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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欲取之,必先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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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欲取之,必先予之(拼音:jiāng yù qǔ zhī,bì xiān yǔ zhī)是一個成語,最早出自於春秋·老子道德經·第三十六章》。 [1] 
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將欲:打算;與:給予)打算取他什麼東西,必須先給他一些什麼東西。指先付出代價以誘使對方放鬆警惕,然後找機會奪取。複句式結構,在句中一般作分句、賓語。 [4-6] 
中文名
將欲取之,必先予之
拼    音
jiāng yù qǔ zhī,bì xiān yǔ zhī
近義詞
將取姑也,欲取姑與
出    處
《道德經·第三十六章》
注音字母
ㄐㄧㄤ ㄩˋ ㄑㄩˇ ㄓ,ㄅㄧˋ ㄒㄧㄢ ㄩˇ ㄓ
語法結構
複句式
語法屬性
作分句、賓語

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成語出處

春秋·老子《道德經·第三十六章》:“將欲去之,必固舉之;將欲奪之,必固予之。將欲滅之,必先學之。” [1] 
後世據此典故引申出成語“ 將欲取之,必先與之”。 [1] 

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成語故事

春秋末期的時候,晉國漸漸敗落了,國家的政權一點點兒地落到了智伯、趙襄子、魏桓子、韓康子這四大家族手中,在這四個家族中智伯的勢力最大。 [2]  [3] 
智伯為了進一步擴大自己的勢力,為了想着以後能更容易獨吞晉國,於是就對其他三家説:“你們想一想,吳、越兩國都是後興起的,但還是和我們爭奪了霸主地位,這是我們整個晉國人的恥辱啊。現在,我想只要我們能夠把越國打敗的話,晉國就仍能當上霸主了。依我看我們每家都應該拿出方圓一百里的土地和人口,然後把這些歸公家掌管,那麼公家富強了,晉國也隨之當霸主了。” [2]  [3] 
魏桓子並沒有提出什麼建議,於是回到家中,左思右想,他覺得智伯這樣的做法就是在展示其人啊,智伯口中的“公家”其實就是他自己啊。想到這裏,於是魏桓子就決定不給智伯土地。這時,有一個叫作任章的人前來求見魏桓子,並且勸説魏桓子割地。 [2]  [3] 
魏桓子很困惑地説:“我想不明白為什麼給智伯土地呢?智伯真的取得了我們三家的這些土地,那麼他的力量就更強大了,到時候吞併我們三家是遲早的事啊,在那時,晉國一定就是智伯一個人的了,我不同意白白送他土地。” [2]  [3] 
但是任章説:“你為什麼不給他土地呢?你很明白現在智伯已經明目張膽地向您勒索土地了,與此同時其他的貴族一定會驚恐不安的。智伯在得到土地以後,以他的性格一定會更加驕橫的,這樣就會使他變得越來越貪得無厭,並且會繼續向其他的貴族們索取土地。這樣,很多人都會願意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挺身而出,那麼到時候這些貴族們就一定會團結一致,聯合起來,共同對付智伯的。你想一想,以團結一致的隊伍去對付驕傲輕敵的隊伍,那麼我猜智伯離滅亡的日子也就不遠了。您應該知道《周書》中説:‘如果要想打敗對手,那麼就一定要暫時地幫助他;如果你要想奪取對方的話,那麼就必須暫時給予他(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先予之)。’現在您不是很想戰勝智伯嗎?為了奪取他的土地,那麼現在我們就要先讓一步,並暫時把一部分的土地割讓給他,但最後您一定會將他戰勝的。” [2]  [3] 
智伯得了土地,得意忘形,立刻又向另一位姓趙的大夫提出要求,索取土地。趙大夫態度堅決,一口回絕。智伯大怒,率部圍攻趙大夫的封地。趙大夫聯合魏宣子和韓大夫齊心協力回擊智伯,結果打敗了智伯,瓜分了他的土地。這樣,魏宣子不僅收回了原先割讓出去的土地,還分到了更多的土地。 [2] 

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成語寓意

在軍事上,“將欲取之,必先予之”叫作以退為進,推廣到社會生活中,就叫作有付出才會有收穫。要想在土地上取得大的收穫,就要在種子、化肥、耕作等方面先有所投入,這才能“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籽”。如果用政治上的“矛盾論”觀點來解釋,“取”和“予”即“索取”和“付出”,是矛盾的兩個方面,既相互鬥爭又相互統一。索取與付出對同一主體來説是不能同時發生的,方向上是相反的;但同時,索取與付出又是密不可分的,所謂沒有付出就沒有回報,付出是索取的必要前提,索取或者獲得也是付出的必然邏輯結果。就方法論意義而言,這要求在現實中不能割裂二者關係,只顧索取,不知奉獻,這將自取滅亡。 [3] 

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成語運用

  • 成文用法
“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打算取他什麼東西,必須先給他一些什麼東西。指先付出代價以誘使對方放鬆警惕,然後找機會奪取。複句式結構,在句中一般作分句、賓語。 [4-6] 
  • 運用示例
唐·劉知幾《史通。雜説中》;“美亮威權震主,負芒猜忌,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既而罪名俱列,刑書是正。” [6] 
宋·李心傳《舊聞證誤》卷二:“八年三月庚子,遼主再使禧來聘,書詞不遜。於是王安石再人相,曰‘將欲取之,必姑與之”。”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