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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督
鎖定
- 中文名
- 家督
- 釋 義
- 家有長子曰家督
- 出 處
-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
家督鎌倉到江户時代
在鎌倉時代時,以嫡長子為家督,而財產則是分成幾份來繼承。而到室町時代,原則上是權利與財產都由嫡長子繼承,但在現實生活中,此種制度會造成家庭內部的紛亂而無法確立。於是之後的江户幕府以絕對的權力為背景,確立了家督由嫡長子繼承製度。
當時日本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者稱作“名主”,依土地大小有“大名主”,“小名主”之稱,大名主簡稱大名。實際上一個“國”,比説甲斐國有很多名主,這些名主也都有家督,這些家族服從於該"國"最有勢力的家族管理,但擁有一定的自主權利,稱作“國人眾”。
家督是一個家族的領袖,這個家族往往是名主,而且不管這個家族有多弱小也存在家督。家督是指在家父長制(由年長的男性支配整個家庭)家庭中的支配者。
有些“國”最有勢力的是幕府還未失勢時指定的管理家族,如武田家是幕府指派的“甲斐守護”,守護可以大致理解為省長。
有些“國”,擁有絕對權利的既不是守護代也不是守護,只是當地的名主,比如安芸國的毛利家。
家督明治時期
在明治憲法下,雖然也被當作家制度的一環而成為制度,但在日本國憲法實施後的民法大改正中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