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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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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隸    屬
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

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户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牽頭推進有利於人才創業創新的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人才創業發展。 負責行業人才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引導人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工作。
(三)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關文件精神,指導推進全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落實將商務執法、鹽業執法整合納入市場監管執法,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行為。參與制定農貿市場發展規劃並與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上級交辦的壟斷案件協查工作。 指導廣告業發展, 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推進消費環境建設。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 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發證工作。按規定權限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 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 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 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協助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的現場檢查工作,負責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標準、 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協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藥品、醫療器械、 化妝品生產環節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協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環節相關許可、備案。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准入制度,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及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 評價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和標準化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協調並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 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實施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知識產權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 保護、運用、管理、服務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負責商標、專利執法 保護知識產權, 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十六)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文秘、 信訪、檔案、保密、保衞、建議提案辦理、後勤保障工作。 承擔政務公開及督查、信息宣傳、輿情管理、新聞發佈工作。 指導市場監管學會工作。負責全局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協調相關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牽頭落實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科技成果評審獎勵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本局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工資福利、考核獎懲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基層基礎建設和系統隊伍規範化建設。組織實施本局教育培訓、專業人才培養工作。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推進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審查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和聽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培訓工作。
(四)行政許可科 (掛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科牌子)
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市場監管範疇各類行政許可或認定事項的制度措施及其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規定範圍的註冊登記和各類行政許可或認定事項。組織扶持個體民營和小微企業發展。牽頭推進有利於人才創業創新的商事制度改革。配合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五)食品綜合協調監察科 (掛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秘書科、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協調推進社會共治。牽頭擬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抽檢計劃。承擔區政府對區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評議、考核。 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生產加工環節食品、保健食品、食鹽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及保健食品年度監督抽驗計劃。指導食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開展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 分析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措施。承擔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七)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掛鹽業質量安全監管科牌子)。
負責流通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及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抽驗工作。開展相關安全風險監測、評價與預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八)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
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指導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驗工作,開展相關安全風險監測、評價與預警。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九)價格與廣告監督管理科。
組織協調價格收費違法違規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開展社會價格監督服務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承擔規定範圍廣告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廣告行為。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區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 常工作。
(十)信用監督管理科(掛網絡市場監督管理科牌子)。
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管制度,開展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承擔其信息歸集、聯合懲戒協調。建立經營異常、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錄。指導查處無照行為。落實網絡商品交易、服務的監管制度,指導網絡平台和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協同建設信用體系,協調其行政執法、定向監測及電子取證。
(十一)市場合同監督管理科
擬訂並實施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導其提升發展,組織開展星級文明規範市場創建活動,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開展消費類格式合同條款備案管理、指導動產抵押物登記。
(十二)藥品醫療器械與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 協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環節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協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環節相關許可、備案。依職責組織並監督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和法定標準。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
(十三)質量與標準計量科
組織實施質量、標準化、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質量強區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承擔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管理工作,引導人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 工作。監督管理計量標準及計量器具、能源資源計量,組織實施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產品質量與合格評定監督管理科。
負責區域產品(含纖維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承擔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市場準入獲證企業的監管工作。實施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和整治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規範和監督認證認可市場行為。
(十五)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生產、經營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1] 

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機構

(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
負責指導、協調全局執法工作。依法、 依制度措施開展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指導和查處市場主體准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組織查辦有全區性影響的大案要案,協調查處跨區域案件。負責執法辦案系統管理。承擔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承擔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寧波石化開發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大隊。
負責做好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
(三) 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推進知識產權和商標品牌戰略實施,擬訂和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 管理、服務及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商標專用權運用。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 官方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管商標代理機構。負責專利侵權行為的行政裁決 。
(四)信息化辦公室。
負責推進市場監管數字化轉型和大數據資源管理等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市場監管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區級市場監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統籌管理本轄區市場監管政務數據資源收集、整合、共享、開放工作, 承擔數據信息諮詢的管理工作。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 舉報投訴處理指揮中心)。
負責組織開展放心消費環境建設。記錄、受理、分流、反饋與市場監督管理職能相關的舉報、投訴,組織開展有關服務和產品的消費維權工作。參與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工作。統計、分析、發佈投訴、舉報情況。承擔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1] 

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

(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招寶山市場監督管理所
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二)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蛟川市場監督管理所
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駱駝市場監督管理所
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四)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莊市市場監督管理所
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五)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澥浦市場監督管理所(寧波石化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所)
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九龍湖市場監督管理所
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 

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秦春豔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