: 1,空編率-17%,專任教師本科學歷66人,專科9人,專任教師學歷合格人數75人,合格率為100%,專任教師高於現定學歷66人,高於規定學歷佔比88%,設置中級及以上專技崗位42個,聘入中級及以上崗位42人,佔比56%。 [6] 

岑溪市第二中學地理位置

岑溪市第二中學坐落在岑溪市北環大道東段的鶴地坡上。

岑溪市第二中學序言

岑溪市第二中學創建於1992年,2007年成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
學校座落在岑溪市市區的鶴山坡上,校園佔地160多畝,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佈局合理,校園淨化、綠化、美化,環境幽雅,是一處不可多得的培養人才的好地方。
學校現有74個教學班,學生4572人,其中,初中部17個教學班,學生936人,高中部57個教學班,學生3636人,在編在職教職工331人。
學校教育教學設施齊備。配有標準的理化生實驗室、電教室、語音室、微機室、圖書室、閲覽室、電子閲覽室、科技製作室、通用技術操作室、體育室、舞蹈室、音樂室、美術室、醫務室等功能室;建有400米跑道的田徑運動場、足球場,還有室內體育球館,籃球場、排球場、羽毛球場、乒乓球場等運動場所;教室全部安裝有多媒體教學設備;學生公寓安裝有自動飲水機、熱水供應系統等設施;食堂面積寬闊、清潔明亮,學生自主刷卡消費,豐儉由人。
學校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把學校辦成學生嚮往、家長放心、社會好評的廣西一流學校”為辦學目標,以“德育立校,民主理校,科研興校,特色建校,質量強校”為辦學思路;學校管理科學,校風正,教風嚴,學風好。二十多年的艱苦創業,鑄造了學校的“自信自強,團結拼搏,開拓創新,勇於爭上游,敢於爭第一”的“鶴山精神”。
學校重視素質教育,教育教學取得可喜的成績,得到了上級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和讚譽,學校先後獲得自治區文明單位、自治區科技教育示範學校、自治區德育工作先進集體、自治區和諧學校等多項省級榮譽,學校連續十六年被評為梧州市普通高考質量優秀學校。世界著名物理學家、諾貝爾獎獲得者楊振寧教授欣然為學校題詞:“謹祝廣西岑溪第二中學成功培育世界級的人才”,勉勵我校師生努力奮鬥,勇創佳績。
今後,二中人將繼續發揚“鶴山精神”,以昂揚的姿態迎接新的挑戰,擁抱更美好的未來。 [4] 

岑溪市第二中學辦學條件

學校佔地15公頃。校舍全部鋼筋水泥樓,其中教學大樓三幢,綜合樓一幢(科學樓),在建綜合大樓一棟,在建新教學樓一棟。教師宿舍樓9幢,教師公租房兩棟,學生宿舍樓9幢,教師全部住上套間宿舍,學生全部住校。校舍總建築面積35000平方米。
語音室、微機室、多媒體電教室、閲覽室、音樂室、美術室、體育室、衞生室、打字文印室、理化生儀器室和實驗室等教學功能室齊備,400米田徑場,學生飯堂設備一流,擁有七台液晶電視,有三層高。電腦室有四間,其中有二間液晶電腦。擁有岑溪市最大的室內球館。其學校校門是全市最大的校門,是岑溪教育的地標。教學配套設施已基本滿足教學的需要。教學區、生活區佈局合理,教學功能配套設施齊全。校園內綠樹成蔭,鳥語花香,環境幽雅,從1997年起招收高中新生,成為完全中學。1998年被評為市“花園式學校”。

岑溪市第二中學陳克文圖書館

二中校門 二中校門
陳克文紀念圖書館是由陳方正博士於新世紀建設。陳方正香港中文大學物理教授。1958年以全額獎學金考取哈佛大學,後在勃蘭大研究所攻讀物理博士。1966年獲博士學位後即返香港中文大學教物理。陳昌元副校長,是二中的開荒牛(創校元勳)之一,他一直辛勤耕耘,對教育熱心不已。二中的“陳克文紀念圖書館”就是陳昌元牽線聯繫由陳方正捐建的。 [1] 

岑溪市第二中學教學規模

學校現有學生5000多人,有75個教學班,其中高中有55個班,初中20個班。師資力量教職工200多人,其中獲中、高級職稱70人,獲自治區級以上先進個人榮譽8人次,“21世紀園丁工程”A類培養對象2人、B類培養對象1人、C類培養對象10人,梧州市中小學學科帶頭人2人,梧州市中小學骨幹教師5人,岑溪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2人,岑溪市骨幹教師10人,岑溪市教壇明星6人,碩士學歷6人。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教師責任心強,教育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成績顯著。(2016年)

岑溪市第二中學文化傳統

銘記‘’明德、博學、求實、創新‘’之校訓。
新校徽 新校徽
秉承“自信自強,團結拼搏,開拓創新,勇於爭上游,敢於爭第一”的鶴山精神。為建設和諧美麗二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2] 

岑溪市第二中學獲得榮譽

岑溪市二中以管理科學、教風嚴、學風好、校風正、質量高而成為學生嚮往、家長放心、社會好評的一所在廣西有一定聲譽的學校。
自2000年學校有首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以來,學校高考一年一個新台階,連續五年獲梧州市高考成績優秀學校一等獎。
學校先後被評為自治區文明單位、自治區第二批文明庭院、自治區科技教育示範學校、自治區德育工作先進單位、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範單位、自治區愛國衞生先進單位、自治區貫徹體衞工作兩個《條例》優秀學校、自治區九年義務教育目標教學實驗先進單位。
2000年第一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獲梧州市高考優秀學校一等獎,上區專科線以上137人,在全區300多所高考中學的排隊中,文史類上線率排列24位,理工類上線率排列31位,理科綜合分排列31名,文外綜合分排列33名。
2001年高考再創輝煌,分別有六人考上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上區專科線以上149人,上本科線以上123人,上重點線以上46人,在全廣西420多個高考單位排隊中,理工類上線率排列12名,文史類上線率排列20名,理科綜合分排列23名,文外綜合分排列26名,上述四項質量指標均排列梧州、賀州九縣市第二。
初中部外國語學校是岑溪初中教育的頂級學府,歷年第一。95年、96年、97年連續被岑溪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上級舉辦的學科知識競賽,獲全國級特等獎8人,一等獎53人,二等獎106人,三等獎227人,獲區地市級獎的一大批。
在2000年梧州市中學生籃球比賽中,學校男女隊均獲第一;
在2001年自治區中學籃球比賽中,學校女隊獲第四名。
學校學生參加自治區、梧州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獲金牌17枚,銀牌6枚,銅牌13枚。
在2015年梧州市示範性普通高中籃球賽中男子組第一名,女子組第三名的優異成績。

岑溪市第二中學學校領導

歷任校長

第一任
第二任
第三任
第四任
校長
梁松清
蘇旭平
李宗文
羅展坤 [3] 

岑溪市第二中學發展現狀

2005年被評為一級學校,2007年成為自治區示範性高中。
2012年高考一本人數102人,二本500多人。
2013年高考一本99人,二本600多人。
2014年高考一本84人,二本790人,2014年成為廣西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後備人才基地
2015年高考考上一本人數114人。
2016年高考一本87人,二本1000多人。
2017年標誌性建築新大門建成,楊振寧時隔二十多年再次揮墨為二中校門題名。一本44人,二本八百多
2018年高考一本70人,二本缺少數據
2019年一本上線人數首次突破160大關,共162人,增幅超130%。其中理科最高分615分,理科一本人數132人;文科一本人數30人;600分以上4人,文科的譚開媚同學以623的高分奪取岑溪文科狀元,文、理科一本人數及總數皆創學校歷史新高,二本上線人數超過1150人。

岑溪市第二中學校歌

相信的力量
鶴山坡上 桃李芬芳
紅旗笑臉 書葉飄香
二中學子 十年寒窗
立德致知 行健自強
是誰在挑燈夜讀不負春光
是誰用青春點亮無限夢想
是誰在發憤圖強不負眾望
是誰用生命澆灌家國棟樑
我驕傲啊 我是二中好兒郎
感動與團隊同在
永遠相信年輕的力量
不管歷經多少風雨
淚擦乾
只為鉚足力量挺起民族的嵴梁
我自豪啊 我是二中的驕傲
胸襟與天地同寬
永遠相信夢想的力量
無論歷經多少磨難
勇敢闖
縱橫知識海洋向世界揚帆起航
是誰在挑燈夜讀不負春光
是誰用青春點亮無限夢想
是誰在發憤圖強不負眾望
是誰用生命澆灌家國棟樑
我驕傲啊 我是二中好兒郎
感動與團隊同在
永遠相信年輕的力量
不管歷經多少風雨
淚擦乾
只為鉚足力量挺起民族的嵴梁
我自豪啊 我是二中的驕傲
胸襟與天地同寬
永遠相信夢想的力量
無論歷經多少磨難
勇敢闖
縱橫知識海洋向世界揚帆起航
起航

岑溪市第二中學校訓

明德、博學、求實、創新。

岑溪市第二中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代教育發展需要,保障學校依法治校,規範學校管理,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岑溪市第二中學,英文表述為“CENXI No.2MIDDLE SCHOOL”。  
第三條 學校地址為岑溪市北環大道418號。
第四條 學校屬地方教育機構,由岑溪市人民政府主管,隸屬岑溪市教育局,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校長為學校的法人代表。
第五條 學校主管部門依法核准學校章程,任免學校負責人,對學校資產、經費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對學校辦學活動與質量進行指導和督導;為學校提供辦學資源,保障穩定的經費投入;尊重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保障學校辦學活動不受校外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的非法干擾。
第六條 學校是全日制公立完全中學,分為初中部和高中部,根據岑溪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招生。
第七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委保證監督,教職工民主管理。
第八條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按照有關規定主動公開學校辦學事務,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本校師生員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九條 學校堅持以“立德、求真、篤行、致知”為辦學理念,以合理的教育資源為基礎,以有效的教育管理為保障,以卓越的教育方式為關鍵,以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目的,走文化引領、質量立校、特色發展之路。
第十條 學校通過與高校及其它培訓機構開展教育項目辦學合作,加強與高校、培訓機構間的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聘請高校教師到校指導,不斷推進學校教育理念、教育內容、教育方式的創新和優化。
第二章 管理結構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主持學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校長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教育政策法規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指示;
(二)組織制定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學校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三)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置,提議副校長人選,聘任中層幹部和教職工,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四)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行政會議審議重大事項並做出決策;
(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六)負責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專業發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七)負責規定範圍內學校的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設備購置的審批,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八)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九)自覺接受黨組織監督,充分發揚民主,激發教職工積極性;
(十)組織協調學校與政府、社區、家庭等方面關係,創造良好育人環境。
第十二條 學校建立校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是校長領導下對學校重大事項研究決策的諮詢機構,對學校章程、發展規劃、人事與財務方案等校內重大事項發揮評議、諮詢、建議作用。
第十三條 學校黨委全面負責學校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把握學校發展方向,參與決定重大問題並監督實施,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學校黨委接受上級黨委領導,按《中國共產黨章程》依法開展活動,行使以下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引導監督學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治校、規範管理,確保正確辦學方向。
(二)參與討論決定學校發展規劃、重要改革、財務預決算和教學科研、招生錄取、基本建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以及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三)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在選人用人中發揮主導作用,負責學校內設機構負責人的教育培養和選拔任用,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參與討論決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服務和獎懲工作,對教職工聘用考評、職稱評審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學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六)完善學校黨組織設置和工作機制,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七)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加強對違紀違法問題的預防、監督和查處。
(八)領導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羣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九)行使黨章黨規及上級黨委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 學校黨委要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黨組織的建設,明確要把黨組織工作融入學校教育教學各項工作中。
第十五條 學校黨委在師德師風建設、黨員及幹部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負監督責任。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學校工會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對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第十七條 學校工會是學校教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羣眾組織,代表全體教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教育教職工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民主權利,發揮學校主人翁的作用,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學校事務。學校如有違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會有權要求糾正,保障教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 民主協商會是學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民主協商會成員由黨委會和校長室醖釀產生,包括黨委成員、行政幹部代表、教代會代表、青年教師代表、民主黨派代表和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無黨派民主人士。民主協商會主要職能是民主評議學校工作,商議學校發展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建立學校團委會和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制度。學校通過團委會和學生會組織鼓勵學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開展活動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對學術問題發揮審議決策、評定諮詢、學術糾紛裁決的作用,對學校教育科研的規劃制定、課題規劃與督導、成果評定及教師專業成長等方面發揮諮詢、評議作用。學術委員會成員在各學科各領域具備中高級職稱、具有較高科研水平的教師中推選產生,學校學術委員會按《岑溪二中學學術委員會工作章程》運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依據市編辦的機構設置和學校工作需要設置相應的職能機構,內設辦公室、教務處、科研處、政教處、總務處、團委、工會、婦委會、學生會,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各處室崗位職責另文制定。
第三章 教育教學科研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育教學科研,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採用現代化教育教學手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三條 學校貫徹中小學德育大綱,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充分發揮黨政工團組織的作用,實行德育工作全方位管理,強調德育工作“三到位”:一是班主任建設到位,選派思想作風過硬、業務精良的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推行《班主任管理工作月量化考核制度》,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鼓勵班主任圍繞校月工作重點積極主動有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二是班集體建設到位,強化班集體常規管理,努力形成良好的班風,三是各類思想教育滲透到位,牢固樹立“教書育人”的觀念,要求教師結合本學科特點,尋找課堂教學中滲透德育教育的結合點,堅持把思想教育有機滲透到每一節課的教學中。在此基礎上,大力推行“先進班級”創建活動,獎勵先進,鞭策後進,在全校營造學先進,趕先進的濃郁氛圍。
建立學校、家長、家庭三結合的聯繫網絡。班主任發揮家長的積極性,及時與家長溝通,協同教育,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共同抓好德育工作的合力,有效提高德育教育效果。通過家長會、給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對家庭教育的內容、方式、方法進行指導,及時向家長通報學校各方面的情況,宣傳當前教育新理念,新方法,積極詳細解釋我校的新措施,新做法。
建立健全“特殊學生羣體”幫教制度,學校組織了特殊學生羣體調查,建立了特殊學生羣體數據庫,掌握了家庭貧困學生,學習困難學生、單親或孤兒、進城農民工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等特殊羣體的信息,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定期不定期找他們談心, 穩定學生思想、學習和生活,鼓勵他們克服自身弱點,揚長避短,爭取進步。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年級設立年級組,作為該年級師生的管理組織。年級組以年級主任、副主任、年級組長為領導核心,領導核心成員與聯繫年級的行政人員組成年級工作委員會,對年級的教育、教學、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班級為教育的基本單位。班主任負有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的責任,並負有協調本班級各科教學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聯繫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週星期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範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並逐步構建升旗儀式課程。
第二十七條 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課程計劃。
第二十八條 課堂教學是學校進行全面素質教育的主渠道,要深化課堂教學改革,貫徹以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的原則,堅持課堂教學的科學性、實踐性、開放性,教會學生知識,教會學生學習。
第二十九條 嚴格執行課堂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確保課堂教學的高效。圍繞學生成長階段、學習情況、教師的教學學科特點,分別開展主題性的教學研究活動。
第三十條 積極開發校本課程,形成學校特色課程體系。
第三十一條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教學質量監控小組,對教學質量實行全程跟蹤監控。每學期期中、期末進行兩次教學大檢查。
第三十二條 積極開展陽光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活動一小時。
第三十三條 豐富學校學生活動,每年舉行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社團節,建立學生活動課程體系,讓學生帶着一門特長出校門。
第三十四條 學校着力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以心理健康教育助推學校全面和諧發展。建立心理輔導室,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專職心理教師開展工作。通過心理課、團體心理輔導活動、心理諮詢、心理課題、心理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教師心理、學生心理及家長心理系列活動,關注師生心理健康。
第三十五條 學校注重教育科研的建設,加強對課題、微型課題、青年教師成長工程、教師培訓特別是班主任培訓、校本研修等工作的規範管理,營造民主、科學、求實的研究氛圍,構建自主、合作、反思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結合教育教學實際開展研究與實驗,鼓勵教師撰寫論文和著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創建制度。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學校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堅持一崗雙責和全天候值班的制度。健全安全監督檢查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第三十七條 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衞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範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安全。
第三十八條 學校建立針對社會治安、公共衞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流行疾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細化預案操作細節。
第三十九條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願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醫療合作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依法進行善後處理。
第四十條學校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學校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完善學校法律顧問聘用管理、考核評價機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學校處理法律事務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第五章 學生管理
第四十一條 學生是指按有關規定被學校錄取或者轉入本校學習,取得本校學籍的受教育者。
第四十二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可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三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踐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競選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四條 學校支持學生自主管理,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通一過選舉、演講、辯論等方式在校園內學習民主生活方式,培養現代公民素質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五條 學校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考核機制,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素質考核辦法對學生進行考核,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個人檔案。學校建立學生表彰獎懲制度,對德智體美勞諸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根據其所犯錯誤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四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學校建立學生會組織,定期召開日常會議和定期改選,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幹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採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繫。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六章 教職工管理
第四十七條 教職工包括教師、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
第四十八條 學校教職工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據崗位職責公平合理使用公共資源;
(二)公平獲得職業發展所需的條件和機會;
(三)在品德、能力、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四)依法享受薪酬、保險及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知悉學校改革、建設、發展的重大事項,對學校工作發表意見、進行評議,參與民主管理;
(六)就職責權利、聘用、晉升、福利待遇、獎懲等事項處理不當進行投訴、申訴;
(七)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九條 教職工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尊重和關愛學生,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二)踐行校訓校風,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珍惜和維護學校聲譽,維護學校利益;
(四)服從安排,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恪守職業道德規範;
(五)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提高教學業務水平;
(六)指導、評價學生的學業,引導學生成長髮展;
(七)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十條 學校實行教職工全員聘任制度。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五十一條 學校支持鼓勵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參加業務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五十二條 學校每學期對教職工的師德師風、業務水平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聘任、晉級、實施獎懲的依據。
第五十三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獎懲機制,對取得教育教學成果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教職工,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學校規章制度的教職工,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五十四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權益保障機制,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關心、落實離退休教職工的政治經濟待遇。對教職工作出處分決定前,應當告知教職工;教職工對所受處分不服的,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向學校申訴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第七章 經費、資產及後勤的管理
第五十五條 學校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經費主要來源於財政補助收入和事業收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財務制度等管理和使用各項經費。
第五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財務管理體系,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控制財務風險,保證資金運行安全,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十七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學校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範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學校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對侵佔校舍、場地、設施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責成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行為人依法賠償。        
第五十八條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並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第五十九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並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十條 學校後勤服務部門堅持為學校教學、科研、師生服務的宗旨,努力為學生和教職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做好後勤保障工作,接受學校教職工和學生的監督。
第八章 學校與社會
第六十一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繫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學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願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完善家長委員會制度和流程管理,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會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三條 學校認真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聘請教師,訂購教材,按教材內容,結合學生家長實際認真備好課,定時上課,組織開展家教經驗交流,開展親子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通過舉辦家長學校、家長會,組織家訪、校園開放日活動等形式開展家教指導,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六十四條 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自己作用,服務於家鄉建設。
學校依照政府相關規定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
學校與社區搭建各種可行性教育平台,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五條 學校配合街道辦事處、社區、交警、派出所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
第六十六條 學校建立校友會,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樑、教育、助學、諮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七條 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第九章 學校標識
第六十八條 學校的校旗為紅色長方形,旗面印有“岑溪市第二中學”黃色大字。
第六十九條學校校徽設計成正圓形,白色襯底藍字,中間鑲嵌白色鶴形圖案,以藍底色襯托,寓意鶴山學子振翅高飛。校徽外圓上部分為楷體“岑溪市第二中學”、外圓下部分為學校的英文名稱“CENXI No.2MIDDLE SCHOOL”和“1992”組合構成,“1992”寓意為學校建校時間。
第七十條 確定《 相信的力量》為學校校歌。
第十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 本章程的制定與修訂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黨委會審議、校務委員會審定後,由校長簽發,並經岑溪市教育局核准同意備案之日起實施。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政策執行。如有牴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文件為準。
第七十三條本章程經職代會二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經校務委員會討論同意後,可啓動本章程修訂程序。
第七十四條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制度體系,學校的任何制度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
第七十五條本章程由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4] 
               示範性普通高中掛牌(2007) 示範性普通高中掛牌(200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