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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寧·格雷戈裏·斯卡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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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寧·格雷戈裏·斯卡利亞(Antonin Gregory Scalia,1936年3月11日—2016年2月13日),美國法學家,1986年至2016年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國最高法院服務時間最長和最資深的大法官。 [1-2] 
2016年2月13日,斯卡利亞在得克薩斯州西部一處度假牧場逝世,享年79歲。 [4] 
中文名
安東寧·格雷戈裏·斯卡利亞
外文名
Antonin Gregory Scalia
國    籍
美國
出生日期
1936年3月11日
逝世日期
2016年2月13日
畢業院校
喬治敦大學
弗裏堡大學
哈佛大學
職    業
法學家
主要成就
1986年至2016年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安東寧·格雷戈裏·斯卡利亞人物經歷

1986年,斯卡利亞(右)與美國總統里根(左) 1986年,斯卡利亞(右)與美國總統里根(左) [8]
1936年3月11日,斯卡利亞出生於美國新澤西州特倫頓市的一個意大利移民家庭,曾就讀於紐約市澤維爾高中。 [5] 
1957年,斯卡利亞獲得喬治敦大學文學學士學位,後赴哈佛大學法學院深造,參與頗負聲望的《法律評論》編輯工作,1960年畢業。
1961年至1967年,斯卡利亞在克利夫蘭一家法律事務所工作。 [1] 
1967年至1971年,斯卡利亞任弗吉尼亞大學法學教授。 [1] 
1974年至1977年,斯卡利亞任職於美國司法部 [1] 
1977年至1982年,斯卡利亞任芝加哥大學法學教授。 [1] 
1986年,斯卡利亞被美國總統里根提名出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接替升任美國首席大法官威廉·哈布斯·倫奎斯特,成為美國最高法院首位意大利裔大法官。 [4] 
2016年2月13日,斯卡利亞在得克薩斯州馬爾法逝世,享年79歲。 [3] 

安東寧·格雷戈裏·斯卡利亞個人立場

斯卡利亞被廣泛視為美國最高法院最重要的保守派大法官之一,反對實踐主義司法,支持約束主義司法。他以比較嚴謹的態度解釋國會制定的法律,以比較寬的態度解釋州和地方的法律(除非後者與聯邦法律或保守的憲政原則相違背)。作為憲法原旨主義的倡導者,斯卡利亞堅持用憲法起草者的思想解釋憲法,認為判決應嚴格依照憲法制定者的原意,不應以法官自身意願為轉移。他反對種族平權政策,支持死刑,反對同性戀,反對奧巴馬醫改法案,是位旗幟鮮明的保守派人物。 [4-5] 

安東寧·格雷戈裏·斯卡利亞個人生活

斯卡利亞與妻子莫林(Maureen McCarthy)於1960年9月10日結婚,二人育有九個孩子。 [3]  [7] 

安東寧·格雷戈裏·斯卡利亞人物爭議

2011年2月,《紐約時報》發文批評斯卡利亞為茶黨針對美國總統奧巴馬的醫改法案准備提出的立法議案提供合憲性諮詢,認為斯卡利亞過度介入政治,有悖“三權分立”原則。 [6] 
參考資料