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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鎖定
- 中文名
-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 類 型
- 國有資產管理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種類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的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有以下幾種:
(2)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5)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國務院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9)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設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權,其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基本職責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的基本職責主要有:
(2)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或者參與制定國家出資企業的章程。
(3}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對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重大的事項,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4)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委派的股東代表參加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召開的股東會會議、股東大會會議,應當按照委派機構的指示提出提案、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並將其履行職責的情況和結果及時報告委派機構。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履職要求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的履職要求主要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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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MBA智庫[引用日期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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